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mail地址:
jntqqsw@jn.shandong.cn(此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办 公 地 址:
济南市天桥区花店街6号
办 公 时 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冬夏令时一致

区政府部门

单位名称:
济南市天桥区水务局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城乡水务和市政道路建设管理工作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城乡水务改革发展的有关政策。组织实施水资源综合规划、流域综合规划和防洪规划、供排水规划等重大水务规划;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要求,拟定全区市政设施年度建设计划,经批准后,负责协调保障和组织实施。
(二)负责实施全区水资源的统一配置调度和监督管理。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提出水资源中长期规划和年度供求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水资源论证制度,指导开产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组织开展水资源承载能力相关工作;参与水价管理、改革和水生态环境补偿的有关工作。
(三)组织开展全区水资源保护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组织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开展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相关工作。
(四)负责全区节约用水工作;负责节约用水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组织实施节约用水规划;组织落实用水总量控制、计划用水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和节水型城市建设工作;指导非常规水资源和雨洪资源开发利用工作。
(五)负责全区排水行业的监督管理工作。拟定排水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实施;指导排水设施的维护管理公祖;负责排水水质、水量的监测管理工作;负责农村排水工作;配合做好海绵城市建设相关工作。
(六)负责组织实施全区水务改革发展相关工作,负责提出水务领域投资项目规模、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承担水务领域投资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区级水务资金和水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参与提出水务方面的经济调节政策、措施。
(七)指导监督全区水务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负责组织实施水务工程建设与管理有关制度;负责水务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务工程建设的监督。
(八)指导全区水务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务基础设施网络建设;组织指导河湖治理、开发和保护;组织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负责河道采砂管理相关工作。
(九)负责全区河长制协调工作。负责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的组织协调、调度督导和检查考核工作;承担河长制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负责全区水土保持和水生态建设工作。拟定水土保持和水生态建设规划建议,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公告;负责重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监督实施工作;组织重点水土保持建设和水生态建设项目的实施;牵头做好荒山、荒丘、荒滩、荒沟治理工作。
(十一)负责指导全区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实施农村水利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负责水库移民工作的监督管理。
(十二)负责全区泉水保护管理工作。负责泉水保护的统一管理和监督;组织实施泉水保护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查处破坏名泉和违章建设行为。
(十三)指导水务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实施水务工程运行安全监督;组织实施水务工程建设与质量安全监督;负责重点水务工程建设与安全监管工作。
(十四)负责防灾减灾相关工作。负责落实全区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实施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治标准;负责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其他涉及防洪的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布局的防洪论证提出意见;负责重要洪泛区、蓄滞洪区和防洪保护区的洪水影响评价工作;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实施重要河道、湖泊(水库)和重要水工程防御洪涝扛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工作;承担防御洪水和城市内涝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组织指导全区防洪应急度汛及水毁工程修复工作。
(十五)负责水务科技和信息化工作。负责组织重大水务科学研究、技术引进、科技推广和创新服务工作;负责水务信息化建设;指导水务系统对外交流合作、利用外资、引进国(境)外智力等工作。
(十六)负责协调区内涉及黄河的有关事务。
(十七)负责全区水务人才队伍建设。协助做好涉及水务、水务工程等领域的招商服务工作。
(十八)负责区属市政道路、农村公路、桥涵及其附属设施的监督管理、建设和养护等相关工作。
(十九)监督指导各产权单位按要求维护所属市政道路、桥涵及其附属市政设施;负责协调各管线单位配合单位的工地施工和市、区道路改造任务,协调基础市政管网建设和改造等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查处擅自挖掘或占用市政道路、私接雨污水管网、破坏市政设施等违法行为。
(二十)负责全区内生产建设项目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核发;负责因工程建设需拆除、改动、迁移供水、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审批。
(二十一)负责本部门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宣传思想和群众工作。
(二十二)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十三)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四)职能转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一次办好”和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一次办成”改革的要求,组织推进本系统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优化政务服务工作。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供水安全保障。
单位地址:
济南市天桥区花店街6号
联系电话:
0531-81601230
邮政编码:
250031
公开(监督)电话:
0531-81601231
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冬夏令时一致
Email地址:
jntqqsw@jn.shandong.cn(此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网址:
http://www.tianqiao.gov.cn/
- 一审: 赵连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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