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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政府宝华街街道办事处关于修订《宝华街街道办事处防汛应急预案》的通知
113701050042011684/2025-6695203
民政、扶贫、救灾
济天宝办发〔2025〕3号
宝华街街道办事处
2025-05-09
2025-05-09
有效

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政府宝华街街道办事处关于修订《宝华街街道办事处防汛应急预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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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政府宝华街街道办事处

关于修订《宝华街街道办事处防汛应急预案》的通知

济天宝办发〔2025〕3号


各办公室(中心)、社区,辖区各企业:

 为了切实做好汛期防汛抢险工作,确保安全度汛,《宝华街街道办事处防汛应急预案》已经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宝华街街道办事处

   2025年5月9日     

 

宝华街街道办事处防汛应急预案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防汛工作方针,保证防汛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减少洪涝、台风带来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经济社会稳定发展,结合街道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基本情况                   

1.概述:宝华街街道办事处位于天桥区的西南方位,南起铁路线,北至堤口路,西起纬十二路,东至通普街。总面积1.63平方公里,总户数13366户,常住人口3.082万人,流动人口约0.37万人,办事处下设6个社区居民委员会。             

2.防汛重点区域情况:共有2条河流(万盛大沟和三角线沟)。铁路涵洞1处(万盛大沟铁路桥),位于堤口南路南端济南铁路电务段处。建筑工地2处(郑济高铁还建楼项目、万盛西幼儿园项目)。地下空间(地下车库、商场等)共12处。轨道交通线路1条(1个站点2个出入口)。学校、幼儿园6所。低洼易积水区域4处。低洼易涝棚户区1个、危旧房屋8处、地下商场1处、重点企业2家。                 

3.防汛物资储备情况:现存18种防汛物资,储存在街道地下一层防汛物资仓库内(详见附表)。     

4.防汛抢险队伍情况:防汛抢险队伍1支、总人数35人。其中,抢险队4支,人数30人(详见附表)。         

5.避灾安置场所情况:共有避灾安置场所2处(宝华中学和宝华小学)。          

6.灾害风险分析:万盛大沟河流为行洪河道,水位低于两岸路面,如果出现强降水或连续性降水超过排水能力,可能会溢出河道。周边道路产生积水,形成城市内涝。建筑工地、地下商场及地下空间、轨道交通等地势低洼处,如果出现强降水或连续性降水不能及时排出,可能会形成较深积水。天保新居棚户区,建筑使用年限较长,抗洪能力较弱。          

二、组织和责任体系          

    1.街道防汛指挥部           

设立街道防汛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全办的防汛工作。街道防汛指挥部由指挥、副指挥及有关办公室(中心)的负责同志组成。街道防汛指挥部办公室设在综合行政执法服务中心,负责防汛指挥部日常工作(详见附表)。    

防汛指挥部负责组织领导街道防汛工作,贯彻落实有关防汛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上级指令,部署开展本级防汛工作,督促指导各社区、各单位落实防汛工作措施,及时掌握辖区内雨情、汛情、险情、灾情,并组织开展防汛救灾、减灾工作。         

2.街道防汛指挥部成员办公室(中心)职责          

街道防指成员办公室(中心)包括:党政综合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平安法治和信访办公室、经济发展服务办公室、民生事务办公室、便民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服务中心、综合治理和应急管理服务中心、城市建设服务中心、各社区居委会。各成员办公室(中心)、各社区要认真贯彻执行区政府决策部署和街道防指工作要求、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详见附表)做好防汛工作,形成防汛工作合力。      

3.领导干部包挂社区防汛职责              

负责监督指导包挂社区防汛救灾工作,督促健全防汛工作制度,落实好防范措施、预警预报、信息报送、物资队伍、先期处置等工作,做好人员转移安置等工作(详见附表)。    

4.社区防汛责任人职责         

负责本社区的防汛救灾工作,组织和动员群众积极参与防汛救灾,做好本社区防汛工作的宣传、演练,及时向居民群众发布预警,落实叫应机制,发现险情及时上报,果断组织群众转移,做好群众转移避险和安置工作。          

5.包保河道防汛责任人职责          

落实上级防汛工作指示,汛前、汛中、汛后要进行河道安全排查并部署隐患整治,落实汛期巡查值守等工作,发生险情时,及时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三、预警行动                

