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忠诚代表:
您提出“关于引导驻区单位企业互帮互助,资源共享的建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由相关部门引导,鼓励驻天桥企业互帮互助,通过政企协同发力,推动天桥区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2026年在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方面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搭建政企沟通平台,打造亲商安商的社会环境。
(一)健全常态化政企沟通机制,完善区级领导包挂制度。区委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实行区级领导包挂工作责任制的通知》,区委、区人民政府领导常态化联系企业,包挂重点企业、重点项目,不定期走进企业,了解企业经营现状,共商企业发展前景,为企业发展出谋划策,面对面解决企业难题,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全年组织企业家恳谈会、产业联盟会议30次以上。
(二)强化政府引导,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引导企业建立产业链上下游、左右岸及跨行业、跨领域合作关系,帮助企业引进配套项目,由区机关工委牵头,联合相关部门、街道开展“我为企业找订单”等精准服务活动,每季度调度企业供需情况,深挖本地市场、拓展域外市场、帮其企业拓市场、增效益,组织企业与电商平台对接,引导企业开展线上交易。引导企业积极参与广交会、消博会等重要会展活动,组织召开业务合作对接会、政银企对接会等12次以上,助力辖区企业开拓市场、对接资源,融入全区产业链生态。
(三)搭建服务保障平台,强化企业供需对接。鼓励行业龙头企业发挥“链主”作用,带动中小微企业协同发展,形成分工协作、优势互补的产业生态,降低企业交易成本,提升区域产业整体竞争力。深化行业商会工作与服务会员企业发展融合,搭建政企、银企、法律、财税、政策等服务平台,举办受会员企业家欢迎且能使其受益的服务活动,促进会员企业资源共享。建立走访调研机制,深入了解会员企业诉求,帮助会员企业解决发展中遇到的实际问题,鼓励会员企业家为商会发展建言献策。
二、搭建企业互助平台,畅通区域资源内循环。
(一)组织开展企业对接会,搭建企业互助平台。通过开展对接会,实现面对面交流,进一步增进了解与互信,促进双方从“小订单”建立信任,用“好服务”深化合作,逐步扩大合作规模、提升合作层次,实现互利共赢、共同发展,形成更紧密的产业链合作生态。
(二)依托“泉惠企”平台,强化企业供需对接。积极宣传“泉惠企”平台,引导企业在平台注册账号,精准推送相关惠企政策,指导企业在平台供需模块,填报供需信息,梳理区内企业产品、服务、产能、技术等资源清单,定期举办产销对接、配套协作、技术交流活动,推动原材料采购、产品销售、服务配套优先在区内落地,实现“资源留天桥、用天桥”。
(三)扎实开展保企护企工作。印发《天桥区双推惠企精准服务企业工作机制》,组建覆盖全区的“营商环境服务专员”队伍,打破数据壁垒,推进信息共享,每周将设立、迁入、注销和迁出企业“四大清单”推送给各街道办事处及新材料产业园,便于街道及时掌握辖区企业变动情况,同时将营商环境服务专员工作人员姓名和电话及辖区优质载体信息推送给新设立和新迁入企业,便于企业及时落地。对新设立、新迁入及迁出企业进行回访,全面了解企业经营情况,提前掌握变动意向,宣传惠企政策,收集企业诉求,达到未诉先办的效果,助力企业发展。
三、强化政企协同发力,构建高效服务体系
(一)打造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深化“大导服、小综窗、云服务”政务服务模式,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推动建设项目联合验收等10余项一件事“一窗受理、集成服务”,落地事项帮办率100%。推广“智能审批”“云大厅”等模式,以数字化、智能化手段推动政务服务迭代升级,着力提升服务热度、温度、广度,持续擦亮“来天桥·办成事”服务品牌。
(二)打造规范有序的法治环境。全面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坚决纠治“逐利性执法”“过度检查”等突出问题,严禁乱罚款、乱检查、乱收费等侵害企业利益行为。严格落实“三项制度”“四张清单”,全面推行首次轻微违法不处罚制度,对市场主体首次、轻微、非主观故意、未造成危害后果的违法行为,依法适用不予处罚、减轻处罚清单,以行政指导、责令整改等柔性方式替代行政处罚,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切实降低企业合规成本与经营压力。全面推行“信用+监管”模式,对信用优良企业包容审慎监管。切实保护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发展环境。
(三)健全长效保障机制。将企业互助、政企协同列入重点工作,各部门协同推进,牵头部门定期调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跟进,闭环解决,确保各项服务举措落地见效,形成尊企重企、互助共赢的良好氛围,保障各类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以政企同心、多方共赢推动天桥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再次感谢您对天桥区发展的关心与支持,恳请您继续建言献策,共同助力我区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济南市天桥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6年4月21日
联系人及电话:刘晓禄 81601576
抄送:区人大代表处、区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