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桥区2019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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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天桥区2019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
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2020年12月17日在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上
天桥区审计局局长 李昱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政府委托,我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19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一、整改工作的部署推进情况
2020年10月29日,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天桥区2019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对审计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从完善审计管理体制、加强对审计结果的研究分析、强化部门整改责任等方面提出了审议意见。区政府对此高度重视,责成区审计局肩负起督促整改和跟踪检查的责任,确保审计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区审计局按照区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和区政府的有关要求,对审计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对照审计问题清单逐项检查,加强“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有效对接,提高整改成效。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开展整改工作,在整改中注重建章立制,目前已制定和出台2项管理制度。截至2020年11月,通过出台相关制度、规范资金管理等方式,共落实整改问题32类,整改问题金额818.88万元。
二、本级预算资金管理使用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预算管理方面
1.关于部分单位上年结转结余预算编报不准确的问题。已对全区所有预算单位的结转结余预算编报情况进行了核对,并在2021年度预算编制中,强调了结转结余预算编报的要求,各预算单位将在二上阶段根据部门预算结转结余情况对预算进行调整,使预算编制更加准确。
2.关于部分单位项目支出预算未细化的问题。已要求各预算单位在2021年度预算编制过程中,更加重视业务经费构成的精细化水平,并按照要求根据业务经费的具体预算情况,填报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表,明晰支出内容和支出效果,切实提高项目支出预算的精细化水平。
3.关于部分上级专项资金预算执行率不高的问题。已对未支出的上级专项资金进行了全面梳理,认真分析原因,根据相关要求,符合存量资金收回条件的,统一收回统筹安排使用;不符合收回条件的,继续督促单位加快项目的支出进度,切实发挥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财政专户管理方面
关于未及时清理财政专户以及社保专户核算非社会保险类基金的问题。已于2020年8月18日将上述两个专户销户完毕。
三、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预算编制和执行方面
1.关于预算编报不准确的问题。涉及该问题的3家单位承诺今后将加强相关文件学习、进一步明确预算编制要求、完善预算编制提高预算编报的准确性。
2.关于预算编制未细化到具体项目的问题。涉及该问题的2家单位已组织财务人员认真学习了相关规定,并承诺在以后的预算编制中严格按照要求细化预算项目,努力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化水平。
3.关于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水平有待提高的问题。涉及该问题的4家单位承诺今后将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预算,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统筹考虑,科学合理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提高政府采购执行率。
4.关于1家单位项目支出预算执行不到位的问题。该单位承诺今后将进一步加强财经纪律学习,实行更严格的项目支出进度考核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贯彻落实方面
1.关于1家单位违规将党建活动组织委托给旅行社的问题。该单位承诺今后将规范公务经费支出管理,认真学习相关法规,进一步提升党建活动自主组织能力。
2.关于1家单位违规或变相保留公务用车的问题。该单位局已于2019年11月停止长期租赁车辆,并承诺今后严格执行相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租赁使用车辆,单次用车单次结算。
3.关于1家单位公务支出不规范的问题。该单位承诺今后将加强预算编制管理,严格预算执行,杜绝无预算列支的行为。严格按照规定完善会议费报销程序,规范报销办法,严格执行公务出差审批流程。
(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和国库集中支付方面
1.关于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的问题。涉及该问题的4家单位承诺今后将加强相关法规的学习,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
