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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天桥区发改局2024年建议和提案办理总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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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09-09

天桥区发改局2024年建议和提案办理总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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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4年,天桥区发改局办理人大代表建议3件,政协提案4件,涉及“双碳”政策体系建设、规范企业招投标、“绿色无废”城市建设、停车场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等方面的内容。

二、主要做法

一是高度重视“双碳”政策体系建设,大力进行碳达峰路径研究,测算电力和热力、工业领域、居民生活、服务业及其他、农业等领域到2035年的能耗和碳排放变化趋势。积极发挥区域资源特点,推进多能互补高效利用,加快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建设。

二是确立区公共资源交易联席会议办公室成员单位,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办公室统筹协调作用,与招标投标专班各成员积极对接,促进全区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优化升级。

三是在编制产业规划时,以“河城共融·产城共进”为重要抓手,打造“创新未来城·拥河活力区”,构建“4+N”产业发展体系,积极布局发展节能环保材料。

四是针对停车费用不透明问题,及时与区市场监管局协调,严格按照济南市现行停车收费规定对经营单位违规行为予以查处,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五是积极推进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建设,同时协调济南市静态交通集团加快对我区公共充电桩的布局,督促建设企业加强公共充电车位管理。

三、吸取采纳情况

刘钦代表提出《关于完善“双碳”政策体系建设的建议》,自“双碳”工作开展以来,区发改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有关部署和要求,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统筹能源安全稳定供应和绿色低碳发展,以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为引领,以能源绿色低碳发展为关键,确保“双碳”工作稳定进行。

李吉萍代表提出《关于天桥区公共停车场及小区增设新能源汽车充电的问题》,史晓光代表提出《关于加快新能源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杨福明代表提出《关于加快新能源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近年来,区发改局按照国家和省、市关于新能源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安排部署,积极推动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取得了较好进展,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数量呈现稳定增长态势。

王新锋代表提出《关于在本市推广“投资人+EPC”投融资建设管理模式的建议》。区发改局已经深入了解情况,并积极向上级部门咨询、请示。根据市级统一要求,我区未设有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且区县没有修订相关规章制度的权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交易场所,若修订或指定相关规章制度,需要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相关部门沟通制定,区级仅执行上级要求。

董建华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天桥区“绿色无废”城市建设,打造再生资源产业的建议》中“将再生资源产业纳入《天桥区产业高质量发展战略规划》”等建议。区发改局将对再生资源产业认真做好研究,充实完善到下一时期的规划编制中。

闵琦代表提出的《关于济南市天桥区停车场优化的建议》中“规范停车场管理,制定统一的停车场管理规定,明确收费标准问题”等建议。区发改局对近几年出台的现行停车场收费文件政策进行积极宣传解读,协调相关部门加强规范化管理,持之以恒推动停车场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智能化水平。

截至目前,3件建议、4件提案已全部办理完结,答复率100%,办结率为100%,建议采纳率100%,提案采纳率100%。办结情况已在天桥区政府网站上进行复文全文公开。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是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单位对碳达峰相关工作进行整体部署和系统推进,持续对“双碳”工作政策体系进行完善。二是严格贯彻落实上级相关工作决策部署,深化线上线下融合服务,提升企业招投标规范化、便利化水平。三是在下一时期的《天桥区产业高质量发展战略规划》编制中,围绕再生资源产业认真做好研究谋划。四是联系区市场监管局继续加大对近几年出台的现行停车场收费文件进行政策解读宣传力度。五是继续发挥牵头作用,认真抓好居民小区、公共停车场、行业专用领域、公务用车、旅游景区等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全面提升我区新能源汽车充换电保障能力。


  • 一审: 闫笑杰
  • 二审: 张涛
  • 三审: 申曰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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