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提高全省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要求,自2016年7月起,区人社局全面调整基础养老金发放标准,由每人每月85元提高到100元。
本次调整是继2014年后的第三次调整,同比提高17.6%。为保证此项惠民政策落实到位,区人社局农保处高度重视、积极部署,联合15个街镇人社服务中心、邮储银行对待遇享受者开展了定向宣传,通过政策解读切实提高群众满意度,进而提高对政府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编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