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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南市天桥区城市防汛工作应急预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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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05-28

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南市天桥区城市防汛工作应急预案的通知

济天政发〔2018〕4 号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有关部门:

《济南市天桥区城市防汛工作应急预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政府

2018年5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济南市天桥区城市防汛工作应急预案


为进一步做好城市防汛工作,切实做到防洪有组织、预防有措施、抢险有能力,确保我区城区安全度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和《济南市城市防洪应急预案》等,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建重于防、防重于抢”原则,结合天桥区实际,现制定城市防汛工作应急预案。

一、标准内洪水防洪预案

(一)暴雨蓝色预警信号:12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1、启动Ⅳ级应急响应,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城市防汛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城防办)负责人在指挥中心负责指挥,向各街道办事处及相关部门部署任务。 

2、各街道办事处及相关部门领导带班、人员到岗,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

3、根据情况,分析汛情,进行防汛抢险指挥决策,指挥防汛抢险工作。

4、密切关注雨情、汛情和灾情的变化,及时掌握天气动态,研究工作对策。

5、出现各类防汛突发公共事件,及时报告区城防办。

(二)暴雨黄色预警信号:6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1、启动Ⅲ级应急响应:区防指副指挥在区防指指挥中心负责指挥。区城防办、各街道办事处和相关部门坚守岗位,保持24小时值班。

2、城区十三个街道办事处的防汛指挥坚守岗位,轮流值班,防汛重点部位责任人和相关人员加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并与区城市防汛办公室联络。

3、区排水管理服务中心、市政工程管理局等主要职能部门各负其责,保持24小时值班,抢险人员15分钟内到位,加强对重点防汛部位的巡查,确保河道、排水管网畅通,确保泵站正常运行及做好应急处置的各项准备工作。

4、各街道办事处和区直相关防汛成员单位在制定详细城市防汛应急预案、配足备齐防汛物资的基础上,防汛应急抢险救援队伍要立即到岗到位;确保应急救援保障专用车辆及设备拉得出、用得上。

(三)暴雨橙色预警信号: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1、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区防指副指挥在区防指指挥中心负责指挥。必要时,赶赴现场指挥处置。

2、在暴雨黄色预警响应(Ⅲ级应急响应)的基础上,各街道办事处及相关部门主要领导坐阵指挥,随时向区防指指挥中心通报汛情,抢险队伍全部在一线待命,城区各街道办事处对各自辖区内的低洼地区及危漏房屋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上报。

3、区排水管理服务中心。①立交桥积水20厘米时,要组织各泵站立即加大水泵机组排水力度进行抽排,确保机组正常运转,并派专人值守(负责人:崔宝山)。②组织人员对辖区的河道进行巡视,随时清除河道障碍,确保河道畅通。(负责人:郑长进)。

4、区教育局负责全区教育系统下属学校的防汛安全知识教育和抢险救灾工作,在有关部门指导下,做好校舍的排查和抢修加固工作,做好学生的安全转移和疏散等工作,确保学生和教职工的人身安全。(负责人:赵桂恒)。

5、区环境卫生管护服务中心负责雨前、雨中、雨后组织各环卫所、作业公司清除街道和各立交桥下的垃圾杂物、淤泥等,保证排水管网入水口无杂物,以及道路清洁卫生。(负责人:李勇)。

6、区园林绿化管理局负责汛前对防汛监控视野范围内的树木进行整修,确保监控视野宽阔。对倒伏的树木(包括行道树和开放式小区的树木)及时进行砍伐清理,确保行人安全及道路畅通。(负责人:张玉丽)。

7、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负责对辖区内校舍、民宅等危险房屋的安全鉴定和直管公房的维修、加固和管理;负责组织实施灾后倒塌直管公房的抢修工作,协助其他房屋产权人对灾后房屋进行维修。(负责人:傅体瑞)。

8、区市政工程管理局负责对辖区内被冲毁的道路,以及被洪水冲走井盖和井箅子的下水井,第一时间进行警示标志设置,及时派专人值守并实施抢修。对堵塞的雨污管网进行疏通和疏浚,确保行洪畅通;对重点积水路段派专人打捞雨水箅子内的垃圾杂物,保证过往车辆和行人安全。(负责人:王峰)。

9、区城管局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负责及时接听群众来电,协助区防指处理群众来电反映的问题,保持24小时值班。(负责人:贺勇)。

