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阅读 关怀版 返回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济南市天桥区北坦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北坦街道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11370105004227202U/2023-6489490
公安、安全、司法
济天北办发〔2023〕1号
北坦街道办事处
2023-09-07
2023-09-08
有效

济南市天桥区北坦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北坦街道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字号:

打印整页 打印内容 分享


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政府北坦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北坦街道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济天北办发〔2023〕1号


各科室、社区,辖区各企业:

       为深刻汲取近年来省内外城镇燃气安全重特大事故教训,全面加强城镇燃气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切实保障辖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安发〔2023〕18号)《济南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济南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济安发〔2023〕61号)和国家、省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动员部署会议要求,结合辖区实际,从即日起至2025年底在辖区组织开展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现印发方案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北坦街道办事处

2023年9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北坦街道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论述,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深刻吸取近年来省内外燃气事故教训,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和底线思维,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八抓二十项”创新措施,全面压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属地党政领导责任,强化企业人员岗位安全责任和技能,“大起底”排查、全链条整治城镇燃气安全风险隐患,坚决防范各类事故发生。完善管理机制,强化科技赋能,全面提升排查整治质量和城镇燃气本质安全水平,推动燃气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加快建立城镇燃气安全长效机制。

(二)工作原则

坚持“安全为本、突出重点、系统治理、全面整改、创新引领、科技赋能、远近结合、标本兼治”原则,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聚焦用户使用、监管执法等各环节,紧盯餐饮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燃气安全风险隐患。围绕燃气安全“一件事”,全面排查整治各类风险隐患,落实落细各项措施和工作责任,建立常态化联合监管机制,加大执法力度,形成监管合力。推进城镇燃气安全管理理念、管理模式、管理手段创新。全面提升信息化水平,加强信息技术在燃气管理中的应用,依靠科技赋能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做到从根本上消除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三)工作目标

2023年11月30日前,采取隐患排查、打非治违、源头治理、督导暗访等措施,开展集中攻坚,全面排查整治城镇燃气涉及的使用环节风险隐患,深入整治“问题气、问题瓶、问题阀、问题软管、问题管网、问题环境”等安全隐患,消除餐饮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燃气安全突出风险隐患;2024年6月30日前,再组织开展“回头看”,巩固提升集中攻坚成效,全面完成对排查出风险隐患的整治,构建燃气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2025年底前,建立严进、严管、重罚的燃气安全管理机制,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夯实燃气安全管理基础,基本建立燃气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二、深入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

(一)排查整治餐饮企业“问题环境”等风险和隐患

1.对餐饮企业未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未按规定组织对从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未制定和实施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违规用气、用火、用电的,应急管理办公室要依法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实施处罚。(应急管理办公室牵头,经济发展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2.对餐饮企业在地下或半地下空间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存放气瓶总重量超过100kg 但未设置专用气瓶间、在用气瓶和备用气瓶未分开放置的,连接软管长度超过2米、私接“三通”或穿越墙体、门窗、顶棚和地面的,未规范安装、使用可燃气体探测器及燃气紧急切断阀的,应急管理办公室要依法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止使用,可以移交有关部门并处罚款。 (应急管理办公室牵头,经济发展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3.有关科室、社区发现餐饮企业使用禁止使用的50kg“气液双相”气瓶、可调节出口压力的调压器,对燃烧器具进行中压供气,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或假冒伪劣的液化石油气瓶、可燃气体探测器及燃气紧急切断阀、调压器、连接软管、灶具等燃气具及配件等的,要及时移送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由其对生产、流通企业进行溯源治理,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平安建设办公室、城市管理办公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4.对餐饮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未规范设置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或安全出口未保持畅通、在门窗上设置了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广告牌等障碍物,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有关科室要责令改正,依法实施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从严从重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应急管理办公室牵头,平安建设办公室、城市管理办公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5.对学校、民政服务机构、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各行业主管科室按照职责分工开展用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安全用气宣传。(公共文化服务中心、社会事务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民生保障服务中心等行业主管科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深入排查整治燃气安全监管执法环节突出问题

1.对未建立责任倒查机制、排查整治措施和责任不实不细不落基层、监管执法“宽松虚软”等问题加强督促检查。(各科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2.对餐饮企业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从业人员开展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消防安全常识和应急处置技能培训情况,加强督促指导,发现的相关问题线索及时移交有关监管和执法部门。(经济发展服务中心负责)

