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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锦苑学校(中学部)2023年学生资助(申请指南)
济南锦苑学校
2023-09-03

济南锦苑学校(中学部)2023年学生资助(申请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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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

申请指南

一、事项名称

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

二、办理依据

《济南市财政局 济南市教育局等5部门  关于印发济南市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济财教〔2021〕2 号

 三、受理单位及办理地点

济南市天桥区学生资助服务中心

济南锦苑学校

四、办理条件

“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适用于经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义务教育段学校。

政策资助对象为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小学、初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重点是①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学生②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③低保家庭学生④特困救助供养学生⑤低保边缘家庭学生⑥孤儿⑦事实无人抚养儿童⑧重点困境儿童⑨烈士子女⑩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等全部认定为特殊困难学生,予以重点资助。其他困难家庭学生列入资助范围,确保应助尽助。

 五、申请材料

申请资助儿童需填写《义务教育阶段资助申请表》。脱贫享受政策家庭、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儿童向学校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低保家庭儿童、孤儿等特殊困难儿童向所在学校提交民政部门发放的“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儿童福利证”;残疾儿童提交残联发放的“残疾人证”,应优先予以资助。

六、基本流程

(一)义务阶段学校于每年9月受理资助申请。学校向在校学生发放《资助政策明白纸》。

(二)申请资助儿童需填写《义务教育阶段资助申请表》。义务教育助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审,按学期发放,第二学期受助儿童如有变动,应对新增加的受助儿童进行申请、认定、公示。

(三)相关学校应当成立评审认定工作管理机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提交的资助申请进行认真审核。应适当采取家访、电话询问、观察学生日常情况等方式对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进行认真核实。

【备注:基础工作:1、评议小组:由班主任、科任老师、不低于班级人数10%的家长代表组成,对班内提交申请的学生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并按照困难程度排序。

中级认定:2、认定小组: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对评议小组的认定进行组织审核、汇总后公示,适当场合2个工作日。

最终定夺:3、领导小组负责认定工作的组织和管理、监督,统筹确定档次后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公开资助投诉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应当有相应的照片留存备查。公示结束后,对有异议的进行调查、处理(要有调查处理档案留存),同时将公示结果报县或市级资助中心。

    七、资助标准

按国家营养餐补助标准每人每天4元,按每月在校期间20天,每年按10个月测算,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800元(每生每半年400元)。

    八、咨询方式

   (一)现场咨询:济南市天桥区学生资助服务中心

                              济南锦苑学校

   (二)电话咨询: 0531—81319606 


  • 一审: 张翠翠
  • 二审: 王政
  • 三审: 王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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