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天桥区制锦市街道办事处关于城市防汛抗旱(防台风)工作的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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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天桥区制锦市街道办事处
关于城市防汛抗旱(防台风)工作的应急预案
济天制办发〔2023〕1号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了切实做好洪涝灾害的防御以及洪涝灾害引发的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保障辖区各社区、各企事业单位防洪安全和生产生活安全,保证抗洪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减少洪涝灾害带来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办事处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效安全保障。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济南市城市防洪治涝规划》《济南市城市防汛应急预案》《济南市天桥区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结合制锦市街道防汛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编制原则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人为本,统筹兼顾,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为首要目标;
2.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抢、救相结合;
3.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
4.因地制宜,具有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辖区内暴雨、洪涝灾害及其次生灾害的防御和应急处置。
(五)工作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防汛工作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政府主导、属地管理、军民结合、专业处置与社会动员相结合的工作思路,坚持团结协作和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工作原则,健全完善体制机制,强化灾害风险防控,全面提升应急处置水平。
二、辖区基本情况
(一)区域概况
制锦市街道办事处位于天桥区的东南部,南与市中区泺源街道毗邻,北与北坦街道为邻,西与市中区魏家庄街道接壤,东以护城河为界与历下区趵突泉街道为邻。总面积1.28平方公里,总人口约为2.1万人,辖5个社区居委会(福康街居、朝阳街居、制锦市街居、铜元局后街居、启盛街居)。
(二)灾害风险分析
西圩子壕为行洪河道,水位低于两岸路面,如果出现强降水或连续性降水超过排水能力,可能会溢出河道。周边道路产生积水,形成城市内涝。护坡可能因水流冲刷造成坍塌。
如果出现强降水或连续性降水不能及时排出,会在少年路、镇武街、铜元局后街形成较深积水。
铜元局前街、铜元局后街、锦缠街片区存在部分危旧房屋,如果出现强降水有倒塌的危险。
(三)防汛重点对象及责任单位、责任人
1.河流、湖泊
辖区共有3条河,其中:西圩子壕为跨区域行洪河道。河道管养由办事处领导、环卫所、社区人员进行巡护和管理。
2.隧道、涵洞
辖区没有立交道桥、涵洞及隧道。
3.建筑工地深基坑
辖区目前没有建筑工地。
4.地下空间
辖区地下车库共四处。
5.轨道交通
辖区没有轨道交通线路。
6.学校、幼儿园、教育培训机构、养老机构、日间照料中心
辖区共有学校、幼儿园、教育培训机构、养老机构、日间照料中心等需要特殊照顾人群机构8处。
7.危旧房屋
辖区共有危旧房屋5处。
8.积水点
辖区积水点共3处。
9.其他重点部位
包括辖区内医疗场所、民生保障重点企事业单位。
三、组织体系与职责
(一)防汛应急指挥部的组成
办事处设立1个防汛指挥部(以下简称街道办防指),负责领导、组织及协调全办的防汛工作。
街道办防指由指挥、副指挥及有关成员部门的负责同志组成。街道办防汛指挥部负责领导、组织全办事处的抗御洪涝工作,下设防汛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应急办,由张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事处防指成员部门包括:各科室、各社区。
督导各社区、各企事业单位根据需要设立防汛指挥机构。
(二)防汛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
街道办防指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村居、社区、企事业单位的防汛工作。主要职责是在区防汛指挥部和党工委、办事处的领导下, 贯彻实施有关防汛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执行相关决定、指令。及时掌握全办汛情、灾情,并组织实施抗洪抢险、应急救援、灾后处置等相关工作。
(三)防汛应急指挥部指挥、副指挥、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
1.指挥
总指挥由毕江涛、夏姗姗担任,负责防汛应急指挥部的领导工作,对本辖区防汛工作实施统一指挥。
2.副指挥
副指挥由魏涛担任,主要负责协调防指各成员单位防汛工作,监督检查责任制落实情况,负责协调调度抢险预备队参加防汛抢险。
3.防指各成员单位的职责
(1)平安建设办公室:根据雨情、汛情和灾情的情况,负责抗洪抢险、营救群众、物资转移等重大任务。