3.对“九小场所”中餐饮企业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情况,电源火源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隐患,加强执法检查,督促落实整改责任。(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

三、综合施策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一)推动落实企业责任、岗位责任

1.指导督促餐饮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关键岗位安全责任。督促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的餐饮企业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经济发展服务中心负责)

2.指导督促各用气单位要建立用气安全公示制度,在各类用气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安全用气注意事项、应急处置流程、入户安全检查单、供用气合同书,公示燃气安全管理责任人及联系电话等内容,确保人员具备安全用气常识、安全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各科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快老化管道和设施改造更新

1.落实专业经营单位出资责任,建立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资金由专业经营单位、政府、用户合理共担机制。区级财政落实出资责任,并积极争取上级各类补助资金。将符合条件的管道和设施更新改造项目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范围。支持专业经营单位采取市场化方式,运用公司信用类债券、项目收益票据进行债券融资。(经济发展服务中心、财政办公室牵头,城市管理办公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2.统筹推进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加快更新老化和有隐患的市政管道、庭院管道、立管及厂站设施。积极运用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严格落实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责任,杜绝质量安全隐患,按规定做好改造后通气、通水等关键环节安全监控,做好工程验收移交,确保燃气管线安全运行。(城市管理办公室负责)

3.明确用地支持政策,城市存量用地、既有建筑调整转化用途时优先满足涉及安全的城市基础设施需要,保障燃气厂站和液化石油气供应站用地需要,确保安全。(城市管理办公室负责)

4.建立健全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合理疏导终端销售价格。规范城镇燃气工程安装收费行为。稳步推进使用液化石油气的餐饮企业“气改电”。(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牵头,城市管理办公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5.推进餐饮场所瓶装液化石油气转换管道天然气,在2025年底前,对辖区范围内具备改造条件、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的餐饮场所实施“瓶改管”。(城市管理办公室牵头,财政办公室、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应急管理办公室等科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完善管理制度

认真落实对涉及公共安全等特殊领域依法依规加强监管的要求,加强燃气具及配件市场监管。建立对气瓶、燃气具等产品质量定期抽查机制,发现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的及时清出市场,对相关企业依法实施联合惩戒,定期通报一批、重罚一批、停产整顿一批。(经济发展服务中心负责)

(四)加强宣传教育提升安全素养

1.加大燃气安全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媒介、挂图、公益广告等宣传介质以及户外电子屏、广告屏等宣教资源,加强燃气安全宣传报道。通过播放事故警示短片等各类方法手段,广泛进行燃气安全等法律法规、常识知识、案例警示等内容的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燃气安全舆论氛围,引导广大群众自觉保护燃气设施,自觉抵制“问题气”“问题瓶”“问题阀”“问题软管”。

2.持之以恒抓好安全文化建设,形成“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的社会氛围。开展燃气安全进校园活动,将燃气安全知识纳入中小学安全教育内容。开展燃气安全进社区活动,加强社区燃气安全宣传。开展燃气安全进家庭活动,燃气经营企业入户安全检查同步进行用气安全宣传。开展燃气安全进企业活动,增强企业干部职工燃气安全意识。通过多种形式的活动,持续加强宣传教育,普及燃气安全使用和应急处置知识,提升社会公众防范和化解燃气安全风险隐患的意识和能力。

四、工作安排

(一)集中攻坚阶段(即日起至2023年11月底)

对辖区城镇燃气全链条风险隐患深挖细查、对深层次矛盾问题“大起底”,做到全覆盖、无死角,坚决消除风险隐患。

1.排查方式。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工作机制,围绕重点任务,协调联动开展排查整治。要充分调动各科室、社区等基层力量,使用全国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系统,对辖区内所有使用燃气的餐饮场所进行摸排,登记基础信息,为下一步工作打好基础。要组织开展部门联合检查,避免多头检查干扰企业正常经营。要组织动员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做到真正发现问题、真正整改到位,提高排查整治工作质量。要督促相关企业对照专项整治任务和要求,自查自改燃气安全风险隐患。要加强全社会共同监督,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建立公众举报监督和核查处理机制,鼓励群众和企业员工举报身边的燃气安全风险,查实重奖。

