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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中小学校学生和班级省市级评优工作的通知(含评比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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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桥区教育体育局
2022-02-28

济南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中小学校学生和班级省市级评优工作的通知(含评比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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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教体局,各高中阶段学校: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发挥先进模范的示范引领作用,教育引导广大中小学校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1学年高中阶段学校学生和班级省级评优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函〔2021〕70号)要求,结合我市中小学评优工作安排,现就2021-2022学年济南市中小学校学生和班级的省级、市级评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省级评优分为省级优秀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省级优秀班集体3项。

       市级评优分为市级优秀学生、市级优秀学生干部、市级优秀班集体(原市级先进班集体)3项。

       二、评选数量

按照中小学校在籍学生总数和行政班级总数确定比例,本次评优推荐上报省级优秀学生1108名、省级优秀学生干部222名、省级优秀班集体232个,评选市级优秀学生7517名、市级优秀学生干部3341名、市级优秀班集体1781个,各高中阶段学校及各区县具体名额见附件3、4。若学校内符合省级评优条件的评选项目,其数量小于分配数额的,空缺名额将予以收回并重新分配。

       三、评选范围、条件及程序

       评选范围、条件及程序严格按照《省级评优管理办法》和市级评优要求执行。

       四、材料报送

       (一)上报材料。省级评优包括《高中阶段学校省级优秀学生申报表》《高中阶段学校省级优秀学生干部申报表》《高中阶段学校省级优秀班集体申报表》;学校公示照片或截图;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结果、各类优秀推荐汇总表及公示照片或截图。中等职业学校省级评优材料按照济教职函字〔2022〕6号文件要求报送。

       市级评优包括《济南市中小学校市级优秀学生申报表》《济南市中小学校市级优秀学生干部申报表》《济南市中小学校市级优秀班集体申报表》;学校公示照片或截图;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结果、各类优秀推荐汇总表及公示照片或截图。

       体质健康测试和艺术素质测评成绩分别参照“青少年健康数据管理平台”及“山东省体卫艺教育综合信息平台”数据。体质健康测试免予测试的学生须上传免测证明,免测证明一般应为:《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签字盖章版PDF)或体测平台免予测试记录相应截图。

各类申报表和汇总表电子版见附件5。

       (二)报送方式。普通高中学校省级、市级评优通过山东省基础教育信息管理系统报送,中等职业学校省级评优通过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和班级评优管理系统报送,具体操作要求请登录系统查看。系统开放时间为:3月1日-3月31日;各高中阶段学校须在3月15日前完成填报。中等职业学校市级评优须通过电子邮箱的方式报送至职业与高等教育处。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市级评优须通过纸质材料的方式报送至区县教体局;各区县教体局留存申报表,并上报各类汇总表及区县公示照片或截图。上报截止时间为4月16日。

       电子版汇总表(Excel格式,一表多页)发送至对应邮箱。联系方式:

       基础教育处,0531-66608047,lixufu@jn.shandong.cn;

       职业教育处,0531-66608045,jnsjyjzgjc@jn.shandong.cn。

       五、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工作程序。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要严格按照《省级评优管理办法》和市级评优要求开展工作,层层把关,认真推荐,将主动公开原则贯穿于宣传、推荐、评选、审核、公示、报送全过程,确保组织实施和评选结果公平公正。

       (二)严明纪律要求,严肃责任惩处。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要坚决杜绝推荐、评选过程中的不正之风,自觉接受师生和社会监督。严禁参与此项工作的人员接受学生、家长及其他相关人员任何形式的请托,严禁在评选过程中接受任何宴请或礼品礼金。一经发现并核实有弄虚作假、以权谋私等问题的,将取消相关学生或班级的获奖资格,并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3年内因违规办学等行为受到区县级及以上通报批评或其他行政处理的学校,减少或取消推荐名额。对未按规定条件和规定程序组织推荐的学校,进行通报批评,下一年度减少名额分配数量或取消评选申报资格;对审核监管不到位的区县,减少下一年度评选名额分配数量。发现的违法违纪线索,将按照相关纪律要求和干部管理权限提交相关部门予以查处。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要加大工作宣传力度,将评先树优工作作为推动学校德育工作和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手段,加大对推荐对象先进事迹宣传,充分发挥先进榜样的示范带动作用。


济南市教育局

2022年2月28日

  • 一审: 周欣淑
  • 二审: 张秀丽
  • 三审: 张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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