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文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强农业龙头企业和农业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2024年,我区新型经营主体工作成果显著。农业龙头企业、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方面:天桥区农业农村局积极开展市级、区级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培育、申报、认定工作。截至2024年12月,天桥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有市级及以上龙头企业19企业,区级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4家,其中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社1家、区级3家,区级以上家庭农场13家,其中市级家庭农场7家、区级6家,各经营主体主要以一二三产粮食、蔬菜、果树、渔业等农产品种养殖及加工为主,初步构建起多层次农业经营体系。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涵盖种植、养殖、加工等领域,年规模稳定增长,带动农户增收效果显著,现代化生产及加工使农产品优质率得到提高。政府部门通过资金扶持等配套措施,推动经营主体产业化发展,形成协同发展格局,为乡村振兴带动农业产业化水平稳步提升。
二、下一步,天桥区将紧紧围绕乡村振兴战略,持续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着重做好如下工作:一是强化宣传引导,扩大政策覆盖面,多渠道宣传扶持政策,提升新型经营主体示范带动效应。二是优化培育机制,推进经营主体现代化产业发展,完善动态服务管理,促进经营主体提档升级。三是聚焦市级部署,狠抓任务落实。按照市局工作部署,结合岗位职能,配合开展好各项工作,确保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稳定增长。
济南市天桥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