2.建立台账。各科室、社区要依托全国专项整治信息系统和APP,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实时掌握排查进度、整改进展。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实行清单管理,逐一登记在册,明确整治责任人、完成时限,限期办结、动态清零。坚持“谁检查、谁签名、谁负责”,对排查整治不深入、不细致、“走过场”,查不出问题或者查出问题整改不到位的,启动责任倒查追究机制。

3.加快整治。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立行立改,消除隐患。因客观原因无法立即整改到位的,要确定有效管控措施,防范风险隐患上升为安全事故;经排查无安全隐患的,也要做好记录,确保全覆盖、底数清、控风险、消隐患。                                                                                    

4.严格执法。对排查整治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要加大打击力度,影响恶劣的要依法从严从重处罚,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全面巩固提升阶段(2023年12月至2024年6月)

在集中攻坚的基础上,再用半年左右时间,基本建立燃气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的机制,切实巩固集中攻坚成效。

1.盯牢风险隐患整改,全面完成排查出安全隐患的整治。确保存量安全隐患逐项及时整改到位,防止久拖不改、改后反弹,严控新增安全隐患。

2.开展专题治理整顿。针对集中攻坚排查出的“问题气”“问题瓶”“问题阀”“问题软管”等燃气具方面存在的普遍性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活动。

3.健全双重预防机制。深入剖析城镇燃气安全隐患产生的深层次原因,认真总结推广专项整治中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聚焦燃气用户使用环节,建立完善双重预防机制,形成依法辨识、系统分析、科学评价、有效管控的风险管控制度和定期排查、限时整改、及时复查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断提升燃气安全管理水平,切实巩固集中攻坚成效。

(三)建立长效机制阶段(2024年7月至2025年底)

1.认真总结推广专项整治中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建立严进、严管、重罚的城镇燃气市场监管机制,健全燃气安全管理体制,加强人财物等要素保障,持续提升城镇燃气本质安全水平。

2.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提升全民安全素养,建立燃气安全宣传常态化机制,提升社会公众防范和化解燃气安全风险隐患的意识和能力。

3.推动城镇燃气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着眼推动燃气安全排查整治落细落地,构建上下联动、多方协同、把握细节、狠抓落实的工作体系,基本建立燃气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北坦街道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以下简称工作专班),在党工委领导下,负责统筹协调各相关科室、社区实施专项整治工作,及时协调解决专项整治中的重大问题,重要事项按程序请示报告。街道办事处主任为总召集人,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分管住建主要负责同志为召集人,分管应急管理负责同志为副召集人,成员由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公共文化服务中心、社会事务办公室、财政管理办公室、城市管理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民生保障服务中心、平安建设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各社区居委会等组成。各科室、社区要依据任务分工,制定专项方案,加强对辖区排查整治工作的指导。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由成员科室、社区派员组成,设在城市管理办公室,集中攻坚期间办公室组成人员集中办公。

(二)压实属地责任。压紧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党政主要负责人亲自部署、狠抓落实。要制定专项整治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制定责任清单,确保政策措施到位、人员配置到位、资金保障到位、工作落实到位,坚决防止推诿扯皮、责任悬空,建立健全政府统筹、条块协作、齐抓共管的专门工作机制。要坚持“眼睛向下”,切实把燃气安全的责任和压力传导到基层末梢,夯实燃气安全管理基础。要充实基层燃气安全监管力量,各科室、社区分别增设燃气安全监管专岗。推动将燃气安全监管纳入基层消防、综合安全等基层治理体系,提升安全监管能力。

(三)加强督促指导。街道工作专班建立调度通报、督导评估、督办交办、警示建议、重点约谈等工作机制,层层压实责任,做到紧盯不放、一抓到底。对专项整治工作进展缓慢、推诿扯皮、排查不实的,将予以通报;对问题严重的,约谈相关科室、社区负责同志;对工作中失职失责的领导干部,将严肃问责。专项整治期间发生燃气安全事故的,不论伤亡数量多少都将提级调查,依法依规彻查事故原因,倒查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对不作为慢作为等涉嫌失职渎职的,及时将线索移交纪检监察部门,从严从重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街道工作专班将对各科室、社区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促指导,适时开展督促检查。

  • 一审: 杨红
  • 二审: 崔丽娟
  • 三审: 崔宝宁

扫码使用手机浏览本页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