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天桥分局主要负责同志李传东对《济南市天桥区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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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背景介绍:
李传东,男,汉族,中共党员 大学学历,1968年10月生,现任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天桥分局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全面工作。
问:请介绍一下《天桥区辐射事故应急预案》规划的起草过程
答:《预案》自实施以来,对于天桥区区辐射事故的联动联控、快速响应、科学处置起到了很好的指导作用,没有因处置不当而造成辐射环境事件级别的上升,重大、较大辐射事故均都没有发生。但是,随着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很多部门的名称及职责都发生了调整和变化,因此,《预案》必须作相应的修订,以确保《预案》更加有针对性、操作性。
问:请介绍一下此次规划的主要内容及特点
答:《预案》包含总则、辐射事故分级、组织机构职责、监控预警、应急响应、应急能力维持、附则中明确了根据辐射事故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从重到轻将辐射事故分为特别重大辐射事故、重大辐射事故、较大辐射事故和一般辐射事故4个等级。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中明确了区级现场指挥机构的职能职责。根据响应等级成立区辐射事故应急工作专项小组(以下简称专项小组)。组长由区政府分管生态环境工作的副区长、副组长由区政府分管生态环境工作的办公室副主任和市生态环境局天桥分局局长领导和组织特别重大、重大辐射事故应急处置工作。专项小组下设应急专业组,包括:应急监测组、医疗救援组、应急处置组、舆情信息组、专家咨询组、应急保障组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加强工作指导和技术支持。
(二)预防预警和信息报告中规定了具体的预警响应措施,明确信息上报程序。按照辐射事故可能造成的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预案》将辐射事故预警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标示,一级为最高等级。红色和橙色预警信息由市政府或市政府授权市级有关部门发布,黄色和蓝色预警信息由区县政府或区县政府授权区县有关部门发布。根据事态发展,可按规定适时调整预警级别,预警可以升级、降级或解除。
(三)响应分级中完善了应急响应启动条件、响应启动程序,优化了的应急响应机制,充实了启动条件和响应措施。根据辐射事故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应急响应分为Ⅰ级响应、Ⅱ级响应、Ⅲ级响应、Ⅳ级响应。I级、II级响应。发生特别重大、重大辐射事故时, 由省辐射事故应急工作专项小组启动I级、II级响应,区辐射事故应急工作专项小组立即启动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和应急响应,保持省、市、区各级通信联络畅通,在上级辐射事故应急工作专项小组的指导下,组织、指挥开展先期应急处置工作;随时掌握事故动态,及时向上级辐射事故应急工作专项小组报告事态进展情况,协助开展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辐射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当立即开展先期处置,采取有效措施全力控制事态发展,最大限度避免人员伤亡。有关区县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和单位应根据工作需要和事故诱因及发展态势,立即开展人员搜救、隔离疏散、医学救援、应急监测、危害控制、安全防护等措施。
(四)后期处置中强调地方党委和政府对辐射事故应急工作的领导,压紧压实各级各方面的责任。辐射事故应急响应终止后,事发地区县政府及时开展善后工作,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成立事故调查组,客观、公正、准确地查明事故原因、性质、影响范围、经济损失等情况,确定事故责任,提出处理建议和防范整改措施,形成调查报告。
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政策解读单位: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天桥分局
具体联系人:王悦
联系电话:0531-86163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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