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天桥区北坦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无烟医疗卫生机构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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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烟管理办法及要求
1各科室主任负责各科室区域的控烟工作。
2.在医院控烟工作小组的指导下开展控烟工作,对督查中发现的各种问题及时上报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整改。
3.创造和保持无烟环境。
(1)有禁烟标志。
(2)无烟灰缸等烟具。
(3)有控烟宣传栏和无烟医院告示。
(4)无烟蒂。
(5)禁止任何人包括本院员工、患者、家属和其他人员吸烟。
(6)对在非吸烟区吸烟的人,全体员工均有责任进行劝阻或指引其到吸烟区内吸烟,劝阻无效时可逐级向上报告或请相关人员协助处理。
4.医生在询问病史时应主动询问病人吸烟情况,并对吸烟病人提供简短劝阻和戒烟忠告。
- 一审: 张新
- 二审: 黄辰
- 三审: 孙良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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