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桥区2023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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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天桥区2023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
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24年11月14日在区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
天桥区审计局局长 李昱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政府委托,向本次会议报告2023年度天桥区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区审计局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主要审计了区级财政管理、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在审计中,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学习二十届中央审计委员会会议精神,聚焦全区“24165”工作体系,高效履行审计监督职能。从审计情况看,2023年全区各部门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新发展理念,较好地完成了区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的预算任务,促进我区实现赋能赶超、跨越崛起。
——创新财政管理体制,持续扩大收入规模。出台新的区街财政管理体制,优化财税共治提质增效工作实施。2023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累计实现41.09亿元,增长35.30%。
——强化重点抓保障,提高财政支出质效。严格执行政府“过紧日子”的工作要求,将保“三保”放在首位,优先保基本民生,做好部门预算执行;围绕区委、区政府重点项目、重点事项、重点工作提供财政保障。
——用好用活政府债券,助力城市发展。积极争取地方专项债券支持,2023年我区新增政府专项债券6.83亿元,主要用于支持老旧小区改造、中央厨房和成大社区城中村改造等城市更新和产业发展类项目。
审计结果表明,2023年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是好的。各预算单位不断规范预算管理,财经法纪观念进一步增强。但审计也发现,在预算编制及非税收入征管、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编制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
一、本级预算资金管理使用审计情况
2023年,区财政局不断推进财政管理改革,较好地履行了组织区级预算执行的职能。但存在以下问题:
(一)一般公共预算方面
1.预备费设置不足且未合规使用。2023年天桥区财政设置预备费数额未达到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数百分之一的要求;预备费应当用于突发事件处理支出,实际存在部分支出不符合支出规定。
2.天桥区财政将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列入其他应收款核算,调减当年财政支出。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方面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制度不健全,未对区属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报办法、区属国有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办法作出规定。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方面
国有资产管理不规范。因资产系统数据更新维护不及时,导致天桥区非税收入系统与资产年报数据差异较大。
(四)延伸审计情况
本次延伸审计了4家单位,重点关注了大学生创业就业资金及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绩效等。审计发现以下主要问题:
1.创业培训等级低,指导性不强。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3年组织开展初级阶段的创业意识培训,未组织过高级阶段的创业能力培训和创业能力提升培训。
2.零工公寓使用率低。截至2024年5月,零工人员入住率低,“零工之家”作用未发挥。
3.预制菜产业园产业链项目进展缓慢。截至2024年5月,该项目厂房正在进行内外装施工,设备尚未进场安装。
二、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
利用大数据分析手段对财政资金数据进行筛查,重点对7个一级预算单位及3个二级预算单位进行全面审计,延伸审计2个单位,审计资金总量11,401.71万元。审计发现以下主要问题:
(一)重大政策落实方面
1.职责履行不到位。1家单位区域学前教育提升行动计划制发不及时。
2.部分考核指标未达标。1家单位承担的1项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指标及1项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考核指标未达平均分(标准)。
3.部分学校、幼儿园超适宜规模。天桥区公办中小学、公办幼儿园存在超规划总学位、超班次的情形。
(二)部门预算编制及非税收入征管方面
1.未科学编制项目资金绩效目标。5家单位项目资金实际支出情况与绩效目标不匹配。
2.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不科学造成执行率低。3家单位政府采购预算安排与实际需求差距较大。
3.“五项经费”预算编制及执行不规范。1家单位编制“五项经费”预算时未压减到位;1家单位编制培训费预算时未压减到位,且当年实际未支出。
4.调整预算占比偏高。1家单位调整预算占年初预算超过50%。
(三)部门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编制方面
1.决算编报不准确。1家单位政府采购决算金额与实际发生数不一致。
2.无预算、超预算支出差旅费。1家单位无预算支出差旅费;1家单位超预算支出差旅费。
3.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1家单位未经政府采购程序采购车辆租赁服务。
4.项目资金预算执行不到位。1家单位存在报警联网服务项目未达绩效目标;项目资金预算当年未执行;未按合同约定支付项目账款;人工智能示范中心建设项目推进缓慢。
(四)部门内部控制管理及风险防控方面
1.预决算事项未严格履行“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及其他程序审查。4家单位预决算事项未经集体研究、讨论及商定,1家单位预算未经区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
2.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2家单位公务用车出行台账未建立、记录不完整。
3.会计基础工作管理不规范。1家单位将绩效目标管理工作交由第三方机构整体外包,2家单位部分原始凭证要素不完整,1家单位账务处理错误、同类型账务处理不一致。
4.合同签订不规范。3家单位部分合同签订不严谨、要素不明晰。
(五)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方面