(2)城市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领导城建系统防汛工作;负责汛期、台风期间建筑工地、拆迁工地的安全;督促建筑垃圾的清理工作;协调重大防洪工程建设、蓄滞洪区、灾后重建等永久和临时性占地的审批上报工作;协助区国土资源局对山体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勘察、监测、防治等工作。其他防汛抢险任务。
(3)党政办公室:负责监督管理参加抗洪抢险的国家工作人员,并实施奖惩;其他防汛抢险任务;负责防汛工作期间的车辆物资保障、人员后勤保障。
(4)经济发展服务中心:负责督促检查工矿企业各项防汛责任制的落实、抢险料物准备和防汛抢险队伍的组建工作;其他防汛抢险任务。
(5)财政办公室:负责筹集落实防汛抢险经费并监督使用;其他防汛抢险任务。
(6)党建工作办公室及公共文化服务中心:及时向公众发布防汛信息和灾情通报。
(7)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洪涝灾害调查,做好救济救灾工作,搞好灾情统计;管理、分配救助受灾群众的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和开展救灾捐赠等工作;其他防汛抢险任务。
(8)纪检监察工委:负责监察落实防汛责任追究制;其他防汛抢险任务。
(9)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监督、指导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负责防汛抢险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统计工作;其他防汛抢险任务。
(10)执法中队:整治违法违章建设,查处擅自占压河道、棚盖河道,清理拆除河道乱搭乱建临时设施,保证城市行洪畅通安全。其他防汛抢险任务。
(11)人和公司:负责加强道路保洁、清障和雨后清扫,避免道路积水过深影响交通安全;其他防汛抢险任务。
(12)各居委会:负责本辖区的防汛抢险工作,制定防汛预案、落实防汛值班制度、人员队伍、防汛物资储备工作,做好危旧房屋排查整修以及落实好低洼地区转移预案。及时向辖区居民及辖区单位传递上级部门发布的各种气象信息,传达上级的有关指示精神,及时上报本辖区的险情、灾情和对险情、灾情的处理措施和结果。监控重点防汛区域和及时上报水情。及时组织居民转移并开展自救互救。其他防汛抢险任务。
4.街道防汛应急指挥部各工作组主要职责
在防汛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设有安全转移组、后勤保障组、医疗防疫组等。
(1)安全转移组
组 长:米 玉、杨晓琳、左晓君
副组长:李允琴、解佩佩、徐雯雯
组 员:李晓青、周慧清、郭 旭
主要职责:负责按照防汛指挥部的命令及预警通知,做好受威胁群众按照预定地点转移的组织工作。
(2)后勤保障组
组 长:张 峰
副组长:李 艳
组 员:王 红、高 峰、齐子波、张 赛
主要职责:负责抢险队伍后勤保障工作。
(3)医疗防疫组
组 长:温 辉
副组长:李 欣
组 员:李 敏、张夏红、吴 燕
主要职责:负责受灾地区灾民医疗和卫生防疫工作。
四.预防与预警
(一)预防准备工作
1.思想准备。加强宣传,增强全民预防洪涝灾害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做好防大汛抗大灾的思想准备。
2.组织准备。建立健全防汛组织指挥机构,落实防汛责任人、防汛队伍和易发重点区域的监测网络及预警措施,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3.工程准备。对跨汛期施工的水利工程和病险工程加强管理,督促责任单位落实安全度汛方案。
4.预案准备。修订完善各社区防汛应急预案,制定响应措施。
5.物资准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办事处、社区分别储备必需的防汛物料,合理配置。
6.通讯准备。充分利用社会通信公网,确保防汛通信预警反馈系统完好和畅通。
7.防汛检查。实行以查组织、查预案、查物资为主要内容的分级检查制度,对于薄弱环节,要明确责任、限时整改。
(二)预警
城市汛情预警级别根据可能造成危害的程度,由低到高划分为―般(IV级)、较重(III级)、严重(II级)、特别严重(I级)四个预警级别,并依次采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加以表示。
按照市、区汛情预警等级通告,启动街道防汛应急预案。
五、应急响应
(一)防汛突发公共事件分级
依据防汛突发公共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波及范围、影响力大小、人员及财产损失等情况,由低到高划分为一般防汛突发公共事件(Ⅳ级)、较大防汛突发公共事件(III级)、重大防汛突发公共事件(Ⅱ级)、特别重大防汛突发公共事件(Ⅰ级)四个级别。
(二)Ⅳ级应急响应
1.实行24小时应急值守,密切关注天气变化,跟踪掌握雨水情、汛情、工情、险情和灾情。
2.及时传达防御工作通知,密切监视汛情发展变化, 加强防汛工作的指导。
3.视情启动专项应急预案, 快速有序开展应急抢险救援行动,指导督促相关领域或行业做好自身防范,及时抢险救援,全面做好抢险救援任务准备。
(三)Ш级应急响应
在执行IV级应急响应的基础上,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对值班人员的优化调度,适当增加值班力量,密切关注天气变化,跟踪掌握雨水情、汛情、工情、险情和灾情,随时向街道办防指副指挥或指挥报告有关情况。
2.召开会议,讨论作出工作部署。
3.根据灾、险情的严重程度,按分级负责的原则和有关规定,调用本级人、财、物,并做好辖区河道、在建施工工地、商场及楼院地下空间、城市市政设施等重点对象及重点部位抢险救援的调度工作。
4.发生洪涝灾害的社区启动本级防汛应急预案进行应急响应后,应及时向指挥部报告事件进展及工作动态,突发灾情、险情应随时报告。
(四)Ⅱ级应急响应
在执行III级应急响应的基础上,做好以下工作:
启动II级应急响应后,要组织进行先期处置,同时接受区防指指挥,配合区防指进行应急处置。
根据抢险救灾工作需要,可设立现场指挥部,组织、指挥、协调、实施洪涝灾害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现场指挥部由副指挥现场指挥,其他部门共同协助副指挥开展工作。