(四)暴雨红色预警信号: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100毫米,或者已达10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1、启动Ⅰ级应急响应:区防指指挥、副指挥在区防指指挥中心指挥,统一领导全区抢险救灾工作。区防指成员要昼夜值班,根据雨情、险情、灾情,科学决策,处置突发事件。

2、城区十三个街道办事处指挥部全体成员做好抢险准备,接到抢险指令后,应在第一时间到达位置展开抗洪救灾工作。

3、区直机关人员,到所挂钩单位进行抗洪救灾。

4、区城防办通过通信网络向上级和有关部门报告情况,各办事处指挥部每半小时向区指挥中心报告一次受灾和处置情况。

(五)防御标准内洪水的后勤组织工作。

1、抢险所需物资器材由区城防办及各办事处及相关部门负责储备。

2、区防指由分管区长指挥,区六大班子的领导要分头到城区组织抢险救灾。根据汛情,指挥部所有成员每隔一定时段(2-3小时)集中召开会议,通报汛情、灾情,研究对策,力争把洪水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二、超标准洪水防洪预案

(一)当遭特大暴雨时,即城区降雨量每小时达到6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应采取以下措施:

1、区委、区政府向全区发出灾情通报,发动全体干部、群众积极投入抗洪救灾,确保城区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2、区防指全体成员按照各自分工发动组织人员抢险救灾,指挥低洼地区的群众疏散转移。各办事处随时向区防指报告汛情。

3、区公、检、法等部门,除留一部分人员值班外,要迅速组织公安干警、司法工作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到现场维护治安和抢险救灾。交警负责道路交通管制、被淹车辆救援、疏导交通,确保“防汛通道”畅通无阻,积极协助区防指指挥群众有组织地进行疏散、转移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4、区双拥办公室负责协调驻区部队,参加抗洪抢险工作。

5、区安监局负责对化学物品、易燃易爆物品的厂矿企业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要求厂矿企业有应急抢险措施和抢险队伍建设,具备及时处理突发事件的专业能力。

6、区卫计局负责组织受灾群众的医疗救治、伤员救护,建立防汛卫生、防疫和救援应急分队,做好汛期及灾后的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工作。

7、区民政局负责洪涝灾害调查、灾情统计和上报工作;组织救灾捐赠;接受、分配和发放救灾款物,并监督救灾物资的管理和使用;做好灾民转移安置和生活安排,妥善处理伤亡人员的善后事宜。

8、区武装部负责调集民兵参加抗洪救灾工作。

9、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为我区防汛应急抢险综合队伍,根据工作职能和区防指命令及时进行抢险救灾及处置突发事件。

10、供电、路灯和通信部门要组织人员检查线路,严防漏电伤人、路灯线杆倒地等事件发生,一旦发生故障和事故要立即处理,优先保证政府首脑机关、区防汛指挥部、区城防办等照明和通讯线路畅通。

11、在抢险救灾中,部门和单位的所有车辆由区防指统一调动使用,做到调之即来、来之能用。

(二)遇洪水必须转移时,执行低洼地区群众、学生、幼儿园转移方案,由各街道办事处、教育局负责组织辖区内居民、学生及幼儿园儿童安全转移。

1、制锦市街道办事处由姜辉祥、吴金联同志负责将铜元局前街、少年路、镇武街的低洼地区居民转移至省环保局、济南第十三中和制锦市小学。食宿由王如勇同志负责;堵排水、收水口、井箅子清扫由田维正同志负责;物资存储运输由王如勇同志负责。

2、北坦街道办事处由胡金波、刘昳同志负责指挥,将双井社区的居民由宋丽丽同志负责转移至北坦小学;华黎社区的居民由张姝宏同志负责转移至巴黎花园;食宿由张萌、李馨、崔丽娟等同志负责;物资存储运输、收水口、井箅子清扫,以及水泵安置由刘昳、王泽平等同志负责。北关铁路立交桥由刘昳、张浩同志负责;生产路铁路立交桥由刘昳、张凯同志负责,北坦铁路立交桥(三孔桥街)南端由王峰、王登海同志负责。

3、纬北路街道办事处由王波、滕长亮同志负责指挥,将辖区内刘家庄受灾居民转移至济南三职专(具体负责人:王俊美);将聚贤街受灾居民转移至济南第15中学(具体负责人:吕文芳)。食宿由邢昌龙同志负责;物资存储运输、堵排水、收水口、井箅子清扫由韩建民同志负责;仁丰铁路立交桥由王儒豪、章文思、李琦同志负责;后陈家楼铁路立交桥由韩建民、于洪禄、陈晓永同志负责;北坦铁路立交桥(三孔桥街)北端由黄先伟、孙建军、姜磊同志负责;茂新街铁路立交桥由石永敏、张宁、徐相子同志负责、北园路铁路立交桥(三孔桥)东南侧由王建龙、王军龙同志负责。

