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阅读 关怀版 返回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印发《2025年济南市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11370105004201184R/2025-6671593
区农业农村局
2025-07-21

关于印发《2025年济南市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字号:

打印整页 打印内容 分享

2025年济南市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

项目实施方案

按照《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力发展水肥一体化促进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的意见》(鲁农种植字〔2025〕3号)、《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5年全省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农种植字〔2025〕17号)等文件要求,统筹我市主要粮油作物“双提双减”促大面积单产提升行动工作安排,结合各区县生产及单产提升引领区建设实际,围绕玉米、小麦等主要粮食作物,支持规模种植主体落实增产措施、集成高产模式、强化引领带动,促进作物单产水平持续提升。制定方案如下。

一、实施内容

1.支持作物:2025年夏种纯作玉米、秋种小麦两季,每季支持面积由各区县(含功能区,下同)结合工作实际和财政资金总量确定。

2.支持对象:规模种植的大户和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且不得与享受本年度实施的玉米和秋种小麦绿色高产高效行动、玉米单产提升工程等项目补助的地块重复。优先支持承担2022-2025年度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任务、2025年度生物育种产业化示范工作的规模种植主体。鼓励同一主体玉米、小麦两季连续实施。

3.支持数量:单个规模种植主体单季落实面积原则上要在100亩(含)以上(不含为其他主体和农户开展托管的社会化服务面积),粮食主产区县为便于项目集中管理核实、集中业务指导,可结合实际提高起始面积或确定封顶面积,并在区县方案中明确。防止“拆大户”“垒大户”。项目区县要结合省、市主要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工作要求,重点支持单产提升引领区建设(与全市6个单产提升技术集成万亩示范区和5个千亩示范片建设统筹安排),着力打造一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示范方,努力扩大示范带动效果。

4.支持技术:以推广应用水肥一体化技术为重点(优先支持滴灌水肥一体化技术。仅用于灌溉、不用于施肥的设施技术,不视为水肥一体化),着力解决玉米生产前期干旱后期缺肥、小麦水肥科学管理及阶段性高温干旱等制约单产提升的关键瓶颈问题。

5.奖补标准:奖补资金继续通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资金逐级下达,并与上年度结转资金统筹使用。

(1)应用水肥一体化地块,单独落实玉米、小麦任意一季的,奖补标准原则上200元/亩,100亩以上的、单个主体单季享受奖补20万元封顶;承担玉米季项目后,接续承担小麦季项目的,小麦季按照不高于100元/亩标准奖补(区县结合实际确定)、10万元封顶;自行确定起始或封顶面积的据实确定奖补上限。此外,今年夏种时实施中央预算内资金、相关财政资金支持项目并配备水肥精准调控首部枢纽等基础设施设备的地块,小麦季落实本项目水肥一体化技术的,按照不高于100元/亩标准奖补(区县结合工作实际确定)、10万元封顶,自行确定起始或封顶面积的据实确定奖补上限。

(2)采用“先干后补”方式予以奖补。鼓励各区县按关键技术到位、当季作物单产水平等情况,阶梯化设置奖补标准。

二、实施步骤

按照细化方案、申报审核、过程记录、督导检查、测产核实、资金拨付的程序实施。

一是细化方案。项目区县要精准把握项目建设要求,统筹考虑生产实际情况,制定细化具体操作方案,明确项目实施区域、实施主体、面积规模、关键技术、单产目标等实施条件以及操作程序等,经本级财政部门同意后,于6月5日前报市农业农村局审核通过后印发实施。

二是申报审核。实施项目制管理,采取主体自主申报、择优竞争的方式抓好组织实施。区县农业农村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要全面发动符合条件的规模种植主体积极参与、自愿申报,申报材料需明确种植主体信息、作物种类、种植面积、关键技术、单产目标以及是否承担本年度实施的其他单产提升项目等基本信息(附件1),于6月15日前完成申报。规定时限内由于主体自身原因导致漏报的,视为自动放弃。区县农业农村部门、财政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要把好申报材料审核关口,审核无误后,将拟承担项目的规模主体名单综合运用互联网、政务公开等渠道公开公示(附件2,不低于5个工作日)。信息公开公示时要注重对主体的隐私保护,不得泄露证件号码、家庭住址等关键信息。公示无异议后,7月10日前以区县为单位报市农业农村局备案(附件2)。

