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桥区2020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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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天桥区2020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
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2021年12月3日在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二次会议上
天桥区审计局局长 李昱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政府委托,我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20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一、整改工作的部署推进情况
2021年8月4日,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天桥区2020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对审计工作给予充分肯定的同时,从完善审计管理体制、加强对审计结果的研究分析、强化部门整改责任等方面提出了审议意见。区政府高度重视,责成区审计局做好督促整改和跟踪检查,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区审计局按照区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和区政府的有关要求,对审计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对照审计问题清单逐项检查,推进“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有效对接,提高整改成效。截至2021年11月底,审计查出的27项问题,通过规范资金管理、加强法规学习等方式已全部完成整改,整改问题金额22705.83万元。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审计建议制定和出台1项管理制度。
二、本级预算资金管理使用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预算执行的规范性和高效性
1.关于部分专项资金预算执行率不高的问题。对各预算单位2020年区级及上级专项资金进行全面梳理,督促各预算单位加紧资金支出,仍未支出的结余资金已作为存量资金收回。
2.关于追加资金未全部支付的问题。全面梳理各预算单位2020年追加资金,其中大部分预算单位涉及的追加资金已全部支付完毕,仍未支付的资金已作为存量资金收回。
3.关于新增财政暂付款的问题。下一步将抓好财政收入和压缩支出,通过增收节支、盘活存量资金等方式加快清理消化存量,剩余暂付款将分期分步清理完毕。
4.关于利息收入未上缴国库的问题。已于2021年8月将财政专户存款利息收入16.91万元上缴国库。
(二)盘活存量资金情况
关于盘活结余结转资金形成二次沉淀的问题。对各预算单位2020年再次分配资金进行全面梳理,其中1104.94万元已支付完毕或作为存量资金收回,剩余5.33万元作为2021年项目资金,按进度正常支付。
(三)资产管理方面
关于部分单位固定资产年报编报不完整、不准确的问题。下一步将规范和加强账外无证房产的管理,同时加强对资产信息录入和资产年报的审核工作,完善资产系统的相关设置,确保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年报数据真实准确。
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改革方面
1.关于结转结余资金预算编报不准确的问题。相关单位承诺今后加强预算管理,提高预算编报的严肃性和准确性,结余结转资金全部纳入下年度预算。
2.关于部分医疗收入未纳入预算管理的问题。相关单位积极与区财政局沟通,将医疗收入纳入次年预算管理。
3.关于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水平有待提高的问题。相关单位承诺今后将在明确采购编制原则的基础上,结合单位实际,根据上年度政府采购项目执行情况科学合理编制,提高采购预算编报的准确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4.关于无预算支出会议费、差旅费的问题。相关单位承诺今后将科学编制预算、合理安排资金。
(二)预算执行管理方面
1.关于部分支出未执行政府采购程序的问题。相关单位承诺今后将进一步增强政府采购意识,在有购买需求时,加强政府采购力度,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
2.关于固定资产账实不符的问题。相关单位已将车辆进行调拨,并在固定资产系统中核减,承诺下一步将严格按照账实相符的规定,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另一相关单位已增记固定资产账,承诺下一步对购置的资产进行验收、登记,并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3.关于固定资产移交工作不到位的问题。相关单位成立工作小组对移交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对于已调拨的资产,补录资产调拨手续并登记入账,确保资产安全、完整。并承诺今后将强化对资产配置、使用和处置,定期清查资产,严格履行固定资产捐赠处置手续。
4.关于未严格执行车辆使用登记制度、登记不实的问题。相关单位完善车辆使用管理制度,指定专人专管,如实填写《公务用车派车单》、《公务用车出行登记表》,做好车辆使用登记。
5.关于专项资金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审计期间,相关单位已将拨付的扶持资金3万元全部追回。
6.关于就医人员冒用死亡人员医保卡享受医保待遇的问题。相关单位采取措施进行追缴,截至报告日,1.34万元医保费用已全部追缴。其中,2018年之前医保费用1.11万元已追缴,并上交市医保局;审计期间整改0.1万元;剩余0.13万元已于2021年8月追回。
7.关于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不规范的问题。相关单位督促相关人员认真学习资产管理等法规,确保今后严格按制度执行。
8.关于违规网下采购药品的问题。相关单位已通过申请取得省政府集中采购平台账号,今后将严格按照规定实行网上采购药品。
9.关于精简退职人员医疗费报销凭证不完整的问题。相关单位承诺今后将加强原始凭证的管理,完善原始凭证的完整性。
(三)部门决算草案方面
关于决算编制不完整的问题。相关单位承诺今后将科学合理编制决算,提高决算编报的准确性、严肃性。
四、重大政策跟踪落实和专项资金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绩效方面
1.关于网络安全责任制贯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相关单位承诺今后将进一步加强网络安全管理工作,目前已经详细制定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下一步将组织演练。
2.关于安全保密措施不到位的问题。相关单位已与网络开发运营单位签订了保密协议,进一步加强网络安全保密管理。
3.关于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工作推进不力的问题。相关单位承诺今后加强与上级部门沟通,重点关注平台项目建设的相关要求,认真贯彻上级工作目标,稳步开展建设工作。
(二)促进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1.提升企业便利化水平方面。一是关于未将原审批人员划转审批局,导致审批工作开展不顺畅的问题。相关部门加强队伍建设,协调各业务主管部门的审批人员进行充实划转。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招入101名非在编政务服务人员,充实到政务服务中心和14个街办“就近办”窗口。二是关于数据整合方面存在工作人员“二次录入”的问题。已协调相关部门打通数据壁垒解决该问题。
2.推动高频民生事项“一件事一次办”方面。一是关于“互联网+监管”平台改革推进缓慢的问题。相关单位下发《关于做好“互联网+监管”有关问题整改落实进一步提升监管工作质效的通知》,督促各单位加强平台信息录入标准,提升录入时效。二是关于未建立“接诉即办”配套机制的问题。相关单位已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诉求“接诉即办”工作的通知》,规范“接诉即办”工作流程。
从整改情况看,2020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整改工作,通过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取得明显成效,全部问题已完成整改。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们一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指示要求和对审计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新修订的审计法,落实中央“两办”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有关要求,更加自觉接受区人大的监督和指导,依法全面履行审计职责,坚持一体推进揭示问题、规范管理、促进改革,充分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为加快建设现代化中心城区,打造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样板区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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