4、天桥东街办事处由宋文静、张龙海同志负责指挥,将北光明里1——3号、光明里11——20号、半边巷17号、义合西街11号、61号、天成路46号、天桥街2号的单位和居民转移至天成路小学、四棉俱乐部院内。食宿由韩猛同志负责;堵排水、收水口、井箅子清扫由王鹏同志负责;物资存储运输由商广福同志负责;陈家楼西铁路立交桥由韩猛、王鹏同志负责,北园路铁路立交桥(三孔桥)西南端由刘琪、商广福同志负责。

5、官扎营街道办事处由冉舸、伊永名同志负责指挥,将交通厅街造纸西1、2宿舍等低洼地区居民转移至交通工业集团院内、啤酒厂院内。食宿由马春梅、王小菊、张 勇同志负责协助,堵排水由袁铭凯同志负责,收水口、井箅子清扫由孔祥林同志负责。物资存储运输:天桥北头由袁铭凯负责,天成路西辅道由孔祥林负责,车站后街69号由魏迎春、宋宝霞负责,制革街8号院由赵其英、周广鑫负责,长途车站南区东口由王 雁、于承涛负责,交通厅街中段由马春梅、王小菊、张 勇负责。

6、宝华街道办事处由牟晓丽、张立超同志负责指挥,将万盛社区等低洼地区受灾居民转移至72726部队(具体负责人:刘鹤)。食宿由王东利同志负责;堵排水由周立军同志负责、收水口由刘洋同志负责、井箅子清扫由宫海波同志负责;物资存储运输由王宝华同志负责。万盛大沟北端铁路立交桥由牟晓丽、张立超同志负责。

7、堤口路街道办事处由范晓琨、张志强同志负责指挥,将田庄受灾居民转移至无影山西路(具体负责人:李娜);将铁路宿舍受灾居民转移至博文小学(具体负责人:陈苓);将堤口庄、胜利庄受灾居民转移至济南第56中学(具体负责人:杨建奎、荣延芹);将矿院路32号,33号4号楼、16号楼、17号楼受灾居民转移至煤炭局院内(具体负责人:蒋艳);将黄岗路4号、6号受灾居民转移至香港国际前广场(具体负责人:赵秀玲);将黄岗东路受灾居民转移至交通规划设计院院内(具体负责人:李娜、颜玲);将7422宿舍受灾居民转移至金色阳光广场(具体负责人:殷秀伟)。食宿由戴乐同志负责;堵排水由张志强同志负责,收水口由吕伟同志负责,井箅子清扫由邓雄阳同志负责;物资存储运输由杲广泉同志负责。

8、无影山街道办事处由谢贵东、刘军同志负责指挥,将胜利庄东路6号受灾居民转移至新苑小学(具体负责人:李学山)。食宿由刘华同志负责;堵排水由孙玉亮同志负责,收水口由孙玉亮同志负责,井箅子清扫由卢巍同志负责;物资存储运输由刘军同志负责

9、南村街道办事处由栾长征、刘锋伟同志负责指挥,将南村东社区的低洼区域居民,转移到济南药材储运处。实施居民转移和食宿由李晓辉同志、田继侠同志负责;堵排水、收水口、井箅子清扫,由高红霞同志、刘畅同志负责。南村南社区的低洼区域居民,转移到天桥区实验小学、济南汇才学校小学部。实施居民转移和食宿由李亚萌同志、李旭同志负责;堵排水、收水口、井箅子清扫,由郑磊同志、李素兰同志负责。南村西社区的低洼区域居民,转移到济南师范附属小学、济南汇才学校小学部。实施居民转移和食宿由徐春同志、田象霞同志负责;堵排水、收水口、井箅子清扫,由李敏同志、荆亚男同志负责。南村北社区的低洼区域居民,转移到济南师范附属小学。实施居民转移和食宿由李涌涛同志、陈美丽同志负责;堵排水、收水口、井箅子清扫,由杨磊同志、乔璐同志负责。南村泉星社区的低洼区域居民,转移到天桥区实验小学。实施居民转移和食宿由闫丰晓同志、张女同志负责;堵排水、收水口、井箅子清扫,由刘杰同志、刘丽娜同志负责。绿地社区的低洼区域居民,转移到济南第二棉纺织厂厂区。实施居民转移和食宿由胡华连同志、沈文玉同志负责;堵排水、收水口、井箅子清扫,由陈锋同志、李利同志负责。二棉宿舍区的低洼区域居民,转移到济南第二棉纺织厂厂区。实施居民转移和食宿由徐国敏同志负责;堵排水、收水口、井箅子清扫,由二棉防汛抢险队负责。食宿由刘建友同志负总责;堵排水、收水口、井箅子清扫由代庆东同志负总责;物资存储、运输由刘波同志负总责。

