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桥区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菜篮子”工程(渔业)发展资金项目)申请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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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依据
《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实施渔业发展支持政策推动渔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财农〔2021〕41号)《关于印发<济南市“菜篮子”保供园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济农字〔2020〕40号)
二、申请指南
1.申报主体:村集体经济组织、党支部领办的合作社或与村集体共建、联办等合作的申报主体。
2.申报条件:申报主体以池塘、大水面养殖为主的,养殖水面面积30亩以上;以工厂化设施养殖为主的,养殖面积500㎡以上。申报主体必须符合“绿色门槛”制度要求,在截止申报日两年内无节能环保方面违法违规行为。观赏鱼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抽检不合格的生产主体不得申报。
3.建设内容:支持生产主体新建、提升改造,改善渔业生产设施设备,水产优良品种引进、选育,重点支持工厂化养殖尾水净化与循环利用、机械化智能化信息化等新技术新模式应用。
4.奖补方式:按照以奖代补原则,根据下达资金计划和申报主体项目建设投资总额,确定单个申报主体奖补资金额度。奖补比例不超过总投资的50%,(水产类)“菜篮子”保供园区单个企业奖补资金不超过50万元,项目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拨付奖补资金。
三、监督渠道
1、举报电话:0531-85719915
2、地址:济南市天桥区农业农村局(泺安路23号)
- 一审: 郭厚利
- 二审: 李增峰
- 三审: 杨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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