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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桥区农业农村局对区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92号代表建议(关于提高农村闲置耕地利用的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5-05-14

代表提案者

韩正伦

会议届次

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建议提案标题

关于提高农村闲置耕地利用的建议

建议提案编号

20250092

承办单位

区农业农村局

答复时间

2025-04-27

办理类型

A

答复内容

韩正伦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农村闲置耕地利用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现状情况

经日常工作检查发现,桑梓店街道个别村有极少数撂荒闲置地块,因土壤条件差,土质瘠薄,地势等原因导致种植普通农作物成活率低,农业生产效益低下,因此有闲置现象产生。

针对上级卫片检测发现并下发的非粮化撂荒图斑,区农业农村局及时组织街办逐个图斑、逐个地块分析撂荒形成原因、认真把握地块详情。对可以立即复耕复种地块,尽快实施复耕复种;对复耕复种存在一定困难的地块,分类施策,制定可行性计划,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和具体工作措施,有序推进复耕复种;对不具备复耕复种条件的地块,详细说明情况,提出处置意见建议;对不属于农业农村部门责任范围的图斑,及时沟通协调,移交有关部门进行处置。

二、下一步措施

区农业农村局将严格按照上级安排部署,认真学习国家和地方政府关于耕地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提高工作人员政策理论水平,进一步加强监管力度。按照《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防止"非粮化"切实稳定粮食生产的通知〉》(济办发电〔2021〕5号)的文件要求,充分认识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重要性紧迫性,科学合理利用耕地资源。要求各级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加大对各类耕地“非粮化”行为的监督查处力度,坚决遏制耕地非粮化增量,切实保障我区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保障水平。

济南市天桥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4月27日

审核人

  • 一审: 刘腾杰
  • 二审: 王英
  • 三审: 尹立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