10、北村街道办事处由童德民、徐向志、刘涛同志负责辖区内的六座低洼楼(10、12、18、20、38、42号)居民转移至济南汇文实验学校(汇文学校由薛在燕负责接收转移群众事项)、毕家洼社区平房受灾居民转移至济南外国语学校(外国语学校由王传忠负责接收转移群众事项)。北村西区低洼楼由北村西区王惠华负责、毕家洼社区平房由毕家洼社区张开香负责、北村东社区由王爱霞负责、标山中路由标山中路社区张健负责、毕家洼西社区由李素萍负责、北村办事处自管房由赵鹏负责、缤纷五洲地下银座由缤纷五洲有限公司毛文丽负责、通讯城地下眼镜市场、地下停车场由通讯城刘宝同负责、二宫平房由济南职工文化发展中心李延青负责、齐鲁鞋城地下营业厅由齐鲁鞋城信德峰负责、毕家洼开发公司地下停车场由毕家洼开发公司尹建军负责、四院家属院平房由四院李汝彬负责。食宿由郑其国、李拥政同志负责;堵排水由董勇同志负责、收水口、井箅子清扫由司大海同志负责;物资存储运输由徐世洋同志负责。

11、药山街道办事处由刘志华、赵继展同志负责指挥,将二环北路泉胜物流等地区的受灾居民转移至药山街道办事处(具体负责人:赵继展)。食宿由李乃密同志负责;堵排水、收水口、井箅子清扫由张开飞同志负责;物资存储运输由胡松同志负责;蓝翔、东沙、无影山北路铁路立交桥由赵继展同志负责。

12、北园街道办事处由梁军、张春晖同志负责指挥,将白鹤、刘家井、狮子张等地区受灾居民转移至明湖中学、阳光小区、明园小区。食宿由张铎同志负责;堵排水、收水口由董斌同志负责;井箅子清扫由杨勇同志负责;物资存储运输由张国栋同志负责;成大路铁路立交桥由安斌、柴东福同志负责,凤凰山铁路立交桥由杨勇、孙崇明同志负责、北坦铁路立交桥(北园路三孔桥)东北侧由于世田、高凤云同志负责。

13、泺口街道办事处由邵志鹏、宋波同志负责指挥,将崔庙受灾居民转移至西苑市场(具体负责人:窦吉森);将田庄受灾居民转移至田庄居委会办公楼内(具体负责人:田金利);将新黄路新城段受灾居民转移至山化院内(具体负责人:张琪);将南徐、北徐受灾居民转移至社区高处(具体负责人:张全广、景承东);将泺口车站街、泺口张庄受灾居民转移至东馨小区(具体负责人:于爱民);将泺口片区老街区、泺南新村受灾居民转移至泺口街道办事处(具体负责人:于爱民);将鹊山东老村、梅花山老村受灾居民转移至黄河大坝(具体负责人:张承才、乔运河)。食宿由徐延冰同志负责;堵排水由李清华同志负责,收水口、井箅子清扫由街道环卫所负责;物资存储运输由杨晓武同志负责;林家桥北、林家桥南铁路立交桥由李青、韩平波同志负责。

14、教育局由张萍、赵桂恒同志负责,将教育系统内中、小学、幼儿园的学生安全转移至预定位置;由吴鹏负责危漏校舍维修加固,王维负责学生和教师的人身安全。

三、有关要求

城市防汛工作在区防指的统一组织下,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的有关要求,从思想、组织、工程、资金和物资等方面,充分做好城市防汛的各项准备工作,同心同德,团结协作,努力做好城市防汛工作,为创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幸福新天桥”的奋斗目标,做出积极的贡献。

各部门、街道办事处负责人职务如有变动,由该所在单位的接任领导自然替补。

区城防办电话:85872740    传真:85867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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