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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桥区农业农村局对区政协第十届六次会议第18号提案(关于加快我区涉农园区建设,拓宽发展富民产业的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6-04-27

代表提案者

农业农村委员会

会议届次

区政协十届六次会议

建议提案标题

关于加快我区涉农园区建设,拓宽发展富民产业的建议

建议提案编号

10060018

承办单位

天桥区农业农村局

答复时间

2026-04-24

办理类型

A

答复内容

农业农村委员会:

您们提出的《关于加快我区涉农园区建设,拓宽发展富民产业的建议》提案已收悉。经认真研究,现就相关内容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现状

近年来,我区聚焦涉农园区载体平台,持续深耕农业企业、新型经营主体梯度培育,重点在主体扩容、能级提升、平台集聚上持续发力。一是龙头企业队伍不断壮大,目前全区拥有省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9家,其中省级2家、市级持续扩容,沃尔富斯番茄文化产业园、山东众爱农产品、火龙商贸、华杰面粉、元丰食品等一批园区入驻企业成长为行业骨干,在品牌创建、示范带动、吸纳就业方面作用凸显。二是新型经营主体稳步发展,全区区级以上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达18家,较上年稳步增长,三合林果、彬悦澜城生态农业等合作社、农业公司入驻园区,成为园区产业发展、村民就近务工增收的重要支撑。三是经营主体业态持续创新,引导园区企业、合作社突破传统经营模式,向农文旅融合、劳动研学、电商直播、品牌运营、田园体验等新业态转型,配套建设采摘研学体验设施,布局电商平台、线上直播间,经营模式和盈利渠道不断拓宽。

二、存在短板

对照先进地区发展经验,我区在农业企业和新型经营主体培育上仍存在薄弱环节:一是龙头企业引领带动能级不足。现有企业多体量偏小、以初级加工和基础服务为主,高附加值、全产业链型骨干企业偏少,缺少具有区域影响力的旗舰型企业。二是新型经营主体发展质效不均。部分合作社、农业公司规模化、规范化、市场化运营水平不高,专业运营团队缺失,品牌打造、市场开拓能力偏弱。三是主体联动抱团发展不够。企业、合作社、村集体之间合作模式较为松散,缺乏稳定的利益共享、联合运营机制,同质化经营、低水平竞争现象较为突出。四是专业人才与运营支撑不足。既懂现代农业产业又擅长企业管理、品牌营销、文旅运营的复合型人才短缺,制约经营主体提档升级。

三、下一步工作举措

1.抓实龙头企业引育壮大,补齐骨干支撑短板。改变以往企业培育力度不足、扶持偏弱的现状,建立涉农龙头企业梯次培育库,实行本土培优+外部招引双向发力。对区内现有优质涉农企业建档帮扶,在政策扶持、项目申报、品牌创建、业态拓展上重点倾斜,择优逐级申报市、省级农业龙头企业;依托涉农园区和健康食品谷平台,定向招引农业产业化、农文旅运营、品牌营销类优质企业落地,快速扩充骨干企业数量,增强龙头引领能力。

2.培优壮大全新型经营主体,夯实产业发展底盘。针对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培育薄弱、规范化程度不高的问题,专项开展提质培育行动。加强日常业务指导、规范运营管理,整治空壳化、松散化经营问题;加大政策和服务倾斜,引导走特而精、差异化发展路径,深耕研学体验、农旅服务、电商直销等新业态。推动龙头企业与小微经营主体结对联动、合作共建,以大带小、抱团发展,整体提升经营主体市场化运营水平。

3.健全政策服务保障机制,持续加大培育扶持力度。补齐以往培育政策碎片化、投入力度小、要素保障不足的短板,整合区级涉农资源,聚焦企业和新型经营主体完善配套扶持措施。优化审批备案、项目落地、政策申报等全流程服务,建立常态化包联帮扶机制;强化金融、人才、运营服务支撑,常态化开展经营管理、品牌营销、电商运营等培训,引入专业运营团队赋能发展,从政策、服务、要素上全方位加大培育力度,切实扭转我区涉农主体培育偏弱的局面。

下一步,我区将持续把农业企业及新型经营主体培育作为涉农园区建设、拓宽富民产业的核心抓手,强化部门联动、政策集成、服务下沉,持续补齐主体培育短板、激活市场内生动力,推动涉农园区经营主体从“数量增长”向“质量提升”转变,以优质企业和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壮大,助力都市型现代农业提质增效、群众稳定增收。

感谢您们对我区农业农村及涉农园区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天桥区农业农村局

2026年4月24日

审核人

  • 一审: 王英
  • 二审: 尹立宁
  • 三审: 杨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