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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政府对市政协十四届五次会议第14050102号提案(关于规范明湖东路、明湖西路名称的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1-07-22

代表提案者

李中赋

会议届次

市政协十四届五次会议

建议提案标题

关于规范明湖东路、明湖西路名称的建议

建议提案编号

14050102

承办单位

天桥区人民政府

办理方式

承办

答复时间

2021-07-22

办理类型

A

答复内容

李中赋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明湖东路、明湖西路名称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收到提案后,我区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部门、街道办事处成立专门工作小组,开展专题调研,广泛征求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群众的意见建议。

一、明湖西路基本情况

明湖西路位于济南市天桥区,是济南市中心城区东西方向主干道;东起生产路、铜元局前街西侧,西至纬一路东口。长2080米,宽40米,沥青混凝土路面。明湖西路为经一路东延修建, 2004年建成,2005年命名并沿用至今,因道路位于大明湖西北侧,而得名明湖西路。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道路命名流程。根据《济南市地名管理办法》规定,有以下四类情况可以变更地名:“(一)因行政区划调整或其他原因,需要变更行政区域名称,变更自然地理实体和专业部门使用的站、台、港、场、公路等名称的;(二)因城市道路起止点、走向或指位功能发生变化,需要变更路名的;(三)因产权所有人提出申请,需要变更居民区、大型建筑物名称的;(四)因实行地名有偿冠名需要变更地名的。”道路名称变更流程由道路建设单位或主管部门在道路建设项目报建前,向天桥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提出道路命名申请,天桥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收到申请后进行实地踏勘,绘制道路平面位置示意图,召开评审论证会,研究确定命名方案,报送市地名主管部门,在公开征求社会意见无异议后,报请市政府批准呈报市政府分管领导签批,以市政府办公厅名义行文公布。

(二)走访调研情况。经过属地街道办事处和相关部门的调研,摸清了底数,掌握了具体情况。绝大多数群众认为,明湖西路路名已沿用多年,且在地理位置上明湖西路确实位于大明湖西北侧,绝大多数群众的意见是继续沿用明湖西路路名。具体情况如下:一是增加驻地企业和居民经济成本。明湖西路工商注册登记商户2521家;明湖西路门牌数1474个,户数约7200户,涉及人数约27000人。若明湖西路变更名称,涉及市政、邮政、房产、水电煤、学区划分等业务的企业名称、企业证照、产品包装、注册地址、居民的身份证、户口簿、不动产证等都需要变更。即便不计企业经济隐形影响,仅变更证照这一项就需要企业和居民承担一定的经济成本。更重要的是客户对企业新地址需要一个认知和熟悉的过程,企业担心造成客户流失,从而带来不小的经济损失。二是涉及许多政府部门信息调整,给群众带来不便。如公安局、住建局、民政局、自然资源局等政府部门要分别对道路指示标志、房屋不动产权证、身份证、楼门牌、街路牌、公交站牌等进行更改。例如辖区内的明湖西路济安街、明湖西路茂新街公交站更改,会给周边茂新新区、发祥府邸等周边居民造成一定的生活不便。群众还普遍担心,如果道路改名会影响快递件的收发,也会对居民的生活带来一段时间的不便。三是受到历史文化的影响。您指出的明湖西路在方位上缺乏地理坐标的规范性,特别是外来人员容易混淆方位,使游客产生误导,但明湖西路的起名有着一定的历史原因,明湖西路在大明湖的西侧,因此得名是天桥人的骄傲,大家已熟知多年,居民群众普遍认同明湖西路的名称。

感谢您对道路命名的关心和支持,在今后的道路命名中,我区将充分融合多方因素,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进一步加强地名标准化建设,让道路名称更加规范。


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政府

2021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