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资助政策】天桥区义务教育学生资助政策(两免一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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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两免一补”是指对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生活费。
一、实施范围
义务教育: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二、项目和标准
生活费补助:资助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小学、初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对城市低保家庭和特殊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应保尽保,对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生活费。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300元;对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补助生活费标准为每生每年800元。
三、办理流程
学校提前告知资助政策,学生个人或家长提出申请并填写《义务教育生活费补助申请表》,学校核实信息、评议认定,公示,教育部门审核后予以资助。乡村振兴、民政、残联部门确定的脱贫享受政策户、特困救助供养儿童、低保家庭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直接确认,由监护人申请后予以优先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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