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桥区枫景小学教师管理制度——教师课间交接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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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学生课间管理,严防课间发生安全事故,保证正常的教学、安全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1.每节课下课铃响后,当堂教师不得立即离开教学区域,须跟下节课的上课老师交班后,方可离开。
2.下课铃响后,紧接着有课的老师应立即离开办公室,在3分钟内到上课教室接班。
3.交接班老师如遇特殊情况,应委托责任人负责,方可离开。
4.交接班老师有负责管理好本班学生,清点学生人数,制止本班学生和别班学生的违纪行为,并负责学生在走廊、楼道不拥挤、不碰撞、不吵闹、不搞恶作剧。
5.学生课间出操和集体活动时,当班、值日教师必须在走廊、楼道疏导学生,做到上下楼梯有序、不拥挤和学生密集的场所值日,维持秩序。
6.值日教师要加强校园的巡查工作,处理当天的日常事务,确保校园不发生安全事故。
7.严格实行教师课间负责制及交接班制度。
8.对玩忽职守,造成不良后果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 一审: 马畅
- 二审: 郭真真
- 三审: 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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