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桥区2024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 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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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天桥区2024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
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2025年9月29日在区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上
天桥区审计局局长 李昱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政府委托,向本次会议报告2024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区审计局组织开展了2024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主要审计了区级财政管理、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在审计中,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学习二十届中央审计委员会会议精神,聚焦全区“25175”工作体系,高效履行审计监督职能。从审计情况看,2024年全区各部门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新发展理念,较好地完成了区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预算任务,助力千亿级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区建设。
——坚持“过紧日子”,严控预算支出。提高预算执行刚性约束,坚持“三保”在支出顺序中的首要地位,保障全区资金使用。
——紧扣重点任务,加强统筹保障。围绕基本民生,兜底困难群体、特殊人群生活水平,支持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保障就业形势等相关资金的发放,不断增进民生福祉。聚焦项目建设,拨付超长期特别国债、地方政府专项债资金,为项目建设提供资金支撑。
——推进债务化解,强化风险防范。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妥善处理隐性债务还本付息工作,推动隐性债务按计划如期完成化解。
审计结果表明,2024年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较好。各预算单位不断规范预算管理,财经法纪观念进一步增强。但审计发现,在预算编制及非税收入征管、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编制等方面存在问题,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
一、本级预算资金管理使用审计情况
2024年,区财政局不断推进财政管理改革,较好地履行了组织区级预算执行的职能。但存在以下问题:
(一)财政资源统筹和财政资金提质增效方面
部分项目资金预算执行率低。区财政局2024年预算安排的90项项目资金及22项追加预算资金执行率低。
(二)地方债务管理和风险防范方面
专项债券项目管理不规范。新能源汽车充电建设项目因前期调研不全面,导致项目选址不科学,进展缓慢;该项目部分选址与备案不符,超出天桥辖区。
(三)财政基础管理方面
1.区财政支付存在风险。2024年度天桥区部分月份存在库款保障系数处于黄色预警线,财政支付存在风险。
2.政府采购执行不严格。2024年度13家预算单位采购家具、印刷等货物及服务,未执行政府采购流程,金额33.07万元。
(四)省、市、县(区)上下联动审计情况
根据上级审计机关工作安排,三级联动共涉及养老服务业政策落实及长期护理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等4项审计内容。审计发现以下主要问题:
养老服务业政策落实及长期护理保险方面,存在2023年市级老年助餐补助资金未拨付到位,重复享受家庭养老服务和居家养老服务补贴的问题。
(五)延伸审计情况
本次延伸审计了区卫健局及承担天桥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54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重点关注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的拨付情况。审计发现以下主要问题:
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资金结算审核把关不严,结算人数与实际不符。区卫健局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上报人数为依据向机构结算经费,结算经费人数与实际服务人数存在差异。
二、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
利用大数据分析手段对财政资金数据进行筛查,重点对8个一级预算单位及4个二级预算单位进行全面审计,延伸审计1个单位,审计资金总量19,645.52万元。审计发现以下主要问题:
(一)重大政策落实方面
1.殡葬服务政策落实不到位。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停滞。
2.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执行不到位。未依据公平竞争审查条例修订相关实施方案,公平竞争审查抽查工作履行不严谨。
3.智慧监管平台后期管护不到位。已纳入“互联网+明厨亮灶”管理的单位,存在未接入智慧监管平台、已停止运营未撤出平台等问题。
(二)部门预算编制及非税收入征管方面
1.项目未纳入项目库管理。1个单位2个项目未纳入项目库管理即实施。
2.存量资金未上缴财政。1个单位经费结余资金未上缴区财政。
