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天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执法岗位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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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执法岗位信息 | |||||
| 执法主体 | 执法岗位名称 | 执法岗位职责 | 执法依据 | 办公地点 | 联系电话 |
| 天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 | (1)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切实履行法律、法规和规章赋予的职责,加强法定职权范围内行政监管职能。要按照总体工作部署与“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监管”等工作相结合,在年初制定监督检查计划;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可以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同意临时提出监督检查计划。 (2)根据行政检查计划,认真组织人员制定方案,切实落实监督检查,对行政相对人的活动实施差异化、精准化监督检查。执法人员必须持行政执法证实施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分为对材料的监督检查和现场监督检查。 (3)强化投诉、举报制度,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和信箱,依法受理、及时处理投诉举报事项,及时向投诉人、举报人反馈处理结果。 (4)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情形,依法予以处理。对于情节较轻、无需处罚的违规违法行为,责令限期整改,并定期复查;对于违法行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触犯刑事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监督检查结束后,要撰写监督检查报告,做好总结归档工作。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 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无影山东路41号 | 81912182 |
| 燃气安全检查 | (1)贯彻执行国家、省和设区的市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要求; (2)依法依规建立健全检查工作机制,落实检查、督导制度; (3)监督燃气经营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依法落实燃气安全责任制度、完善燃气安全生产条件、对燃气设施实施安全监控、巡查和维护; (4)依法查处燃气安全违法违规行为; (5)督导责任单位实施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改; (6)监督有关单位和企业健全完善燃气安全培训考核、持证上岗和燃气安全宣传工作制度; (7)督促燃气经营企业依法完善燃气安全事故预防、抢险抢修、应急保障机制和措施,健全客户服务机构、业务办理流程、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受理投诉和处理措施等。 | 《山东省燃气安全检查监督办法》鲁建规范〔2016〕2号:第四条 省、设区的市燃气管理部门负责行政区域内燃气安全的检查督导工作;设区的市、县(市、区)燃气管理部门负责行政辖区内的燃气安全检查和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生产的日常检查监督工作。 | 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无影山东路41号 | 81912182 | |
| 对建筑市场的监管检查 | (1)依法规范本行业工程建设领域市场秩序,监督检查工程款支付担保、专用账户管理、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建设单位按规定拨付人工费用、承包企业(包括工程总承包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专业承包单位)代发工资等制度的落实情况; (2)监督检查建筑业企业资质合规情况; (3)依法规范项目施工合规情况(是否存在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出借资质、超越资质承接业务等违法行为情况); | 《济南市工程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办法》(济南市人民政府令277号)、《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令第724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建市〔2019〕1号) | 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无影山东路41号 | 85872921 | |
| 天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监督检查 | (1)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切实履行法律、法规和规章赋予的职责,加强法定职权范围内行政监管职能。要按照总体工作部署与“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监管”等工作相结合,制定监督检查计划;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可以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同意临时提出监督检查计划。建立投诉、举报制度,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和信箱,依法受理、及时处理投诉举报事项,及时向投诉人、举报人反馈处理结果。 (2)根据行政检查计划,认真组织人员制定方案,切实落实监督检查,对行政相对人的活动实施差异化、精准化监督检查。执法人员必须持行政执法证实施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分为对材料的监督检查和现场监督检查。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情形,依法予以处理。对于情节较轻、无需处罚的违规违法行为,责令限期整改,并定期复查;对于违法行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触犯刑事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3)监督检查结束后,要撰写监督检查报告,做好总结归档工作。 | 《济南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 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无影山东路41号 | 85872902 |
| 对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检查 | 负责物业服务市场的监督管理。负责本辖区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济南市物业管理条例》 | 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无影山东路41号 | 86922190 | |
| 对房地产经纪机构的检查 | 负责有关房屋租赁活动的日常指导、监督、管理和相关协调工作,建立完善住房租赁企业和从业人员信用档案。 | 《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商品房租赁管理办法》 | 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无影山东路41号 | 86905804 | |
| 对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检查 | 负责本辖区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贯彻落实本辖区内建筑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 | 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无影山东路41号 | 85872918 | |
- 一审: 相魏玉
- 二审: 都扬
- 三审: 陈学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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