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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主要负责人:济南市天桥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解读济南市天桥区关于济南市天桥区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
11370105004201002M/2022-6396295
财政、金融、审计
济天金字〔2022〕1号
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2-06-30
2022-06-30
有效

主要负责人:济南市天桥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解读济南市天桥区关于济南市天桥区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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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济南市天桥区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办法工作方案的政策背景是什么?

答:近年来,非法集资大案要案频发,引起社会公众广泛关注,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打击非法集资工作。然而受经济下行等多方因素影响,非法集资活动呈现持续高发态势。我区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为主要表现形式的非法集资活动形势也日益严峻,作案方式花样翻新,直接损害社会公众利益。为切实加大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力度,及时发现非法集资案件线索,鼓励社会群众对非法集资活动的举报行为,根据《济南市天桥区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办法》通过奖励的方式,提高社会公众举报非法集资违法犯罪行为的积极性,切实维护我区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

二、济南市天桥区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办法工作方案决策依据是什么?

答:1、《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

2、《关于印发<山东省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鲁金监发〔2022〕2号)

3、《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资的实施意见》(济政发〔2016〕12号)

4、《关于印发<济南市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济金监字〔2022〕27号)

三、出台该政策的目的是什么?

  答:为有效打击非法集资行为,提高社会公众举报非法集资违法犯罪行为的积极性,切实维护我区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

 

 

联系人:天桥区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联系方式:85559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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