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补贴服务】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服务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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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服务指南
◆办事项目
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申领
◆办理依据
《关于印发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济人社函〔2020〕16号)
◆申请条件
小微企业新招用的毕业年度和择业期内的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与企业签订一年(含)以上劳动合同(劳动合同须备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4个月(含)以上(不含补缴)的。
◆补贴标准
给予每名高校毕业生一次性补贴2000元
◆申请材料
1.高校毕业生的身份证、毕业证;
2.银行代单位发放工资凭证(其中包含单位随工资发放的一次性补贴凭证);
3.《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申请表》(可登陆“济南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官网下载);
4.《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花名册》(可登陆“济南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官网下载)。
◆办事程序
1.单位申请。
(1)网上申请。登录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http://ggjyrc
.hrss.shandong.gov.cn/sdjyweb/index.action),选择“单位登录”,搜索“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或登录山东政务服务网,站点切换至企业工商注册地的街道(镇),搜索“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填写信息并上传申请材料扫描件(或资料照片)。
(2)现场申请。携带申请材料到企业工商注册登记地的街道(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
2.初审。街道(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对上报信息进行初审。
3.复审。区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对初审通过信息进行复审。
4.公示。街道(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公示5个工作日。
5.发放。区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向申请企业发放补贴。
◆办理地点
1.现场办理:街道(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企业工商注册登记地)。
2.网上办理: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山东政务服务网。
◆办理时限
网上办理:即时受理
现场办理:即时受理(材料齐全、信息准确、符合申请条件,录入业务办理系统,不含确认审核、公示、资金拨付等环节)。
◆咨询电话
天桥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就业服务科 0531-859539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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