3.应收未收培训费。1个单位应收未收培训费734.10万元。
(三)部门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编制方面
1.无预算、超预算支出公用经费。5个单位存在无预算、超预算支出差旅费、公务接待等公用经费问题,金额共计8.51万元。
2.政府采购执行不规范。3个单位存在政府采购程序倒置,4个单位存在政府采购信息公开不规范等问题,1个单位存在部分采购未按规定履行政府集中采购手续、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率低等问题。
3.扩大业务经费支出范围。1个单位使用业务经费支付退休人员纪念品等费用。
(四)参与分配重点专项资金方面
专项资金审核把关、监管不严格。个别单位存在专项资金未及时发放到位,部分经费绩效监控不到位,经费支出偏离绩效目标等问题。
(五)部门内部控制管理及风险防控方面
1.财务基础工作管理不规范。存在3个单位账务处理不及时,2个单位原始凭证报销附件不完整、不规范等问题。
2.合同签订、执行不规范。3个单位签订的部分合同要素不完整、不合理,4个单位未按合同约定价格或者时间结算价款,1个单位合同签订程序倒置等问题。
3.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3个单位公务用车登记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1个单位未统一管理加油卡的使用等问题。
4.内控制度不健全,存在1个单位未建立内部审计制度,1个单位物资采购管理机制不规范,1个单位食材采购、食堂管理、内控制度不健全等问题。
(六)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方面
1.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2个单位固定资产账实不符,1个单位资产账面数值与资产系统不符、固定资产盘亏等问题。
2.固定资产闲置。1个单位电脑资产闲置、1个单位未统筹使用闲置资产,形成浪费等问题。
3.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工作存在风险。1个单位资产移交不到位,存在资产管控风险;1个单位未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对账;2个单位固定资产账务核算不规范,且未及时入账。
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审计情况
2024年实施了全区生态环境保护政策落实情况专项审计调查。从审计情况看,相关单位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区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发现的主要问题:
1.生态环境保护重大政策落实方面。存在未及时建立河(湖)长制考核制度,田长制文件更新不及时等问题。
2.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方面。大气污染防治方面存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推进不力等问题;水生态保护方面存在未按制定的规划方案实施水土保持项目等问题;森林资源保护方面存在绿地管护不到位等问题;土地资源保护方面存在耕地进出平衡方案未严格落实等问题。
3.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资金管理使用方面。存在相关资源环境非税收入征收不到位等问题。
4.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建设项目方面。部分合同签订不严谨,监管参建单位履约不到位。
四、重大政策跟踪落实和专项资金审计调查情况
(一)济南市天桥区重点国有资产管理和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天桥区财政局通过完善制度、强化监督等方式推动行政事业单位及区属国有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审计发现以下问题:
1.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和使用方面。存在部分单位固定资产账实不符,部分已投入使用在建工程,未及时转固定资产,资产年报部分数据不衔接、表间钩稽关系不正确,部分单位资产管理系统登记不规范等问题。
2.国有企业重点国有资产管理和使用方面。部分资产脱离国有企业实质控制,存在资产流失风险;国有企业部分固定资产处置不合规造成账实不符;部分已完工并投入使用工程,未及时组织竣工财务决算,未入固定资产等问题。
(二)济南市天桥区养老体系建设运行的有关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天桥区在推进养老体系建设方面,采取了一系列举措,取得了成效。审计发现以下问题:
1.养老服务政策执行落实方面,存在区级养老服务中心项目推进缓慢等问题。
2.养老机构建设及运营方面,存在部分农村幸福院暂停运营等问题。
3.居家养老服务方面,存在服务对象数据信息监管薄弱等问题。
(三)济南新材料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天桥区委、区政府以及园区管委会认真贯彻落实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决策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促进园区经济稳中向好发展。审计发现以下问题:
1.改革创新发展和管理运行机制方面,存在薪酬级差制度制定不细化、薪酬导向政策执行不到位等问题。
2.开发区产业规划、管理、实施方面,存在园区管委会规划体系不完善,内部未实现协同发展,规模企业不足,经济效益较低等问题。
3.开发区招商引资方面,存在项目落地率不高,招商机制运行管理不够完善,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4.财政资金和政府债务管理方面,存在园区平台公司债务负担重,融资空间受限,融资租赁业务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5.开发区重点投资项目方面,存在园区路网建设不完善,园区部分政府投资项目进展缓慢等问题。
