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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济南市天桥区行政审批服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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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5-01-24

济南市天桥区行政审批服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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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编制。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天桥区政府网”门户网站(www.tianqiao.gov.cn)查阅。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或意见建议,请直接与天桥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联系。

联系地址:济南市天桥区无影山东路96号

联系电话:0531-81601320

电子邮箱:jntqxzspfwj@jn.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天桥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全面推动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强化政策解读与反馈,拓宽公众参与渠道,探索信息公开新途径,提升公开工作的实际效果。

(一)主动公开

根据主动公开责任,做好机构职能、履职依据、财政信息等公开工作。2024年我局依托天桥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专栏,主动公开行政审批信息456条。微信订阅号推送信息205条,利用活力天桥客户端主动公开行政审批类原创信息319条。2024年我局多形式解读了《天桥区人民政府关于扎实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进一步深化“来天桥·办成事”改革的实施意见》,深入浅出地展示“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政策背景、出台目的、创新举措等内容,将“高效办成一件事”有关信息及时有效地传达给社会公众。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19件,涉及内容包括建筑工程施工许可、歌舞娱乐等事项,对收到的依申请公开,单位工作人员均按规定文书格式进行答复,确保依申请公开答复形式、内容规范性,均已办理完成。

(三)政府信息管理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结合行政审批工作实际,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安排办公室牵头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并由专人负责日常工作。根据主动公开要求,及时收集和整理相关信息,确保信息公开内容持续更新、丰富和完善。同时根据区相关部门的要求,对公开的信息层层审核,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流程,确保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准确性和安全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24年,天桥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持续巩固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推进线上线下“双轮驱动”。线上微信视频号“首席审批师直播间”正式上线,与抖音平台开启同步双直播模式,为企业群众提供边看边办、面对面解答等多元便利的“审批服务直播+”服务。线下已将40余个“一件事”事项加入取号系统,公布“一件事”二维码40余个,包含办事指南、规范指引、申请材料模板等,使企业和群众了解“高效办成一件事”更加高效便捷。

(五)监督保障

根据我局工作实际,及时调整并发布济南市天桥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力量。组织人员积极参加区政府和上级部门组织的政务公开有关培训,及时学习贯彻省市区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文件、部署和要求,并组织专题培训学习政务公开知识,不断提升工作人员理论和业务水平。通过参加培训,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481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9

0

0

0

0

0

1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

0

0

0

0

0

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2

0

0

0

0

0

1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9

0

0

0

0

0

1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意识不足,个别科室由于人员工作变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衔接不够顺畅。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强主动公开意识,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微信群,办公室及时督促有关科室做好政府信息的主动发布工作,在进行人员调整的时候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交接。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2024年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我局及时更新和完善政府信息,严格按照要求,定期更新政务公开的内容,确保信息的时效性和完整性;加强办公室与业务科室的协同,建立办公室与各业务科室之间的紧密联系机制,确保相关业务政策、信息及工作动态能够及时上传和公开,提高信息的透明度和公众的知情权。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4年度共收到人大建议2项,政协提案2项。我局高度重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安排专人办理,及时公开办理总体情况,面复率、满意率、办结率实现“三个百分之百”。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持续加强政务公开专区建设,优化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做好主动公开内容的规范、集中发布工作。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 一审: 刘夏
  • 二审: 赵婷婷
  • 三审: 刘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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