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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学籍管理】2023年天桥区中小学转学申请须知
113701050042010453/2023-6409168
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3-07-30

【学籍管理】2023年天桥区中小学转学申请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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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转学的相关规定

1.根据《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中第三章第十一条规定:一是学生不得随意转学;二是因家庭住址变化、户口迁移等因素确需转学的,由学生或其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经转出和转入学校同意,并报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确认转学理由正当,可准予转学;三是转学不得变更就读年级;四是小学一年级和毕业年级学生(小学六年级、初中三年级)原则上不办理转学;五是无空余学位时不再办理转学手续。

2.随迁子女申请转学,在有空余学位情况下,且现场审核赋分达到当年小学随迁子女新生录取线者,准予办理转学;无空余学位时不再办理转学审批。

二、所需材料

按照市民子女随迁子女入学材料进行准备。

三、办理流程

图片

现场审核地点:

天桥区体育馆(堤口路14号)

可乘K7、K12、K15、67、K85、K91、K107、K69、K125、32(堤口路东口站)下车西行即到;或者乘坐K4、K5、K32、B84、K140、K50、K58、K90、K92、K125、K69、501(成丰桥站西)下车。 

天桥区瑞景中学(天桥区蓝翔中路2-1号)

可乘K143路瑞景小学站下车。

市民子女网上登记时间:7月6日至7月10日

随迁子女网上登记、预约:6月28日至7月2日

随迁子女现场审核时间: 7月12日至7月14日

政策咨询电话:0531-80998182,0531-80998132;

网报技术咨询电话:0531-86030479,0531-80998187;

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 一审: 张涵
  • 二审: 王晓蕾
  • 三审: 张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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