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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师范路小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济南市师范路小学
2025-01-10

济南市师范路小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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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

为确保学校配餐的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保障师生身体健康,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有配餐的,包括但不限于学校食堂、外包配餐公司。

三、管理原则

安全第一:确保食品来源可靠,加工过程符合卫生标准,避免食品安全事故。

营养均衡:合理搭配食物,确保学生获得全面、均衡的营养。

信息公开:公开食品来源、加工过程及营养信息,增强师生对配餐的信任。

四、管理措施

(一)供应商选择与管理

以公开竞标的形式选择有良好信誉、具有有效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的供应商。

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评估,确保其持续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二)食品采购与储存:

采购食品时,查验供应商的相关证件和食品质量证明。

设立专门的食品储存区域,确保食品在适宜的温度和湿度下保存。

(三)食品加工与配送:

设立标准的食品加工场所,确保加工环境清洁、卫生。

加工人员需持有健康证,遵守卫生操作规范。

1.配餐公司备餐间应符合相关要求,如:应安装与专间面积相适应的紫外线消毒灯,紫外线灯应分布均匀,距离地面2米以内,在分餐前无人工作时开灯30分钟以上进行空气消毒,并有消毒记录。备餐专区应符合专用操作区相关要求。

2.分餐人员分餐前应更换清洁的工作衣帽,并将手洗净、消毒,操作时戴口罩,操作时应当避免食品受到污染,离开后再次回到分餐岗位工作应重新洗手消毒。

3.分餐用的餐具、工用具每餐做到清洗、消毒、保洁,不得使用未经消毒的餐具、工用具。 

4.操作人员应认真检查待供应食品,发现有感官性状异常的,应立即停止供应,并及时上报。

5.烹饪制作成品后的食品应尽快食用,其间隔不得超过2小时,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8℃的条件下存放,或确认无异常后再加热后食用。

配送车辆需保持清洁,避免食品在运输过程中受到污染。

(四)食品留样与检测:

对每批次的食品进行留样,以备后续食品安全追溯。

定期对食品进行检测,确保其符合营养和健康标准。

(五)营养搭配与教育:

制定科学的配餐计划,确保食物种类丰富、营养均衡。

开展营养知识教育,引导学生合理膳食、健康成长。

(六)应急处理与报告:

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机制,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食品安全事故,配合调查处理。

五、监督与考核

设立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监督小组,定期对配餐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供应商、加工人员等执行本制度的情况进行考核,确保各项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六、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学校后勤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如有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 一审: 韩桂芝
  • 二审: 张琳琳
  • 三审: 房春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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