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天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执法事前公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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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执法主体
执法主体名称:济南市天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执法机构设置:办公室、财务审计科(挂招投标监管科牌子)、城乡建设科、建筑业管理科、住房管理科、城市更新科(挂房屋征收科牌子)、综合业务科
办公地址:济南市天桥区无影山东路41号
联系方式:0531-85872915
二、执法职责、权限、依据、程序详见附件
三、监督途径
(一)监督和投诉渠道
监督部门:办公室
投诉电话:0531-85872739
信函投诉:济南市天桥区无影山东路41号
邮政编码:250031
(二)救济途径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单位执法工作中,有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按照《行政复议法》第二条、第九条,《行政诉讼法》第二条、第四十四、四十五、四十六条规定,向天桥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天桥区人民法院、历下区人民法院、济阳区人民法院或商河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
济南市天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执法职责、权限、依据、程序等信息(公示板).xls
- 一审: 相魏玉
- 二审: 肖健
- 三审: 马惠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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