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mail地址:
jntqajjbgs@jn.shandong.cn
办 公 地 址:
天桥区无影山东路96号政务中心3楼
办 公 时 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冬夏令时一致
机构列表
部门
单位名称:
济南市天桥区应急管理局
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区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全区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煤矿除外,下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监督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
(二)贯彻执行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编制全区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应急体系建设规划。
(三)指导全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全区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全区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负责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协调全区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区委、区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一般灾害应急处置工作。依法履行全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的行政监督职责。
(六)统一协调指挥全区应急救援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区级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和管理,指导全区专业应急救援力量以及全区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八)负责指导、协调消防工作,指导全区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指导协调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下达指令调拨救灾储备物资,管理、分配各类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一)承担全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区直有关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全区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依法组织、协调、参与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监督检查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参与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全区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的统计分析工作,通报有关情况。
(十二)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煤矿除外)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落实安全生产保障情况。承担区属工矿(煤矿除外)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
(十三)负责全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准入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四)依法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煤矿除外)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监督相关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十五)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保障救灾工作。
(十六)负责全区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全区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培训工作实施监督管理。负责监督检查全区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教育、培训情况。拟订全区安全生产科技规划,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指导协调安全生产行政责任体系建设。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七)承担防汛抗旱、抗震救灾、森林防火指挥部日常工作。承担区减灾委员会相关工作。承担区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八)负责本部门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宣传思想和群众工作。
(十九)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一)职能转变。
1.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 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一 次办好”改革,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深化“一次办成” 改革的要求,组织推进本部门转变政府职能。深入推进简政放权, 简化优化审批流程,规范缩短审批时限,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2.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完善属地、部门和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制。建立安全生产预防控制体系,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 治理。加强安全监管和执法检查,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 实。加强安全基础保障能力建设,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社会 化监督。严格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惩 戒和激励制度。
3.加强、优化、统筹全区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 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 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坚持以防 为主、防抗救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 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 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提高应急管理 水平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防范化解重特大安全风险。坚持以人 为本,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 活需要,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提升公众 知识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实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十二)职责分工。
1.关于自然灾害防救
(1)区应急局负责组织编制区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 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 案演练。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指导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组织 协调一般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承担一般灾害 救援指挥的现场协调保障工作,协助区委、区政府指定的负责同 志组织一般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 导协调相关部门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 作。会同区自然资源局、区水务局等有关部门落实监测预警和灾 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 发布灾情;组织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指导开展自 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负责森林火情监测预警工作,发布森林火 险、火灾信息。
(2)区自然资源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 组织编制地质灾害、森林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 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 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 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指导开展森林 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组织指导国有林场开展防 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
(3)区水务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 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 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河道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 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 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水旱灾害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 工作。 (4)必要时,区自然资源局、区水务局等部门可以提请区 应急局,以区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2.关于区级救灾物资管理
(1)区应急局负责提出区级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和动用决 策,组织编制区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会同区 有关部门确定年度购置计划,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
(2)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重要物资和商品紧急调度,组织 实施国家战略和应急储备物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
3.关于危险化学品监管
(1)区应急局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对 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包括使用长输管道输 送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进行安全条件审查,核发危险化学品 (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除外)经营(零售、批发无仓 储)许可证。
(2)市生态环境局天桥分局负责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的监 督管理,负责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和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 记;依照职责分工调查相关危险化学品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 事件,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的应急环境监测。
(3)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依据有关部门的许可证件,核发危 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企业营业执照。
(4)区市场监管局负责依法对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不包括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固定式大型储罐)生产企业的工业产品质量实施监督。
(5)区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协调危险化学品事故受伤人 员的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6)市公安局天桥区分局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公共安全管理, 核发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并负责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道路 交通安全管理。
4.关于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 区应急局负责本部门行政权力事项的动态调整;区行政审批 服务局负责行使经区政府批准集中的应急管理领域相关行政许 可及关联事项。两部门建立健全衔接配合机制,依法履行职责分 工,强化在联络会商、信息互通、业务协同等方面相互配合。
单位地址:
天桥区无影山东路96号政务中心3楼
联系电话:
0531-81601272
邮政编码:
250031
公开(监督)电话:
0531-81601272
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冬夏令时一致
Email地址:
jntqajjbgs@jn.shandong.cn
网址:
http://www.tianqiao.gov.cn/gongk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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