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天桥区汇贤小学教师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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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有课教师必须提前3分钟到班,做好课前准备。
二、任课教师在上课铃响后2分钟内必须走进教室,否则视为一次迟到。
三、下课铃声未响,提前2分钟擅自离开教室的视为一次早退。
四、严禁上课期间走出教室聚集闲聊、抽烟或借故做别的工作(若出现此种情况一律以缺旷进行处理)。
五、课间操时任课教师必须站在本班学生队伍前维持学生纪律,不能聚集闲聊,否则视为一节旷课。
六、学生中午就餐必须有任课教师带队到食堂按秩序领取饭菜,并与学生一同在教室里就餐。
七、上班时间严禁在校园内聚集玩扑克、麻将、喝酒等不良活动。
八、每天下午的四点半延时,教师应积极开展各种活动或辅导学生,严禁走过场;该课堂以课时考勤方式记录。
九、每天下午放学,任课教师必须严格遵守《护送学生离校制度》。
十、任课教师放学后必须组织该班的值日生打扫教室和区域干净后方能离校(4:00后)。若有提前离开的,学校按一次早退处理。
配班教师管理(试行)
为了更好地做好学校班级管理工作,促进班主任老师与配班教师之间和谐而又全面的合作,充分发挥科任老师在班级辅助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特制订以下条款:
1、配班教师考核实行班主任考核和学校考核双重模式;
2、班主任在实际开展班级管理过程中自行列出配班教师工作部分上交学校相关处室(如若相信配合无问题此项忽略);
3、配班教师在配合班主任工作过程中必须获得班主任教师合作情况签名;未获得愉快签名者当年取消参加教师评优评模资格;每个合同期间有一次不愉快签名的教师取消职称晋级晋升岗位资格,获得两次不愉快签名的学校将对该教师进行降一级岗位处理;
4、是否配合愉快需要提供班主任及科任教师工作记录进行处理;
5、学校各科室将对科任教师考核表进行核对签名,但主要依据为班主任签名依据;
6、科任教师在上课期间若未处理班级事务两次以上者班主任可签不愉快;
7、若对以上规定有异议者请极力去竞争应聘班主任角色。
- 一审: 吕昀泰
- 二审: 杜媛媛
- 三审: 何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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