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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济南市天桥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政务公开制度体系
天桥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5-08-11

济南市天桥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政务公开制度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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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中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推进依法行政,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中心实际,制定本制度。政务信息主动公开中心政务信息主动公开是指应当让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在不涉及党和国家机密的情况下,在职责范围内,按照规定程序,及时主动地向社会公开的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各类事项的有关程序或过程。

一、政务信息主动公开的内容

1、中心发展规划、年度计划、重要工作部署及实施情况;

2、中心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3、中心的主要职责、领导班子情况、机构设置;

4、中心招聘、考试等工作相关政策;

5、根据法律及有关规定要求公开的其它信息。

二、政务信息公开的范围形式

1、天桥区人民政府信息网。

2、政务信息公示栏、电子显示屏。

3、会议、文件、公告及有关媒体。

三、政务公开审核发布制度

1.中心领导要对分管范围内信息公开内容进行把关,认真审阅,并签字负责。

2.为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的真实性,中心信息公开工作小组对公开内容进行审议,审议公开内容、产生过程是否公正、合理;审议公开事项决策过程是否科学;审议公开的结果是否真实、可信。

3.审议内容包括以下六个方面:一是重大决策过程的公开。二是职工切身利益事项的公开。三是组织人事工作的公开。四是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公开。五是违纪处理情况的公开。六是群众关注的防疫问题的公开。

4.信息公开监督小组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人员明查暗访,发现问题及时通报。

四、政务公开投诉举报咨询回应制度

设立征求意见箱、举报电话,广泛征求职工、社会及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五、政务公开管理维护制度

严格公开程序、公开内容、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及时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

六、政务信息公开的工作程序

各科室在制作、获得或者拥有信息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由科室负责人审核后,将纸制信息文本文档和电子文稿报办公室,办公室将目录与信息内容汇总、初审后,报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审批,最后在15日内予以公布或存档。

公开的信息内容发生变更的信息拥有处室应当自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更新相关信息并向政务公开办公室作出说明。


  • 一审: 段莉莉
  • 二审: 焦涛
  • 三审: 王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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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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