2.关于国有资产账实不符的问题。1家单位已委托资产评估机构对办公楼进行评估,后续将以评估报告确定价格作为房屋价值进行入账。1家单位已积极核实资产盘亏情况,追溯统计专户账面资产使用情况。1家单位与各方协调,将其中18万元图书由相关街道办事处协助各村入账;剩余10万元图书记入局固定资产账,稍后将调拨至各接收单位。1家单位已完成相关资产的录入登记工作,正在对接完善账务工作,进一步完善资产移交手续。1家单位正对固定资产进行梳理,对资产进行划拨或新增,确保资产如实入账并登记在册。1家单位努力协调各方取得产权证,已于2020年6月增加固定资产。
3.关于未严格落实公务卡结算制度的问题。涉及该问题的2家单位要求相关人员按规定办理公务卡,承诺今后将严格按照公务卡强制消费目录使用公务卡结算。
4.关于科普设施管护不到位的问题。该单位对科普设施管理进行了规范,印发了《关于规范社区科普体验中心管理的意见》,规范了科普工作台账、科普活动记录、管理人员登记表等档案资料,对管理人员进行了操作培训,对个别展品软件问题进行了升级维护;针对科普主题广场设施进行了维修,加强维护管理。
5.关于1家单位现金管理不规范的问题。该单位已足额上缴图书证押金0.51万元,并承诺今后加强现金管理,进一步完善现金使用制度,明确现金使用范围。
6.关于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金未转出到位的问题。该单位已将所有未拨付成功的个人账户金4.51万元全部拨付到位。
7.关于票据管理使用不规范的问题。该单位已建立票据领用台账,规范票据使用流程,完善票据使用管理。
(四)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分配管理情况
1.关于违反规定扩大范围使用社区矫正专项资金的问题。该单位已作账务调整,并承诺今后加强相关法规学习,严格按照专项资金使用范围使用资金,进一步建立健全社区矫正经费使用管理制度,严格经费使用审批程序和开支范围。
2.关于专项资金使用效益不高的问题。该单位正在积极沟通,进一步寻找专项资金使用途径。
3.关于高龄补贴申领资料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该单位已将不准确的身份证信息更正完毕并收回多发放的补贴5.22万元,承诺今后加强对高龄补贴的审核和督导。
(五)决算草案编制方面
关于区统计局2019年决算草案编报不准确的问题。该单位承诺今后将加强学习,提高决算编报的准确性。
四、重大政策跟踪落实和专项资金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2018年6月至2019年12月精准扶贫政策落实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1.脱贫稳定性及长效机制建立方面。关于未及时发放部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的问题,该单位已安排街道办事处对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0.39万元进行了补发。
2.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方面。关于健康扶贫资金未使用的问题,该单位已于2020年4月7日将结余的6万元健康扶贫资金收回并上交财政。
3.关于产业扶贫项目运营管护方面的问题。该单位已于2020年5月将未及时足额上缴的光伏项目收益全部上缴并与其他项目收益一同进行了分配。将未纳入“三资”管理平台的光伏项目资产录入“三资”平台,并将多记的固定资产调减账面价值。
(二)推进“一次办好”和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实促进优化营商环境情况
1.推进“一次办好”改革方面。一是政务系统整合不到位以及自助设备少的问题均需上级部门解决。相关单位正在协调上级部门,积极推动工作。二是相关单位已于2020年8月制定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工作的审批流程图、办事指南、申报表单等,并积极协调对审批事项权限划转的相关事宜。
2.清理规范涉企收费方面。一是关于减免房租的问题,各单位积极制定减免计划,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抓好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工作的十条措施》 (鲁政办字〔2020〕77号)的文件要求逐步推进房租减免工作。二是关于超标准收取承租户水电费的问题,相关单位进行了自查整改,自2020年9月1日起已严格按照标准要求执行。
(三)学前教育情况
1.关于部分幼儿园存在超规模办园情况的问题。相关单位通过加快配套幼儿园建设以及多渠道扩充学前教育资源等措施,2021年将新建幼儿园4个、扩容已建成幼儿园3个,合计增加幼儿园学位2300余个,缓解超规模办园的情况。
2.关于部分幼儿园专任教师持证比例有待提高的问题。相关单位根据2020年4月发布的《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加强教师培训,督促在职教师考取资格证,规范学前教育师资队伍管理,逐步提高教师持证率。
(四)延伸审计乡村振兴情况
1.关于农业品牌效应和带动能力不强的问题。相关单位承诺今后努力打造农业优势品牌,引领品牌农业发展。
2.关于扶持对象确定流程需要进一步优化的问题。相关单位已参照市农业农村局制定的评定标准,制定了区级评定标准。从申报到评定各环节进行把关,并全面进行实地检查,做到扶持资金有据可依。
从总体上看,2019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整改工作,在区人大的监督指导下,通过相关部门积极配合,整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大部分问题已完成整改,个别问题因历史原因整改难度较大,尚需协调,我们将继续加强跟踪检查,推动审计整改执行力。今后区审计局将按照区人大常委会要求,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能,充分发挥审计治已病,防未病作用,为促进我区“加快赶超发展,建设现代天桥”而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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