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殡葬服务市场秩序,提升殡葬服务质量,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根据《殡葬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天桥区民政局对本辖区内殡葬中介(实际从事殡葬相关服务活动的组织和个人)实行备案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备案对象
本辖区内除殡葬服务机构外,实际从事殡葬服务代理、用品代购、策划主持、信息咨询等殡葬相关服务活动的组织和个人。
二、备案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所有符合条件的实际从事殡葬相关服务活动的组织和个人应向营业执照载明的住所所属街道申请备案。本次集中备案结束后,新从业组织和个人,须在从业前10个工作日内主动向天桥区民政局申请备案,经审核通过后方可从事经营服务。
三、备案流程
组织和个人携带相关材料,到营业执照载明的住所所属街道参加登记备案。
(一)组织(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备案需提交材料
1.《殡葬中介(组织)备案登记表》(见附件1);
2.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
4.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公示方案。
(二)个人备案需提交材料
1.《殡葬中介(个人)备案登记表》(见附件2);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公示方案。
(三)受理与变更
受理:材料齐全的,经审核通过后出具《审核备案回执》(见附件3)。
补正: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要求补齐后重新申请。
变更:于变化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原备案民政部门申请办理。
四、办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1、集中备案期间:
办理地点:天桥区14个街道社会事务办公室。
咨询电话:0531-81601751
2、集中备案期结束后:
办理地点:济南市天桥区民政局。
地址:济南市天桥区后黄屯路64号(天桥区老年大学院内)。
咨询电话:0531-81601751
附件:
1. 殡葬中介(组织)备案登记表
2. 殡葬中介(个人)备案登记表
3. 审核备案回执
济南市天桥区民政局
2026年6月8日
审核:一审:赵海琼 二审:杨洪雨 三审:李国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