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第二精神卫生中心(天桥第二人民医院)简便办理“精神病”门规病种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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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便办理“精神病”门规病种须知
一、适用范围
参加职工医保人员中符合以下病症之一者:精神分裂症、(双相)情感性精神障碍、脑器质病变性精神障碍、强迫症、精神病性抑郁症、恐怖症、焦虑症。
二、办理时间
每周二至周四上午8:30—11: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所需材料
1.本人社会保障卡;
2.加盖红章的住院病历复印件、门诊病历原件及复印件(连续就诊3个月及以上)、诊断证明。
三、办理步骤
- 一审: 陆超
- 二审: 郭亮
- 三审: 胥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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