1.暴雨预警          

黄色预警信号。街道值班带班领导、值班员在本地应急指挥中心就位,密切关注暴雨发展变化情况,并通知社区居委会干部到岗到位,将预警信息传递到相关包保责任人。街道分管应急、水务负责同志到岗到位,安排重点部位做好防范。各包保责任人加强调度,部署人员转移准备和重点部位巡查工作。

橙色预警信号。街道主要负责人组织会商,根据暴雨情况,启动防汛应急响应,可提前转移危险区域人员。街道值班带班领导、值班员在本地应急指挥中心就位。街道主要负责人、应急、水务等有关分管负责人到岗到位,部署铁路桥涵洞、河道、低洼区域、地下空间、建筑工地等重点防范领域做好应对,派出工作队到现场指导防范工作。          

红色预警信号。街道党工委主要负责人组织会商,及时启动防汛应急响应,转移危险区域人员。党政主要负责人 1 人在街道应急指挥中心就位,1人到前方指挥。相关防汛责任人到岗到位,做好重点防范应对工作。    

2.台风灾害预警          

街道防指密切关注台风动向,及时将预警信息传递到各社区、相关单位。当预报本行政区域将受台风影响时,加强对建设工地、危房、仓库、交通道路、电信电缆、电力电线、户外广告牌等设施的检查、加固,组织危险区人员提前撤离避险。  

四、应急响应工作措施                  

1.四级应急响应     

(1)街道防指副指挥上岗到位,研究防御重点和对策,部署各社区、重点企业、学校等单位的辖区内各类防汛责任人做好具体防汛抗洪工作。

(2)各类防汛责任人上岗到位,靠前指挥,按照工作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3)加强24小时值班,密切关注气象、雨情、水情、工情信息,动态掌握汛情变化。

(4)通知防指成员办公室(中心)、各社区、各单位进行防汛巡查检查,重点是低洼区域、棚户区、铁路桥涵洞、各类危房、在建工地等,督促落实安全措施,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消除隐患,并及时将工作情况上报街道防指。      

(5)根据汛情严重程度,由副指挥决定启动部分工作组,相关工作组组长、副组长、成员上岗到位,按职责开展工作。

2.三级应急响应        

(1)街道防指副指挥或指挥上岗到位、坐镇指挥,研究防御重点和对策,部署各社区、重点企业、学校等单位的辖区内各类防汛责任人做好具体防汛抗洪工作。视情召开 会议进行动员部署。

(2)街道防指成员办公室(中心)负责人、各社区负责人上岗到位,各类防汛责任人上岗到位,靠前指挥,按照工作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3)加强24小时值班,与上级防办加强联系,密切关注气象、雨情、水情信息以及人员转移、抢险队伍组织、防汛物资准备等情况,掌握街道防汛工作动态,及时传递汛情信息、防指指令,确保准确无误,随时向指挥部领导汇报最新情况。        

(4)通知防指成员办公室(中心)、各社区、各单位进行防汛巡查检查,重点是低洼区域、棚户区、铁路桥涵洞、各类危房、在建工地、重点企业、广告牌、有倒伏危险树木等,督促落实安全措施,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消除隐患,并及时将工作情况上报街道防指。

(5)组织街道包挂社区领导干部到现场指导当地防汛抢险工作,及时发布暴雨、洪水或台风信息,提醒群众和有关企业做好防汛抢险准备。        

(6)检查各社区防汛责任人、灾害信息员、应急抢险队人员到岗情况和物资落实情况,随时做好抗洪抢险准备。

(7)落实重点风险隐患点巡查制度,对低洼区域、棚户区、铁路桥涵洞、各类危房、在建工地、重点企业、落实应急度汛措施。   

(8)根据汛情严重程度,由副指挥决定启动部分工作组,相关工作组组长、副组长、成员上岗到位,按职责开展工作。及时向辖区内群众发布预警信息,组织危险区域人员转移避险,并将险情信息报送上级防指。    

3.二级应急响应       

(1)街道防指指挥(街道行政主要责任人)上岗到位、坐镇指挥,研究防御重点和对策,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要求街道防指成员办公室(中心)负责人、各社区负责人上岗到位,各类防汛责任人上岗到位,做好具体防汛抗洪工作。必要时召开紧急会议,作出应急部署,发动各社区、企事业单位、学校等进入相应的应急状态,并适时下达人员撤离指令。

(2)各应急工作组全部启动,工作组全体人员全部到岗到位、集中办公,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全力开展抗洪抢险。

