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韩金峰带领执法检查组,就《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贯彻落实情况,到天桥区开展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秘书长陈勇,区委书记孙战宇,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闫培胜,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乔梁,区委常委、副区长卫军,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圣坤,市、区有关单位负责同志等参加。
执法检查组深入到泺口险工44号坝,参观了毛主席视察黄河纪念地,察看了黄河生态廊道、防汛工程等,听取了工作情况汇报;在济南黄河文化展览馆听取了黄河文化发展史介绍。执法检查组对天桥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情况给予肯定,并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执法检查组指出,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黄河保护治理法治化水平,自觉履行法定责任,严格落实法律制度,强化法律实施刚性,推动立法、执法、司法、普法协同,凝聚黄河保护法治合力。要落实“四水四定”原则,抓好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筑牢防洪排涝安全网,提高城市安全韧性发展水平。要加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修复,坚持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加强重点河湖环境综合整治,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切实保障黄河长久安澜。要在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上走在前,加快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要保护弘扬黄河文化,讲好“黄河故事”,加强黄河文化遗产整体性、系统性保护,深入挖掘黄河文化精神内涵和时代价值,持续扩大黄河文化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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