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慎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原济泺路和五一广场交叉路口有一出入口,现已经被封。建议拆除济泺路和五一广场绿化带,打通路口,使标山景观带能够显现,增强五一广场的应急功能。”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拆除济泺路和五一广场绿化带”的建议,按照审批程序,占用城市规划绿地要由申请单位提交规划部门、涉及道路开口需交警部门、绿地权属部门文件及意见函及其它审批流程需要的材料,经审核材料、勘验、公示无异议后,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项的规定,发《准予许可决定书》。
天桥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