(3)街道防汛抢险队、各社区防汛抢险队上岗到位,各类防汛责任人上岗到位,在指定地点待命,按照工作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4)加强24小时值班,与上级防办加强联系,密切关注气象、雨情、水情信息以及人员转移、抢险队伍组织、防汛物资准备等情况,掌握街道防汛工作动态,及时传递汛情信息、防指指令,确保准确无误,随时向指挥部领导汇报最新情况,同时向上级指挥部及时汇报灾情及抗灾抢险工作情况。

(5)通知防指成员办公室(中心)、各社区、各单位进行防汛巡查检查,重点是低洼区域、棚户区、铁路桥涵洞、各类危房、在建工地、重点企业、广告牌等,督促落实安全措施,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消除隐患,并及时将工作情况上报街道防指。       

(6)组织街道包挂社区领导干部到现场指导当地防汛抢险工作,及时发布暴雨、洪水或台风信息,提醒群众和有关企业做好防汛抢险准备。

(7)根据暴雨、洪水、台风灾害影响或可能影响程度,按照预案明确的撤离标准要求和职责分工,有轻重缓急地着手组织人员及重要物资安全转移。发生险情时,要迅速组织各方力量实施抢险。  

(8)落实重点风险隐患点巡查制度,对低洼区域、棚户区、铁路桥涵洞、各类危房、在建工地、重点企业、落实应急度汛措施。    

(9)向灾害发生地派出工作组指导工作,适时请求区防指在专家、队伍、装备和物资等方面给予支援。    

(10)根据汛情严重程度,由防汛指挥部指挥作出决定,启动极端天气灾害熔断机制,采取幼儿园和学校停课,超市、商场等人员相对集中区域关停,重点地段交通管制、相关企业停工停产等断然措施。          

(11)每2小时向上级防指报告一次信息,重点内容包括:人员转移、险情处置、避灾场所使用、灾情、物资队伍准备等情况。       

4.一级应急响应       

(1)街道党政主要领导上岗到位、坐镇指挥,研究防御重点和对策,召开紧急会议进行动员部署,要求街道防指成员办公室(中心)、各社区、重点企业、学校等单位进入相应的应急状态,采取有针对性的、强有力的务实措施,并针对重点区域下达人员撤离指令。

(2)各应急工作组全部启动,工作组全体人员全部到岗到位、集中办公,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全力开展抗洪抢险。

(3)街道防汛抢险队、各社区防汛抢险队上岗到位,各类防汛责任人上岗到位,靠前指挥,按照工作职责做好相关工作。街道领导班子成员分组到灾情较重、险情发生地一线指挥,指导做好人员转移、抢险救援、灾民安置等工作。

(4)加强24小时值班,与上级防办加强联系,密切关注气象、雨情、水情信息以及人员转移、抢险队伍组织、防汛物资准备等情况,掌握街道防汛工作动态,及时传递汛情信息、防指指令,确保准确无误,随时向指挥部领导汇报最新情况,同时向上级指挥部及时汇报灾情及抗灾抢险工作情况。

(5)各抢险队伍随时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发生,快速反应抢险,尽量减少人员和财产损失。       

(6)通知防指成员办公室(中心)、各社区、各单位进行防汛巡查检查,重点是低洼区域、棚户区、铁路桥涵洞、各类危房、在建工地、重点企业、广告牌等,督促落实安全措施,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消除隐患,并及时将工作情况上报街道防指。

(7)组织街道包挂社区领导干部到现场指导当地防汛抢险工作,及时发布暴雨、洪水或台风信息,提醒群众和有关企业做好防汛抢险准备。       

(8)根据暴雨、洪水、台风灾害影响或可能影响程度,按照预案明确的撤离标准要求和职责分工,有轻重缓急地着手组织人员及重要物资安全转移。    

(9)落实重点风险隐患点巡查制度,对低洼区域、棚户区、铁路桥涵洞、各类危房、在建工地、重点企业、落实应急度汛措施。      

(10)请求区防指在专家、队伍、装备和物资等方面给予支援。

(11)根据汛情严重程度,由防汛指挥部指挥作出决定,

启动极端天气灾害熔断机制,采取幼儿园和学校停课,超市、商场等人员相对集中区域关停,重点地段交通管制、相关企业停工停产等断然措施。       

(12)联合公安、卫生、水务等相关部门要加强灾区管控,维护灾区社会治安秩序,防止发生传染病流行、基础设施损毁及其他次生灾害。       

(13)每1小时向上级防指报告一次信息,重点内容包括:本地汛情、人员转移、险情处置、避灾场所使用、灾情、物资队伍准备等情况。            

五、值班值守和信息报告         

要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所有值班人员要确保通信畅通,保持联络。严格落实防汛值班请示汇报制度,各防指成员办公室(中心)、各社区应向街道防汛值班人员汇报,值班人员向街道防汛指挥部汇报,全面部署防汛工作,落实抢险队伍,全力做好群众转移安置和抢险救灾。(街道值班电话:81601271)       