6.资源利用方面,存在土地闲置、土地利用效率不高等问题。
7.开发区环保安监管理方面,存在园区内企业环保安全工作监管不严等问题。
8.开发区科技创新和创新管理方面,存在人才政策吸引力不佳,规模化高新技术企业数量不足,创新驱动发展成效不明显等问题。
9.开发区所属和代管国有企业管理方面,存在国有企业盈利能力不强,可出租厂房闲置比率高,租金减免审核机制不健全等问题。
10.遵守财经纪律方面,存在公(商)务接待管理不严格,车辆管理使用不规范等问题。
(四)非公立医疗机构发展现状及医保基金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天桥区在推进非公立医疗机构发展,改善办医环境、提高审批效率等方面,取得了成效。审计发现以下问题:
1.促进非公立医疗机构规范运行方面,主管部门在对非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处方管理、“进、销、存”数据及资料完整性、信息化管理等方面监督检查不到位等问题。
2.非公立医疗机构使用医保基金方面,存在部分非公立医疗机构将不属于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费用纳入医保基金结算等问题。
(五)城市社区治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天桥区持续推进城市社区治理,在提高网格化服务管理水平、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等方面,取得良好成效。审计发现以下问题:
1.网格化管理服务方面,存在网格员力量配备不足、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2.贯彻落实物业管理政策制定执行方面。存在社区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设立及管理运行不规范,老旧小区物业服务持续性不强等问题。
3.矛盾纠纷调解方面,存在专职人民调解员配备不足、持证上岗制度未落实等问题。
(六)道路建设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天桥区在规划部署辖区公路建设及养护工作上,不断强化机制体制建设,做好制度保障。审计发现以下问题:
1.农村公路相关规划完成和有关政策落实方面。存在未将农村公路发展纳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统筹考虑,未严格执行“路长制”相关制度等问题。
2.农村公路养护和路网检测方面,存在区级养护资金配套不足、日常养护管理不到位等问题。
3.资金筹集分配管理使用方面,存在已完工农村公路未及时入账,公路资产账账不符等问题。
4.招投标和建设管理方面。天桥区农村公路项目存在招标管理不规范;未按规定编制建设方案;施工图未经审批先行施工;前期规划、设计未充分考虑建成后使用效益;个别项目设计、交(竣)工环节管控不到位;未按规定办理施工许可;未及时完成竣工结算、未编制竣工财务决算;监理、验收环节管控不到位等问题。
5.工程造价和工程质量方面。天桥区农村公路项目存在未按公路工程造价依据计价,工程结算不规范、不严谨等问题。
6.投资绩效方面,存在路长制APP使用率不高的问题。
五、针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的意见建议
(一)加强重点领域监管,推动重大政策落地。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区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抓实抓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压紧压实重点民生项目和资金管理责任,深化非公立医疗机构发展及医保基金安全规范运行、城市社区治理等重点民生领域服务保障,补齐短板,推动优质公共服务资源向薄弱环节和重点群体倾斜,推动政策见行见效。
(二)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强化预算刚性约束。加强部门预算管理,提升预算编制的规范性、科学性、合理性。按规定开展项目事前绩效评估,并纳入项目库管理。健全绩效运行跟踪监控机制,及时纠偏促进目标实现。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过紧日子”要求,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避免先用后采。加强专项资金监管,切实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保障项目落地落实。
(三)完善财务管理工作,健全各项内控机制。规范会计基础核算,及时入账规范报销。严谨制定各类合同,并严格执行。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发挥制度管人、管事的内控监管机制,加强对公务用车、物资采购等事项的统筹管理。进一步落实国有资产管理责任,定期对部门资产进行清查盘活,确保资产家底清晰、账实相符,提升资产使用效益。
本报告反映的是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对这些问题,区审计局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出具了审计报告;对重大违纪违法问题,依纪依法移交有关部门进一步查处。有关部门和单位正在积极整改,区审计局将认真跟踪督促,在年底前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全面整改情况。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今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自觉接受区人大的指导和监督,认真落实区人大审议意见,扎实推进问题整改,以高质量审计监督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助力千亿级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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