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mail地址:
											
											
												jntqfgw@jn.shandong.cn(此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办 公 地 址:
											
											
												天桥区无影山东路96号政务服务中心5楼
											
										
										
					
										
											
												办 公 时 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冬夏令时一致
											
										
										
				
						
							机构列表
						
					
								
									区政府部门
								
								
							
							
						
							
																				
																					单位名称:
																				
																			
																			
																				
																					济南市天桥区发展和改革局
																				
																			
																		
																				
																					主要职责: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
												
												(二)统筹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建议,监测、预测预警全区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
												
												(三)负责汇总分析全区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参与研究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土地政策。分析财政、金融、土地、价格政策的执行效果。
												
												(四)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区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
												
												(五)承担固定资产投资综合管理职责。
												
												(六)推进全区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
												
												(七)贯彻执行城镇化发展战略和政策,统筹协调全区地区经济协作工作。
												
												(八)负责全区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拟订全区人口发展规划及人口政策,参与拟订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
												
												(九)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提出全区生态文明建设、经济与环境资源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
												
												(十)负责重要物资、商品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协调,组织实施国家战略和应急储备物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
												
												(十一)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区服务业总体规划;研究提出全区服务业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组织指导有关部门编制服务业专项规划;负责对服务业相关部门的组织协调和宏观指导;负责全区服务业综合发展绩效考核工作;组织实施服务业重点示范项目。
												
												(十二)研究提出全区城乡区域经济发展的总体战略布局,拟订发展规划,提出政策建议。
												
												(十三)贯彻执行省市重大价格政策措施;落实省市价格工作规划、价格政策和价格改革方案;按照定价权限和具体适用范围,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和调整全区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负责价格政策和行政事业性收费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负责全区市场价格的监测、预警工作。负责全区价格认定的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
												
												(十四)贯彻执行金融工作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省、市有关要求,落实审慎监管和金融消费者保护基本制度。
												
												(十五)牵头组织对口支援协作工作,负责拟订全区对口支援协作工作规划和措施。
												
												(十六)贯彻落实上级部门粮食有关工作的安排部署,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粮食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的考核。
												
												(十七)贯彻执行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能源产业政策以及落实相关标准。
												
												(十八)负责局机关并指导所属企、事业单位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宣传思想和群众工作。
												
												(十九)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单位地址:
																				
																			
																			
																				
																					天桥区无影山东路96号政务服务中心5楼
																				
																			
																		
																				
																					联系电话:
																				
																			
																			
																				
																					0531-85559912
																				
																			
																		
																				
																					邮政编码:
																				
																			
																			
																				
																					250031
																				
																			
																		
																				
																					公开(监督)电话:
																				
																			
																			
																				
																					0531-85559912
																				
																			
																		
																				
																					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冬夏令时一致
																				
																			
																		
																				
																					Email地址:
																				
																			
																			
																				
																					jntqfgw@jn.shandong.cn(此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网址:
																				
																			
																			
																				
																					http://www.tianqiao.gov.cn/
																				
																			
																		- 一审: 闫笑杰
 - 二审: 张涛
 - 三审: 申曰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