街道防指要根据有关规定,做好突发险情、灾情信息报告工作。突发险情、灾情报告分为首次报告和续报。险情或灾情发生后,要在第一时间掌握有关情况,立即上报。突发险情、灾情发展过程中,根据险情、灾情发展及抢险救灾的变化情况,及时对报告事件续报,续报应延续至险情排除、灾情稳定或结束。     

六、灾害处置

1.城市内涝及洪水灾害      

(1)当河道、低洼区域水位快速上涨时,街道防指应组织防汛队伍巡堤查险,严密防守,必要时请求上级调动队伍支援重要区域的巡查防守。

(2)当河道、低洼区域水位持续上涨,发生洪水危及重点保护对象时,街道防指应根据水情采取排涝措施,畅通行洪通道,保障保护对象安全。          

(3)当出现洪水漫溢风险时,街道防指应提前向下游社区、单位发出预警,迅速组织下游群众转移,保障群众生命安全,并及时报告上级防指,请求上级防指、政府支援。     

2.台风灾害        

(1)预报本行政区域将受台风影响时,要加强对建设工地、危房、仓库、交通道路、通信电缆、电力电线、户外广告牌等设施的检查、加固,组织危险区人员提前转移避险。

(2)当受台风影响时,要组织群众做好防风避险,必要时采取停课、停工、停业、停运、停产等熔断措施,严防各类次生灾害,若有受伤人员,要做好伤员紧急救治。     

七、人员转移           

1.转移准备           

汛前,街道防指要组织各社区根据险情分类建立重点部位和危险区域人员转移档案资料,明确转移对象、转移信号、转移路线、避险安置地点、转移责任人等,科学设置集中安置点。           

2.转移时机         

汛期,各社区要加强巡查防守,通过巡查、排查发现险情时,应果断组织受威胁区群众转移;街道防指启动应急响应后,各防指成员办公室(中心)、各社区要按照街道防指要求,迅速组织群众转移。        

3.转移安置    

转移工作启动后,街道防指按照灾害威胁区域确定相应的转移范围,通知相关社区组织群众转移至安置点。人员转移工作由各防指成员办公室(中心)、各社区按照各自预案确定的工作流程、转移线路、安置地点做好人员转移安置。优先保障老人、体弱人士、孕妇及儿童等没有或缺乏撤离能力、自救能力的特殊人群安全转移,确保应转早转、应转尽转,不落一户一人。转移人员本着“安全第一”的原则,就近安置,安置方式采取集中安置、投亲靠友等结合的方式。    

4.人员管理

危险区人员转移完毕后,街道和社区两级转移负责人要进行人员清查,确保应转全转,并实行零报告;应急响应期间,做好转移安置人员管理,严禁人员擅自返回。

5.转移返还

应急响应解除后,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街道防指组织各社区有序开展人员返还。          

八、善后工作         

1.灾后救灾      

灾后,在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下,街道及时组织有关社区和单位做好灾区生活供给、卫生防疫、触电等次生灾害防范、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学校复课、水毁修复、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等善后工作。及时调配救灾款物,组织安置受灾群众,做好受灾群众临时生活安排,保证灾民有粮吃、有衣穿、有房住,切实解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问题。街道卫生服务中心负责调配医务技术力量,抢救因灾伤病人员,配合有关部门对受污染区域进行消杀处理,对灾区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病的传播、蔓延。

2.灾情核查     

街道综合治理和应急管理服务中心负责了解、收集、核实灾害损失情况,汇总后及时上报街道防指和区防指。        

3.灾后重建和水毁设施修复

街道根据洪涝灾情及防灾减灾工作需要,统筹规划、安排受灾地区的重建工作,并指导灾区恢复生产。            

九、预案管理        

1.编制与实施         

本预案由街道防指负责组织编制,经街道防指批准后实施。街道防指定期组织对预案进行评估,视情况变化作相应修改。          

2.宣传、培训与演练          

街道应加强防汛避险知识宣传,提高群众防灾避灾和自救互救能力。街道防指要结合实际,有计划地开展防汛培训演练,检验防汛准备效果和应急处置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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