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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天桥分局2023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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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天桥分局
2023-07-17

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天桥分局2023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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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天桥分局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区“23155”工作体系,围绕年度目标任务,勇于担当作为,以更坚决态度、更有力举措保护生态环境,奋力谱写天桥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新篇

一、坚持党建引领,拉动红色引擎

突出“党组+支部+党员”三级学习教育体系,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上半年中心组集中学习6次,讲党课3次。召开支部委员会6次,党员大会3次,党小组会6次和主题党日6次。深入推进模范机关建设省市县“三级联动”,分别与省生态环境厅机关党委、济南市生态环境局机关党委等多个党组织进行结对共建,联合开展了形式多样的主题党日、交流研讨、志愿服务等活动,不断提升向心力和凝聚力。抓实“一支部一项目”对接联动,引导党员干部深入基层一线,开展座谈交流、实地查看,了解企业需求,推动问题解决。强化作风领航,在勤政廉政上下功夫,逐级签订了《202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开展专项整治和廉政警示教育,督促全局干部职工履职尽责、担当作为。

二、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

2023年1-5月份,我区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4.96,同比恶化6.67%。优良天数共85天,优良率为56.29%,比上年同期减少15天。我区环境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二氧化硫、二氧化氮、臭氧、一氧化碳浓度分别为103μg/m353μg/m314μg/m338μg/m3100μg/m30.7 mg/m3,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同比改善-8.16%、-14.44%、12.5%、-17.65%、-1.01%和22.22%。

1.严格落实工业企业物料堆场、商砼企业环境整治工作。增加检查频次,采取月调度机制;提升环保绩效,确保商砼企业达到“厂区整洁、地面硬化、台账齐全、治污先行、物料入仓、密闭传输、湿法作业、车辆冲洗、废水收集、非道编码、油品正规、尿素添加、噪声达标”的标准上,进一步提高企业环境管理水平。

2.继续加强在用车监管,针对建筑垃圾车、物流运输处、商砼车等车辆集中路段开展路检路查工作。建立健全柴油车环保管理台账。如实记录车用燃料和尿素加注使用、排气污染控制装置维修维护等情况,并定期通过APP线上报送。加大禁用区内物流园区、施工工地等场所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督管理。对未喷码非道路移动机械督促指导编码工作。

3.涉VOCs综合治理工作。规范制度管理督促企业按照环境保护设施的设计要求和排污许可证规定的排放要求制定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深入推进重点行业VOCs源头替代对使用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原辅料的企业深入排查,建立动态管理台账强化无组织排放管控对重点涉VOCs企业组织开展突出问题排查整治。

4.加强扬尘污染源管控,对主要工地污染源日常巡查,督促利用好降尘设备,落实好大气防治措施。目前工地数量共计146家,国控站点周边工地7家,省控站点工地17家,要求全部工地规范做好八项扬尘治理措施。同时对夜市、流商、无组织排放进行巡查,如有无组织排放及时协调办事处处理以及阻止污染源扩散。

三、坚决打好碧水保卫战

1.细化制度引领。以国控、省控、市控断面稳定达标为核心,聚焦河流水质提升。编制了《济南市天桥区“十四五”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天桥区关于入海河流总氮控制方案》、《天桥区国控断面徒骇河刘成桥水质达标保障方案》等多项保护水环境领域的政策和方案。

2.加强区域合作。按照省厅、市局要求完成了2023-2025年度河流断面生态补偿协议签订工作,与上下游区县共签订10个补偿协议,积极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的区域合作。

3.完善设施提标。辖区涉及徒骇河流域的清正新材料产业园区水处理有限公司、济南裕兴化工有限公司已于2023年3月份完成水处理设施升级改造工程,改造后严格执行《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提高部分排污企业水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的通知》的要求。涉及小清河流域的光大污水处理一厂、光大污水处理二厂,根据《济南市城市排水“两个清零、一个提标”和内涝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相关工作要求,一厂10万吨扩建工程、二厂10万吨扩建工程2023年1月1日完成提标改造,正式商业运行,出水主要指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准Ⅳ类标准。

4.强化排污口监管。持续开展排口溯源排查整治,对已完成的81个入河排污口进一步巩固、排查,严防严控排口污水溢流问题。根据生态环境部、省生态环境厅、市生态环境局的工作部署,完成辖区黄河流域疑似排污口现场核实排查,为进一步推进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提供水环境保障。

四、坚决打好净土保卫战

1.扎实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以疑污染地块和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为重点,认真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责任制,及时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1个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通过专家评审,土壤环境质量符合规划用地标准,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

