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治理交通拥堵十大工作措施》,打好治理城市拥堵攻坚战,改善全市道路交通和社会公共秩序。1月16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济南市工商局的统一部署,扎实开展违法销售“三小车辆”(即老年代步车、超标电动车和三轮车)综合整治专项行动。目前正在实施第一阶段:摸底排查阶段,全区已摸底登记销售“三小车辆”业户133家。同时,为实施阶段的开展进行了进货查验工作。新华社、《大众日报》、《济南日报》、凤凰网、济南电视台《济南新闻》等9家媒体对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进行跟踪报道。
一是严格主体准入。严格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注释2011》准确表述“三小车辆”经营主体的经营范围,对原有登记主体经营范围表述不规范的重新规范;加大无照及超范围违法经营“三小车辆”的查处整治力度;依法吊销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机动车型市场主体的营业执照。二是严格生产标准。加强对辖区内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的生产许可证证后监管,依法查处无证生产、不符合质量标准等违法行为;督促辖区内企业停止生产未列入国家工信部产品目录的产品,对不执行国家安全技术标准或者不严格进行质量检验的依法处置。三是严格进货查验。进一步督导经营者建立并执行进货检验验收制度。依法检查“三小车辆”的质量检验合格证明、生产厂厂名、厂址、警示标志等标识标注是否齐全合法有效,依法查处经销不合格商品和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的违法行为。四是严格商标、认证标志管理。以运载工具类商标为重点,加强商品日常监管,依法查处商标侵权行为和商标违法使用行为。严禁销售未经国务院工信部《道路机场车企业及产品公告》许可生产的三轮、四轮电动车,禁止销售伪造或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五是严格广告监管。进一步加大对“三小车辆”的宣传行为的管理力度,严格落实广告“三级审查责任制”,督导媒体加强对“三小车辆”广告内容的审查力度;加强对印刷品及户外广告商品介绍信息中涉及“三小车辆”广告的监管。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违法销售“三小车辆”综合整治专项行动持续到7月份,并积极与多部门构建联动执法长效机制,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有力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和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编辑:济南市天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