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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为老字号企业非遗申请提供帮助”的建议

发布时间:2023-05-29

代表提案者

杨晓路

会议届次

区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

建议提案标题

关于“为老字号企业非遗申请提供帮助”的建议

建议提案编号

20230062

承办单位

区商务局

办理方式

承办

答复时间

2023-04-19

办理类型

A

答复内容

杨晓路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为老字号企业非遗申请提供帮助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老字号”作为文化典型代表,具有深厚的传统文化底蕴,是展现地方文化的重要载体和拉动消费的重要动力。“老字号”的认定,不仅有利于我区“老字号”的传承保护和创新发展,而且对传承城市历史文化、促进城市经济发展有着重要作用。

一、“老字号”工作情况

近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区人大及各位代表的关心支持下,天桥区商务局积极创新思路,加强老字号品牌培育和保护,搭建企业发展载体,有力促进了老字号的发展。截至目前,全区先后有1家企业被认定为“中华老字号”、2家企业被认定为“山东老字号”、6家企业被认定为“济南老字号”。具体工作如下:

(一)定期推荐、组织老字号企业参加各级各类老字号展会、嘉年华活动等各类商贸展会、宣传活动,广泛动员本地老字号企业参展,不断扩大“老字号”品牌宣传。   

(二)配合宣传、文旅等部门开展“山东手造”“好品山东”“守正创新”“数字博物馆”等品牌建设相关工作。

(三)按照上级有关规定督促老字号企业每年定期填报经营信息,进行老字号企业动态调整、考核、变更等。

(四)每年按照国家、省、市要求开展老字号企业申报工作,组织和推荐符合条件的单位申报,协助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老字号”品牌,并核实申报内容的真实准确性,择优推荐。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强组织领导。天桥区商务局会同有关部门积极落实上级政策,对我区“老字号”企业给予扶持引导。并联合相关主管部门结合本地实际,出台相关扶持政策,对本地的“老字号”企业给予支持。

(二)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开展宣传动员工作,及时传达各项政策,有效利用节庆活动、展览、电商平台、媒体等,宣传我区“老字号”品牌,展示“老字号”技艺,促进其保护传承和创新发展。

(三)落实上级政策。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老字号改革创新发展的意见》和《山东老字号认定及保护促进办法》的工作要求,落实好《济南老字号评审认定和保护促进办法》,积极在实践中探索新形势下老字号创新发展的新路径,讲好老字号故事,擦亮老字号牌匾。

感谢杨晓路代表对全区老字号企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我单位将按照您的建议,进一步做好相关工作,给区委区政府做好参谋和助手作用,把代表们的优秀建议及时向区委区政府领导汇报,并向代表汇报工作开展情况,欢迎您对我们今后的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并批评监督

                               

济南市天桥区商务局

                                                                                               2023年4月19日

 

 

联系人及电话:侯方晓  0531-85872643

抄送:区人大代表处、区政府办公室


审核人

  • 一审: 郭艺璇
  • 二审: 孔彬
  • 三审: 孔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