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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第二精神卫生中心(天桥第二人民医院)简便办理“精神病”门规病种须知
济南市第二精神卫生中心(济南市天桥第二人民医院)
2025-03-04

济南市第二精神卫生中心(天桥第二人民医院)简便办理“精神病”门规病种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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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便办理“精神病”门规病种须知

一、适用范围

参加职工医保人员中符合以下病症之一者:精神分裂症、(双相)情感性精神障碍、脑器质病变性精神障碍、强迫症、精神病性抑郁症、恐怖症、焦虑症。

二、办理时间

每周二至周四上午8:30—11: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所需材料

1.本人社会保障卡;

2.加盖红章的住院病历复印件、门诊病历原件及复印件(连续就诊3个月及以上)、诊断证明。   

三、办理步骤

  

                                         

 

  • 一审: 陆超
  • 二审: 郭亮
  • 三审: 胥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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