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1家单位固定资产系统登记不准确,3.32万元固定资产未入账。
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审计情况
审计了1个单位2名党政主要领导干部任期内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并实施了全区土地资源保护和利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从审计情况看,我区比较重视土地资源保护和利用工作,各单位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区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积极采取举措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资源与环境保护相关制度执行不严格,未制定“无废城市”工作责任清单;二是约束性指标完成效果不理想,存在全市空气质量考核情况排名靠后情况;三是生态环境保护存在不足,河道垃圾清理不及时;四是土地征收方面,未实现精准征地供地;五是土地供应方面,批而未供任务完成进度滞后;六是批后监管方面,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管理不规范。
四、重大政策跟踪落实和专项资金审计调查情况
(一)区园林绿化服务中心2021年以来重点工程专项审计调查
天桥区园林绿化服务中心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组织开展重点园林、绿化项目建设。审计发现以下问题:
1.项目组织实施方式和工作推进方面,存在部分绿化工程项目勘察设计不科学,统筹管理欠精准等问题。
2.项目现场管理方面,存在苗木移植工程缺乏内控约束等问题。
3.项目合同管理方面,存在工程未签订合同即开工,未依约支付质保金的问题。
4.项目竣工后管理方面。个别项目及闲置景观设施管护不到位,苗木台账管理不规范,项目养护期存在交叉,养护责任不明晰。
5.资金管理和使用方面。未协调代建委托方争取项目资金,项目资金滞留区财政,项目资金未按进度支付施工方。
(二)“四馆”建设工程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从审计情况看,“四馆”工程作为民生工程,在一定程度上提升和改善了城市功能和城市面貌。审计发现以下问题:
1.资金管理使用方面,存在工程预付款比例较高的问题。
2.项目建设管理方面。施工内容变更较大,监督审核把关不严造成多计价款,热力工程项目未按规定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等问题。
3.项目竣工后管理方面。“四馆”项目未编制竣工财务决算;未按规定转固定资产;运营未履行审批程序,脱离产权单位管理;专项债务利息未通过对应的专项收入偿还;应急预案体系未建立健全。
(三)全区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我区将城市更新列为“十大重点任务”之一,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工程取得了一定建设成果,在一定程度上优化了老旧小区居民生活环境。审计发现以下问题:
1.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方面。未有效统筹协调街道及社区保障项目实施,专项改造未与老旧小区改造协同实施等问题。
2.项目规划落地和计划执行情况方面。因前期调研未充分论证建设内容的可行性,部分建设内容未实施;项目前期筹划过满,导致变更项较大等问题。
3.资金筹集、管理和使用情况方面。未按工程进度及时结算工程款,未按规定设立农民工工资专户等问题。
4.项目组织实施和施工管理情况方面。招标控制文件编制不严谨、合同签订不严谨、未及时或完整取得个别项目建设资料等问题。
5.长效管护机制情况方面。部分小区长效管理机制未及时建立,部分项目设施未发挥或充分发挥建设效益。
6.居民参与度、满意度及诉求反馈情况方面。改造政策宣传不到位,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项目推进受阻,政策落地难等问题。
(四)全区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为推进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我区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组织了相关工作的开展。审计发现以下问题:
1.政策落实和任务完成方面。数字政府建设年度工作计划未细化至相关部门单位及责任人,个别制度缺乏执行保障、未严格执行等问题。
2.资金资产管理使用方面。存在市级专项资金滞留,财力保障不足导致项目建设推进受阻,部分完工项目未充分发挥使用效益的问题。
3.项目建设管理方面。未采购或未严格按照程序采购项目监理服务,项目建设合同签订不严谨、未严格约束第三方服务行为,验收程序履行不严格等问题。
4.网络和数据安全制度执行方面。网络安全责任机制不健全,信息化项目存在安全漏洞,部分项目国产化政策落实不到位,未对研发产权予以保护、未对服务商运维行为进行安全管理约束。
五、针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的意见建议
(一)加强预算全流程管理,强化预算刚性约束。强化财政资源统筹,完善自有资金与预算安排统筹协调机制、结转结余资金收回使用机制,提高预算编制科学性。完善细化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切实发挥资金使用绩效,保障政策与项目落实落地。强化对部门单位的预算约束,规范预决算编制,加强会计基础工作,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过紧日子”要求,从严控制党政机关一般性支出,坚决纠正挤占挪用、损失浪费等行为。
(二)加强重点领域监管,推动重大政策落地。全面落实黄河重大国家战略,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区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抓实抓细土地资源保护和利用工作。压紧压实重点民生项目和资金管理责任,深化园林绿化、“四馆”建设运营、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等重点民生领域服务保障,补齐基础设施短板,推动优质公共服务资源向薄弱环节和重点群体倾斜。
(三)提升信息化项目使用效益,保障项目可持续性。深入落实数字化城市建设任务,统筹工作专班职能,强化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平台建设管理,提升专业化管理水平,加快落实智慧城市建设成效。
本报告反映的是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对这些问题,区审计局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出具了审计报告。有关部门和单位正在积极整改,区审计局将认真跟踪督促,在年底前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全面整改情况。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2024年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自觉接受区人大常委会监督,以高质量的审计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发展,为全面建设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区贡献审计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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