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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桥区政府对市第十八届人大第一次会议第20220022号代表建议(关于泺口商圈周边夜间亮化提升的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2-07-08

代表提案者

刘学谦

会议届次

市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

建议提案标题

关于“对泺口商圈周边夜间亮化提升”的建议

建议提案编号

20220022

承办单位

天桥区人民政府

办理方式

承办

答复时间

2022-07-08

办理类型

A

答复内容

刘学谦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对泺口商圈周边夜间亮化提升”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济南城市亮化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依据我市景观亮化建设的现状,提出以泺口商圈为为支撑,点亮“北起”、桥头堡、建设区域地标性工程等建议,我们深受启发,会同济南市城市管理局对前期的工作进行总结梳理,现就进一步加强夜景亮化建设推进情况,汇报如下:

一、全市亮化工作概况

2019年以后,迎接建党100周年、70周年国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全国典范城市、全省新旧动能观摩大会等重大活动,以区为主体,在主要道路和重要场所的两侧重要建筑及绿道进行了必要的亮化。

(一)建设规模。自2019年至2022年,我市为提升城市品质,推动我市业经济发展,同时为党庆、国庆等重大活动,市、区政府投资建设了一批亮化设施,分布在市区50条道路1000多栋楼体、大型楼体灯光秀100多栋,在一些路灯杆上悬挂中国结、灯笼等4600多组。这些亮化设施主要在市区主要道路、重要节点、商业街区。当前,我市投资建设规模,与我市省会经济发展相适应,市、区两级政府在财力上应当给予保障。

(二)建设模式。自我市编制实施《济南市城市照明总体规划(2018—2035)》(以下简称《照明规划》)以后,城市照明管理体制步入健康发展的轨道,由“以功能照明为主过渡到功能兼顾景观”的工作体制,城市亮化工作纳入城市重点工作。在实践的基础上,借鉴外地的做法,我市形成“规划统领、市级统筹、区为主体、突出重点,分步推进”的工作思路,年初由市级统筹安排建设,各区组织实施,重点项目设计由市级审核。中心城区以外的区县,根据当地实际合理安排城市亮化建设。

二、针对泺口商圈亮化进行的当前工作

(一)对在泺口商圈周边以及行人过街天桥、铁路道桥桥体设置的违法违章广告灯箱进行拆除。对有合法手续但字体破损LED灯箱、霓虹灯,通知设置单位进行更换维修。同时督促设置单位切实履行安全责任,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广告灯箱进行更换。

(二)天桥区城管局联合泺口街道办事处对泺口商圈周边以及行人过街天桥、铁路道桥桥体上张贴、喷涂的非法小广告进行清理。在加大查处力度同时,将涉嫌金融诈骗、办理假证等违法小广告等电话号码,通知电信公司给予停机处理。

(三)关于您建议中在泺口商圈周边建立亮化景观建筑、对黄河隧道进出口进行亮化美化、更换泺口商圈周边夜间照明系统等建议,天桥区在结合天桥实际情况、特点特色和财政情况,争取将您提出的建议逐步纳入城市管理工作年度计划,待市、区财政允许时,积极进行推进。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亮化建设的总体原则是调坚持贯彻中央对亮化工程建设的有关要求,科学安排,稳妥推进。

(一)科学规划工程建设。继续实施《济南市城市照明总体规划(2018—2035)》三年建设任务,以功能为主,加快推进全市“有路无灯”的路段路灯补建工程,提高全域灯亮率。进一提升重要商圈的亮化效果,拉升主干道路和夜间经济区域的总体亮化水平。

(二)提高亮化设计水平。要注重城市亮化整体设计,要统筹全市亮化建设发展,提高整体设计水平。要适用大众审美观,要体现内涵,讲求品质。要科学分区,明暗结合,适用区域功能需要和环境相协调。要节约成本,发动商家参与。讲究亮化方式方法,可以采用投影灯、激光灯等方式实现亮化的效果,借鉴国外的一些做法,投资少,效果好。

(三)完善智能系统控制。统筹设计灯光管控模式,实行分级管控,加强景观照明能耗管理,鼓励采用集中型智能照明控制系统和合同能源管理方式,提高景观亮化节能减排水平。

(四)加强亮化建设监督。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城市景观照明建设,新建项目依法依规建设。严格政府资金监管,从现在起,政府投资建设景观亮化,需要通过论证,科学评估,严防盲目建设。对已建成的景观亮化设施,要落实责任,加强维护,科学使用,最好地发挥亮化美化城市作用。

再次感谢您的宝贵意见,愿我们共同努力把城市建设得更加美好。

天桥区人民政府

2022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