2.突出土壤污染重点单位监管。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制度,公开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7家,及时加强宣传培训和指导帮扶,督促落实隐患排查、自行监测、严控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地下储罐管理、拆除活动污染防治、企业用地用途变更前土壤调查评估等6项土壤污染防治制度,预防新增土壤污染。

3.有序推进建设用地土壤风险管控和修复。严格落实建设用地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管理制度,督促污染地块土壤污染责任人强化风险管控和修复工程监管,防止修复过程中转运污染土壤非法处置,减少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和修复过程中的二次污染,督促济南裕兴化工有限公司加快原厂区污染土壤修复工程;3月份完成了泺口片区济南油墨厂地块污染土壤修复。

4.形成合力,强化建设用地联动监管与信息共享。建立疑似污染地块名单并动态更新,对疑似污染地块等重点管控地块信息按季度共享给同级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对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地块的土壤状况共同进行联合审查。

5.坚决抓好固废污染防治。一是开展“无废城市”建设工作,牵头编制了《天桥区“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5年)编制工作,积极推进“山东辰美电气有限公司年综合利用30万吨钛石膏”等重点项目建设。二是开展危险废物拉网式起底式“百日攻坚”行动、持久性有机污染物调查、涉镉等重金属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防治专项排查整治等专项行动。三是进一步强化危险废物信息化管理水平,督促涉危险废物单位按照相关要求进行申报,完成604家企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备案。四是向413家医疗机构发放医疗废物转移联单,医疗废物由济南腾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统一收运处置,医疗废物100%安全处置。五是完成6家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经营许可证申领初审工作,并对辖区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进行日常监督。

、下半年完成全年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目标任务的主要工作措施

(一)持续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一是按照《济南市2022年扬尘污染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确保施工现场严格落实“八项扬尘防治措施”。开展常态化检查,每周更新工地施工进度台账,发现问题及时督促工地整改,对于整改措施落实不到位的施工工地,责令其停工整改。二是实施分类道路分级保洁作业方式,提升城乡结合部、支路街巷等区域保洁水平,做好道路养护工作,及时修复破损路面,提升道路保洁水平;在原有道路保洁、洒水频次基础上,加大济南四建和北园社区站点周边重点区域内道路及本区排名靠后路段的清扫、洒水频次。三是持续推进城区道路交通综合治理。开展渣土车环境违法检查,根据掌握的渣土车通行备案路线、集中停放地点、建筑垃圾处置运输报备等情况做好路检路查及停放地抽检工作计划。四是强化辖区所有涉VOCs、涉氮企业精细化监管,严格环评审查,强化执法检查,加强对企业的管理力度。利用VOCs走航综合分析,研判VOCs排放高值区域,为执法检查提供依据。

(二)持续加强水污染治理工作

一是完善入河排污口的管理工作。开展溯源排查整治,以污染源头管控保各类排污口水质,以各类排污口水质保断面达标,以断面达标保地表水质量。推进并按期完成辖区入河排污口的立牌工作,加强对入河排污口的管理。二是以国、省、市控断面达标为核心,加强小清河流域、海河流域污染防治。加大对辖区水环境质量考核断面的巡查、检测,实现辖区国控、省控、市控断面稳定达到水环境功能区标准。三是进一步推动河流生态环境整治。结合辖区河流断面的实际问题,协调水务部门对存在污染隐患的河流进行生态环境整治,完善辖区管网建设,推进管网清淤工程,进一步消除汛期时存在的水环境质量隐患。

(三)持续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一是提升土壤污染源头防治水平。更新2023年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落实信息公开制度。按照市局印发加强重点监管单位管理通知和更新2023年度工作指导手册,加强宣传培训和指导帮扶,督促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严格落实隐患排查、自行检测、严控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等6项义务。持续强化建设用地准入管理,以疑污染地块和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为重点,认真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依法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二是加强对已治理农村生活污水和农村黑臭水体监管。开展对日处理能力20吨以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农村黑臭水体的监督性监测,确保出水水质稳定达标。三是夯实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基础。加强济南新材料产业园区地下水污染防控工作,督促新材料产业园区制定监测方案,并按时开展自行监测,监测报告及时上报,并进行水质动态变化分析。四是积极推进无废城市建设。抓好“无废园区”“无废工厂”“无废社区”“无废学校”等建设。四是做好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监督指导工作。根据市局工作部署,做好专项检查,确保医疗废物收集、贮存、转移环节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到位。五是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控。动态更新重金属污染全口径清单,按照市局工作部署开展农用地土壤涉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行动,持续推进耕地周边涉镉等重金属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六是加强新污染物治理。按照国家和省市统一部署落实新污染物治理治理行动方案,加强新化学物质环境宣传和监管。

 

 

 

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天桥分局

    2023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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