街道办防指要及时做好防汛抢险救灾工作,准确掌握最新雨情、水情、汛情、险情、灾情,在工作群等渠道及时发布、报道汛情及抗洪抢险措施。
成员单位依据职责,启动防汛应急预案,及时抢险救援,紧急情况迅速果断组织人员转移避险;根据分工和上级防指指令执行抢险救援任务。
按照要求及时向区防指报告工作动态,突发灾情、险情应随时报告。
(五)Ι级应急响应
在执行II级应急响应的基础上,做好以下工作:
启动I级应急响应后,主要领导坐镇指挥,要组织进行先期处置,及时动员辖区所有力量进行抢险救援、紧急避险、转移安置等工作。
根据灾、险情的严重程度,充分做好人、财、物的调度工作。同时提请上级安排人力或设备支援;根据汛情、险情发展,果断及时加大本级抢险物资和救生器材调运力度;做好重大险情的抢护以及受洪水威胁区域人员的安全转移工作;组织辖区相关企业单位严阵以待,准备随时随地投入抗洪抢险。
各社区、各有关单位按照防汛应急预案全面展开抢险救援、组织加强重点部位巡查值守,及时发现险情。根据区防指要求及时报告相关信息,突发灾情、险情应立即报告。
(六)人员转移安置
1.人员转移指令发布后,街道办事处要抓紧组织被转移人员的安全转移安置救助等工作,优先转移危险地段的涉险群众,优先转移老弱病残孤幼人员(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65岁以上的老人,18—65岁之间常年有病、体质虚弱等人员),而后转移所有受自然灾害威胁人员,并组织青壮年力量加强检查巡查,及时排查险情,确保将所有受洪水威胁的群众得到妥善安置。
2.人员转移指令发布后,防汛避险人员(集中安置)要服从街道转移、安置工作统一安排,有序转移,确保安全。投亲靠友人员应立即自行安全转移,并将转移去向及时告知所在社区或者相关联络责任人。
3.在紧急避险通告或者人员转移指令解除前,所有转移人员一律不得擅自返回原处;街道、社区及有关部门要切实担负起联络包保责任,采取合理有效措施防止人员折返。
4.汛期经常检查转移路线、转移地点,如有异常及时修订或改变路线。转移路线要避开跨河、跨溪或易滑坡等地带。
5.转移安置过程中出现交通、通讯中断等特殊情况时,各社区应各自为战、不等不靠,及时采取防灾避灾措施。
6.要严格安置管理,落实实名制登记、出入管理等要求,严把食品、饮用水、捐赠物资、用水用电等安全关。
7.安置点要严格落实有关疫情防控措施,配备常用药,定时消毒消杀,做好入住人员体温测量、分餐进食等工作,做好人员及场所的疫情防控工作,对突发疾病的转移安置人员,要及时送往医疗机构进行救治。
(七)灾情上报
灾情信息主要应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受灾人口以及群众财产、交通运输、邮电通信、水电设施等方面的损失。对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灾情组织核实后,应立即上报,为抗灾救灾提供准确依据。
六、应急保障
(一)队伍保障
成立应急抢险队伍。包括武装部、办事处机关在内的各应急抢险队伍根据指令迅速到达险情现场,对险情进行紧急处置。
(二)医疗卫生保障
协调卫健部门做好受灾区域、转移安置点的伤员抢救、疾病诊治、疫情防控等工作。
(三)治安保障
辖区派出所负责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抗洪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抗灾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后勤保障
后勤保障工作由党政办负责。
七、善后处置
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领导下,街道相关科室和村居组织实施善后处置工作,组织力量全面开展灾情核定工作,及时收集、清理和处理污染物,对受灾情况、人员补偿、征用物资补偿、重建能力、可利用资源等做出评估,制定补偿标准和灾后恢复计划,并迅速实施。所需资金由财政负责安排。
八、应急培训与演练
(一)应急培训
采取分级负责的原则,由街道统一组织培训,提高抢险队伍及人员的专业技能。每年汛前至少举办一次培训。
培训内容包括年度防汛重点、值班要求、抢险技能等。参加人员:相关责任人员及抢险人员。
(二)应急演练
每年至少组织一次防汛应急处置演练。明确演练的课题、队伍、内容、范围、组织、总结等,从实战角度出发,强化抗洪抢险和疏散撤离灾区群众的演练,以检验、完善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
九、附则
(一)名词术语
汛期:根据洪水发生的规律,规定每年防汛抗洪的起止日期。我办的汛期是每年6月1日至9月30日。
大到暴雨:6小时累计降雨20.0-39.9毫米,24小时降雨39.0-74.9毫米。
暴雨蓝色预警信号:12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暴雨黄色预警信号:6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暴雨橙色预警信号: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暴雨红色预警信号: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10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0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防洪标准:指防洪设施应具备的防洪能力,一般用可防御洪水相应的重现期或出现频率表示,如百年一遇、50年一遇等,反映了洪水出现的几率和防护对象的安全度。
(二)预案修订
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机构调整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以及应急处置过程中和各类应急演练中发现的问题和出现的新情况,适时对本预案进行修订。
(三)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2023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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