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源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城中村社区城市化建设进程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区的基本情况:现有4个涉农街办,包括桑梓店、药山、北园、泺口街道,桑梓店街道是纯农业街道,另外三个街道还有44个村改居社区承担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职能,对村居资产进行运营管理。目前村居资产运营大部分以传统租赁业为主,村居集体经济比较单一,发展不平衡。
近几年,农业农村部门高度重视农村“三资”管理工作,我区也非常重视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工作,想方设法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发展及优化村居集体资产运营管理,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指导村居成立农村集体合作经济组织,为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奠定基础。通过产改,摸清村集体底数,明晰集体所有产权关系,保护和发展农民作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合法权益,发展新型集体经济,管好用好集体资产,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集体经济运行新机制,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
二、加强对村集体“三资”管理。一是成立天桥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规范村(社区)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的领导和调度推进工作。二是保障人员机构。区编委下发《关于调整街道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药山、北园、泺口成立三资管理服务中心,正科级事业单位,配置编制和经济、财务管理方面专业人员,专门负责对村居(社区)集体“三资”的监督管理;三是加强业务培训,提升业务管理水平。先后举办两期培训班,对三资管理、农村财务管理等方面培训街道“三资”管理人员及村居会计约160人次。
三、出台文件制度,推动集体“三资”管理规范化。制定了《天桥区农村(社区)集体“三资”管理办法(试行)》和《天桥区关于加强和规范农村(社区)集体“三资”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指导街道实施“三资”委托代理推进集体“三资”管理工作规范化。同时督促街道完善财务、合同、资产资源等“三资”管理制度,通过不断完善三资管理制度来优化村居集体资产运营管理。
通过以上工作的开展,不断规范村居的“三资”管理,为集体经济的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你提到的成立了股份经济合作社,但并实现政经分离等问题,济南市农业农村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的意见》(济农字【2022】73号)提出“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结合各自实际积极探索试行村(居)民自治组织事务和集体经济事务分离,妥善处理好村(居)党组织、村(居)民委员会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关系。”“具备条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分设账套、分账管理、独立运行。”街道和村居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具备条件的可通过一定的民主程序,实现政经分离,在党组织的领导下,不断发展壮大集体经济。
下步我局将立足实际,不断推进“三资”的规范化管理。以“三资”监管为主要抓手,保障城中村社区集体资产运营更加规范化。通过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推进集体经济转型升级,不断提升社区居民的生活水平和幸福指数,推进我区城中村社区的城市化进程。
济南市天桥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