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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济南市天桥区2021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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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桥区教育体育局
2021-05-26

济南市天桥区2021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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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天桥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根据《幼儿园工作规程》和《幼儿园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结合天桥区实际,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招生原则

幼儿园要坚持“相对就近,严限年龄”的原则,规范组织招生工作。

二、招生对象和要求

1.幼儿园小班应招收截至2021年8月31日年满三周岁的幼儿,先招收符合户籍、房产与居住地相一致的就近适龄幼儿,如有空余学位再招收附近居民适龄幼儿。

2.规划建设的居住区配套幼儿园应优先满足本小区内户籍、房产与居住地相一致的适龄幼儿入园。如学位充足,可适当扩大招生范围。

3.驻区单位幼儿园,除招收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子女外,有条件的应向社会开放,多余学位要优先招收附近居民适龄幼儿入园。

三、招生时间

幼儿园于6月初-7月底完成新生入园招生录取工作,具体招生时间,幼儿园可根据实际情况自主确定。为满足群众需要,平时如有缺额可进行补招。当年新建设开办的小区配建幼儿园,依据幼儿园完工移交的时间,确定招生时间。

四、招生程序

1.公示注册幼儿园信息。区教体局将辖区内所有登记注册的幼儿园名单、地址、报名咨询电话等基本信息向社会进行公示,方便家长随时在天桥区人民政府网教育信息网页中查询。

2.发布幼儿园招生公告。各幼儿园招生前要将《招生简章》提前至少5个工作日公布于幼儿园官方网站、公众号或大门口醒目位置,并做好公告记录。

3.信息登记与材料审核。各级各类幼儿园可采用网上、邮箱、电话等方式进行登记报名。区教体局直属公办幼儿园初步实现招生“一网通办”,拟报名教育办幼儿园的幼儿法定监护人要根据幼儿园招生公告要求,在指定时间内登录指定网址,选择学前教育服务办理入口选择天桥区进入后选择入学服务办理选择想要报名的幼儿园进入幼儿园招生系统,根据系统提示进行操作。

报名登记结束,各幼儿园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确认,经核对无误后,按照招生原则以及招生人数,确认符合招收条件的适龄幼儿名单。

4.办理入园手续。各幼儿园要根据招生公告要求,按照录取名单,通知家长在规定时间按要求带幼儿到所报幼儿园办理入园手续。幼儿入园前应当按照国家卫生保健规定进行健康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除健康检查外,幼儿园不得对幼儿进行任何形式的考试或者测查。

五、招生管理

1.加强过程管理。各幼儿园要结合园所实际,统筹做好幼儿园招生工作,精心组织,规范操作,严格程序,严明纪律,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强化服务意识。各幼儿园要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强化主体责任,增强政策意识和服务意识,及时、准确、全面地向家长宣传今年的入园办法,提前部署,做好预案,健全应急机制,维护招生秩序,依法依规化解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保证社会稳定,确保幼儿园招生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3.落实入园政策。各幼儿园要根据政策规定,对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的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落实教育优待政策。对于符合条件的立功受奖的抗疫人员子女以及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协调办理入园手续。

4.规范招生行为。各幼儿园要依据相关法规、政策及幼儿园的办园条件,合理制定招生计划,自觉规范招生行为,不得进行虚假宣传。

5.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招生以权谋私,不得收受家长礼物,不得接受家长宴请。除进行健康检查外,禁止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查;严禁举办违背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和认知特点的各种“实验班”或“特色班”;要严格执行物价政策,不得乱收费。对违反招生政策和规定,以权谋私、营私舞弊者,一经查实,严肃处理,确保正常的招生秩序和入园工作的公平和公正。

济南市天桥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5月26日

  • 一审: 李玉英
  • 二审: 侯桂霞
  • 三审: 房晓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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