三是过程记录。区县农业农村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要与种植主体签订项目承担三方协议书(附件3),协议内容要明确作物种类、种植面积、关键技术、单产目标、是否承担本年度实施的其他单产提升项目、工作程序以及各方责任等信息。区县农业农村部门应及时了解重点技术到位情况并进行记录,实行“一主体一档案”(附件4)。种植主体要结合项目实施类型,按要求加强田间管理,落实关键技术,留存佐证资料。无过程记录、伪造过程记录的主体,不予奖补。

四是督导检查。区县农业农村部门要适时开展现场检查,鼓励于关键农时季节采取“四不两直”方式进行抽查,并形成抽查台账(附件5)。通过实地查看规模种植主体生产档案、田间生产等情况,确定主体是否具备享受奖补资格。如存在弄虚作假等不当行为,取消奖补资格,已发放奖补资金收回县级财政,且3年内不得承担农业农村部门项目;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五是测产核实。作物收获季节,区县农业农村部门要提前对所有项目承担主体的生产情况进行踏查了解。为充分掌握单产提升关键技术大面积落地成效,项目单季实施规模在300亩(含)以上(区县可结合实际提高)的主体,要于作物收获前向区县农业农村部门提交专家理论测产报告,该报告将作为奖补资金发放的前置要件(具体测产办法、测产专家资质由区县农业农村部门参照有关规定确定并提早告知主体,测产专家由主体自主选择、测产活动由主体自行组织);其他种植主体要于收获后及时自报告实际亩产,区县农业农村部门汇总后形成主体单产情况台账备查(附件2)。区县农业农村部门要确保按照不低于承担项目主体总量的20%(含自提交测产报告的主体),于作物收获前进行单产情况抽查(附件5),并将主体单产情况台账和单产情况抽查结果发同级财政部门审核。

六是资金拨付。区县农业农村部门根据有关核实情况,确定可享受奖补的种植主体名单,并综合运用互联网、政务公开等渠道,及时公开公示主体名称、种植作物、项目实施面积、落实关键技术及拟获得奖补资金情况(附件6,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反映有异议的要组织核实,合理诉求及时解决、不合理诉求解释到位。公示及相关处理无异议后,区县财政部门按程序及时拨付奖补资金,农业农村部门以区县为单位将相关情况报市农业农村局备案(附件6)。为进一步加大资金执行进度,各区县要在玉米季完成后,先行拨付当季奖补资金;小麦季结束后,全力以赴加快奖补资金支出进度。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项目管理。区县农业农村部门要细化申报条件、承担任务、检查核实、测产程序、公开公示等要求,确保项目实施规范有序、测产结果真实可靠、奖补发放公开透明。

(二)加强技术指导。市、县两级技术帮包组要切实落实关键技术帮包责任具体到人,帮助项目主体明确单产提升技术路径,加强培训指导和技术服务,指导关键技术落地见效。

(三)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按照补助资金审核拨付流程和监管办法,加强资金监管使用,不得挤占、套取、挪用。各区县要及时将项目主体档案(附件2)上传至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管理平台(https://zyzf.xnzb.org.cn),并填报资金兑付情况。

(四)做好项目宣传总结。各区县要总结推广项目实施典型经验,广泛利用各种渠道加强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于本年度11月15日前将玉米季项目总结、2026年7月15日前将整体项目总结(工作成效、主要做法、下步计划和问题建议等)正式行文报市农业农村局。


扫码使用手机浏览本页内容

单位概况

区农业农村局

585

信息发布总数

8

点击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