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相关街道: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的通知》(国发〔2023〕18号)以及省、市关于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部署要求,天桥区扎实组织开展全区文物普查各项工作。按照上级统一安排,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大桥街道等区域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统一纳入我区普查成果予以认定公布。现将天桥区及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共计19处,具体名录详见附件)予以公布。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及不可移动文物产权所有者、管理使用者务必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山东省文物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认真贯彻“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新时代文物工作方针,切实履行文物保护职责,妥善处理经济建设、社会发展与文物保护的关系,认真做好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工作。
附件:济南市天桥区及起步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名录.docx
济南市天桥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6年4月21日
审核:一审:左冉;二审:郑颖旭;三审:赵冰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