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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济南市天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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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01-24

济南市天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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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编制。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天桥区政府网”门户网站(www.tianqiao.gov.cn)查阅。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或意见建议,请直接与济南市天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

联系地址:济南市天桥区无影山东路41号

联系电话:0531-85872739

电子邮箱:jntqcxjsw@jn.shandong.cn(此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一、总体情况

今年以来,区住建局认真贯彻落实区政府关于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广泛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促进我办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成效。

(一)主动公开。2023年,区住建局主动公开信息包括政府机构、工作进展、政策法规、财政信息、发展规划、政府会议、重点工作报告、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年报、重大决策事项、基层工作等。今年以来,发布政务信息140条,其中部门信息公开96条,重点工作领域44条,全文电子化达100%,部门信息公开内容中:部门机构职能3条,公示公告61条,行政决策4条,财政信息2条,规划计划1条,重点工作报告4条,政府会议8条,基础建设7条,机制建设6条。

 

(二)依申请公开。在依申请公开方面,我局编制并发布了区住建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确保信息渠道畅通,总计答复79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建设方面,我局日常政务信息发布严格按制度,群众获取的每一条信息都经过多重审核(拟稿人、科室负责人、局分管领导审阅、主要领导最终审核把关),严把制度关、文字关,全力确保群众获得的信息内容更加准确。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与维护,定期发布相关内容,发布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五)监督保障。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的要求,按照区政府有关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制度机制,狠抓责任落实,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高度重视,强化保障。我局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单位主要领导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总责,分管副局长亲自抓,局办公室牵头负责,强化政务公开领导机构建设和人员配备,明确网站管理分工。二是加强培训,保证质量。我局加强对业务人员的教育与培训,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工作,参加组织的各类业务知识培训,提高了信息公开意识和保密意识及业务能力,促进了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4

6

0

0

0

0

8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

1

0

0

0

0

4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5

1

0

0

0

0

6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61

4

0

0

0

0

6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74

6

0

0

0

0

8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1

0

0

1

2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一是材料质量有待提高,在公开信息中有时会出现表述不准确的现象发生;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够充实完善,网上信息更新的时效性不够高;三是政务公开队伍稳定性不足,网站管理相对薄弱,人员力量有待加强。

改进情况:一是规范公文办理标准。对重要政策、重要规范性文件公开时,严格落实审核流程,确保相关材料、文件公布时的信息准确。二是强化信息公开时效。进一步加大政府公共职能信息公开力度,做到及时、全面、准确地主动公开,增强政府信息发布主动性、权威性和时效性。三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职责,配齐专职人员,准确把握时间节点和目标任务,建立起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办公室综合协调、信息人员具体抓落实的全员共同推进工作体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本年度我局未收取过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上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一是强化组织,充分明确公开工作责任。发挥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职能,做好牵头协调和监督检查,形成统筹兼顾、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的工作局面,进一步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高质量、高标准、严要求地进行。

二是健全机制,提高政府网站管理水平。全面梳理、编制和优化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健全工作机制,推动发布、解读、回应有序衔接,实现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全过程公开,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三是规范内容,加强及时公开的主动性。全面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对规定应该公开、能够公开的事项主动、及时、全面公开,不断深化政府门户网站政务信息权威发布平台作用。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3年,天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收到人大代表建议18件,政协委员提案18件,均在规定时间内逐件面复,办理完毕。各代表、委员均对我局办理情况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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