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专项活动】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济天人社监令〔2026〕104号)
字号:
大 中 小
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
济天人社监令〔2026〕104号
济南巷里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经调查,你单位存在未为陈正国(身份证号:3708**1913)缴纳2024年3月至2024年10月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的行为,有仲裁裁决书等证据为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之规定,现责令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一百条的规定,责令你单位依法为陈正国按实际工资补缴漏缴的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
限你单位于收到本指令书之日起10日内缴纳,并将缴纳情况(附相关证明材料)书面报济南市天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如不服本指令书,可以自收到本指令书之日起60日内向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指令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济南市天桥区、历下区、济阳区、商河县人民法院起诉,但不得自行停止执行本限期整改指令书。本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电话:0531-85899852
地址:天桥区无影山东路31号三楼监察二室
济南市天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0月8日
- 一审: 刘小芳
- 二审: 王敏
- 三审: 程新春
扫码使用手机浏览本页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