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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技能提升补贴服务】技能提升补贴办事指南
11370105553732017E/2025-6587079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04-21

【技能提升补贴服务】技能提升补贴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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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事项目

技能提升补贴。

(二)政策依据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关于做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发〔2024〕8号),《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济南市财政局关于转发鲁人社字〔2020〕189号文件做好企业职工技能提升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三)申领条件

1.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职工,申请时在缴费状态,且累计缴费满12个月以上。

2.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

3.取得的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信息,需能在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全国联网查询系统(zscx.osta.org.cn)查询到。

4.在证书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提交申请。

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或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可申领职业技能提升补贴。

(四)补贴标准

初级(五级)1000元、中级(四级)1500元、高级(三级)2000元。

(五)申请材料

申领人身份证、社会保障卡、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原件。

(六)办理程序

1.申请。(1)线上申请:符合申领条件的企业职工或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登录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网上办事服务大厅→职工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根据系统提示填写相关信息提交即可。系统按申领人参保企业所在地或失业保险金实际发放地自动推送至区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2)现场申请:符合申领条件但线上申请确有困难申请人员,可携带身份证、社保卡、证书就近到区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现场办理,由工作人员协助其线上申请。

2.审核。区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对系统推送的申请信息进行审核确认。

3.公示发放。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人员名单和补贴信息,在区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补贴资金通过社银直连系统发放至申领人社会保障卡。

(七)办理时限

即时受理(不含确认审核、公示、资金拨付等环节)。

(八)政策期限

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4年12月31日。

区县经办机构

地址及咨询电话

天桥区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失业保险科

0531-85943846

天桥区无影山东路31号


  • 一审: 杨帅
  • 二审: 何莉
  • 三审: 李茜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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