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关于区政府投资项目实行代建制管理办法》等3个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 征集公告
- 草案内容
- 起草说明
- 征集意见
- 意见反馈
一、《关于区政府投资项目实行代建制管理办法》(济天政发〔2022〕06号),有效期至2024年9月30日,该文件2022年10月1日,由天桥区政府发文,自 2022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经过研究,该文件将继续保留。现就该文件清理结果向社会征求意见。
二、《天桥区计生利益导向与“居民养老保险”同行实施方案》(济天政办发〔2020〕29号),该文件由天桥区政府办2020年12月31日印发,有效期自2020年12月31日至2025年12月30日。经过研究,该文件将继续保留。现就该文件清理结果向社会征求意见。
三、《济南市天桥区区级法律援助补贴标准管理办法》(济天司发〔2021〕15号),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该文件2021年12月21日,由天桥区司法局、天桥区财政局发文,自 2022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经过研究,该文件将继续保留。现就该文件清理结果向社会征求意见。
公开征集意见时间为:2023年10月17日至2023年10月24日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您可登录天桥区政府门户网站,在“调查征集”栏目,提出意见建议。
2、对《关于区政府投资项目实行代建制管理办法》(济天政发〔2022〕06号)的意见建议可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jntqfgwfzk@jn.shandong.cn;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济南市天桥区无影山东路96号A512室(请在信封上注明“意见征集”字样);传真:0531-85559912。
3、对《天桥区计生利益导向与“居民养老保险”同行实施方案》(济天政办发〔2020〕29号)的意见建议可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天桥区药山西路1399号天桥区卫健局606室(请在信封上注明“意见征集”字样)。
4、对《济南市天桥区区级法律援助补贴标准管理办法》(济天司发〔2021〕15号)的意见建议可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jntqfzb@jn.shandong.cn。
天桥区司法局
2023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